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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对诗旨的拟定
作者:张政伟
【摘要】王先谦(1842—1918),字益吾,号葵园,湖南长沙人。同治四年(1865年)进士,其后在京任国史馆纂修、实录馆协修、翰林院侍讲、翰林院侍读。光绪六年(1880年),升国子监察酒。十一年,简放江苏学政,稍后开设南菁书院。光绪十五年(1889年)回到家乡,曾主讲于思贤讲舍、城南书院、岳麓书院。民国成立后,王先谦改名为遁,先居于平江三年,后来移居长沙郊区以殁。 ……
  一、前言

王先谦(1842—1918),字益吾,号葵园,湖南长沙人。同治四年(1865年)进士,其后在京任国史馆纂修、实录馆协修、翰林院侍讲、翰林院侍读。光绪六年(1880年),升国子监察酒。十一年,简放江苏学政,稍后开设南菁书院。光绪十五年(1889年)回到家乡,曾主讲于思贤讲舍、城南书院、岳麓书院。民国成立后,王先谦改名为遁,先居于平江三年,后来移居长沙郊区以殁。

王先谦一生刻书颇多,其中对学术文化贡献最大的是编刻《续皇清经解》1400余卷、《南菁书院丛书》144卷,不但促进了经学的发展与交流,对文献的保存与流传颇有功绩。王先谦不仅喜于刻书,对于著述亦极为勤勉,在经、史、子、集各方面皆有质量俱佳的作品。

在《诗经》学史上,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的地位与价值备受肯定。此书为王先谦在江苏学政任上开始撰作,初名《三家诗义通绎》但是写至《魏风•硕人》便停止。晚年赓续此书,至民国二年(1913年),已接近完稿,并且撰写《序例》,民国四年刻行于世,论者咸以为这本书是搜罗三家《诗》遗说的集大成之作。本书以经文为纲,其下列出《毛传》、《郑笺》与自秦汉以下各类典籍所采摘之三家《诗》佚文遗说,以供读者比对参核。在各篇篇名下将三家《诗》旨与《毛序》或《郑笺》列出,在“疏”中判定诗旨。我们感兴趣的是《毛诗》对《诗经》各篇皆有相应的《序》文,所以对《毛诗》的诗旨理解没有什么大碍。但是三家《诗》亡佚已久,再怎么搜罗总是断简残篇难以窥得全貌,因此王先谦要如何处理三家《诗》诗旨的拟定,是很值得探究的问题。

  二、《诗三家义集疏》的著述立场与动机

王先谦在《葵园自订年谱》提到《诗三家义集疏》的写作动机,并且对《毛诗》与三家《诗》的源流兴衰做一简单描述:

经学昌于汉、亦晦于汉。自伏壁《书》残,其后伪孔从而乱之。《诗》则鲁、齐、韩三家立学官,独毛以古文鸣,献王以其为河间博士也,颇左右之。刘子骏名好古文,尝欲兼立《毛诗》,然其《移太常书》,仅《左氏春秋》、《古文尚书》、《逸礼》三事而已。东汉之季,古文大兴,康成兼通今古,为《毛》作《笺》遂以翼毛而凌三家。盖《毛》之诂训,非无可取,而当大同之世,敢立异说,遗误后来,自谓子夏所传,以掩其不合之迹,而据为独得之奇,故终汉世少尊信者。魏晋以降,郑学盛行,读《郑笺》者必通《毛传》。其初,人以信三家者疑毛,继则以宗郑者昵毛,终且以从毛者屏三家,而三家亡矣!

王先谦认为三家《诗》在汉初立为学官,可见其源流乃有所承。相对来看,《毛诗》在汉朝并没有许多的支持者,就连坚持将古文经立为学官的刘歆(?—23),在《移书太常博士》中也只有提到《左传》、《尚书》、《逸礼》的古今文优劣得失。王先谦在《诗三家义集疏序》特别提到《毛诗》是:“私意牵合,一任自为,其居心实为妄缪,宜刘子骏不敢以之责太常也。”王先谦以此表示连坚守古文的刘歆都质疑《毛诗》的内容,不敢以之与今文博士们辩论,后代的人有什么理由坚守《毛诗》的说解?王先谦在此表达对《毛诗》源流的高度怀疑,并且攻击《毛诗》以子夏传经源流的说法是为了掩迹据奇。但是,自从郑玄(127—200)调和今古文学,为《毛》作《笺》,于是《毛诗》系统稍占上风。到了魏晋时期,郑学兴盛,《郑笺》成为研读《诗经》的重要书籍,于是学者们由宗《郑笺》而通《毛传》,继而摒弃了三家《诗》学,于是三家《诗》学便亡佚了。

王先谦在《葵园自订年谱》中对三家《诗》源流兴衰的意见与魏源(1794—1857)相同,而且在《三家诗义集疏序》中大幅援引魏源《诗古微》对《毛诗》与三家《诗》的源流、优劣的考评,然后下按语:

魏说明快,足破近儒墨守陋见,故备录之。改毛之不为人信者,以《序》独异故,脱有如蔡邕之录《周颂序》者,但使《齐》、《鲁》、《韩》皆存其《序》,三家虽亡,犹若未亡。而任其散失,不一顾念者,则今古相仇,意见横出之过也。《毛诗》之在西汉,自杜钦(钦说《小弁》用《毛诗》,盖亦言不纯师)、贾捐之外,鲜肄业及之者。《郑笺》一出,学者靡然。以当时众所不信之书,特起孤行,又值魏晋不甚说学之朝,肃、谧之徒,见而生心,竞起作伪,致圣人雅言之教,并蒙其殃,宜其流至朱明,尚有《子贡诗说》出也。

这里提到《毛诗》另一项利器便是《诗序》,让《毛诗》学派的解经大旨得以保存。若三家《诗》的序文能保留下来,则其说诗之旨便得以让学说精华流传广布,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学术争论了。王先谦在此仍然强调《毛诗》源流大有疑问,汉人并不崇信。不过《郑笺》一出,众所披靡,于是三家《诗》便退出学术的主流舞台了。王先谦甚至以为王肃(195~256)、皇甫谧(215~282)、丰坊(明嘉靖进士)会作伪书而辱斯文,是受了《毛诗》的影响。

因此在《诗三家义集疏序》的最后一段,王先谦说道:

孔子云:“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推详圣意,盖因周立国最久,至孔子时已六七百年,二南规制既远,史册无征,惟据诗篇,尚存崖略,故有“不为墙面”之叹。秦汉之际,经亦几亡,《毛传》乘隙奋笔,无敢以为非者,古文勃兴,永为宗主。幸十三家遗说犹在,不可谓非圣经一线之延也。

这里明白宣示王先谦写作《诗三家义集疏》主要目的便是为了要扫除《毛诗》的障碍,廓清伪说,让圣人之传得以延续。由《诗三家义集疏序例》以及《诗三家义集疏序》中,我们可以得知王先谦尊三家而抑《毛诗》的坚定立场,在《诗三家义集疏》中这种态度处处可见。

另一方面,学术上的继承也是王先谦的主要写作动机之一。其于《诗三家义集疏序例》言:

有宋才胥之士以《诗》义多未安也,咸也己见,以求通于《传》、《笺》之外,而好古者复就三家遗文异义为之考辑。近二百数十年来,硕儒踵事搜求,有斐然之观,顾散而无纪,学者病焉。余研核全经,参汇众说,于三家旧义采而集之,窃附己意,为之通贯,近世治《传》、《笺》之学者,亦加择取,期于破除墨守,畅通经旨。《毛》、《郑》二注,仍列经下,俾读者无所觖望焉。书成,名之曰《集疏》,自愧用力少而取人者多也。

宋朝疑经风气兴起,许多学者是以己意推翻《毛传》、《郑笺》的权威,尝试做出新的诠释。最晚到朱熹(1130—1200)时,注意到三家《诗》颇有参考价值,曾想要将《文选》中所存的《韩诗》章句整理出来,但是一直没有完成。直到王应麟(1223—1296)采集三家佚文,成《诗考》一书,辑汇三家《诗》的工作总算踏出第一步。三家《诗》的辑佚工作到清代才有重大进展,较为著名的有范家相《三家诗拾遗》,迮鹤寿(?—1773)《齐诗翼氏学》,阮元(1764—1849)《三家诗补遗》,冯登府(1780—1841)《三家诗异文疏证》、《三家诗异义遗说》,陈寿祺(1771—1834)、陈乔枞(1809—1869)父子《三家诗遗说考》,陈乔枞《四家诗异文考》。这些三家《诗》的辑佚工作成果丰硕,对王先谦的撰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不过这里要说明的是《诗三家义集疏》的主要目的是参考诸家成果,将资料罗列会贯,疏释三家《诗》,并且酌取《毛诗》学者的意见,进行通贯畅明的工作。对过去三家《诗》研究者所重的辑佚与鉴别家派的工作,王先谦做得比较少,其言“自愧用力少而取人者多也!”之意即在此。王先谦在《诗三家义集疏序》提到:“穷经之士讨论三家遗说者不一其人,而侯官陈氏最为详洽。”并且在文中引录了陈乔枞《三家诗遗说考》的序文,以表明摘取三家的鉴别依据。

  三、《诗三家义集疏》对诗旨的取舍?

《诗三家义集疏》在各诗篇下以“注”标出三家《诗》诗旨,《毛序》、《郑笺》则放在“疏”之首。然后在“疏”中提出三家《诗》旨的出处,并加以引证论述。《毛序》、《郑笺》的意见在“疏”中算是一个比较的基准,一般说来王先谦会判定三家《诗》的诗旨与《毛序》、《郑笺》的说法合或不合,若合则自无疑义,若不合则王先谦会力守三家《诗》之旨,有时会进一步质疑《毛序》、《郑笺》的说法。如《周南•卷耳》篇,在篇名下“注”的部分举《鲁》说:“思古君子官贤人,置之列位也。”在“疏”的部分先标出《毛序》:“后妃之志也。又当辅佐君子求贤审官……”然后说明此处的《鲁诗》说法是由高诱《淮南子注》中摘出,接着举《左传》、《荀子》的说法以为“此诗为慕古怀贤,欲得偏置列位,思念深长,诸家无异说。”然后引《乡饮酒礼》郑注:“《卷耳》,言后妃之志。”接着说明这是“亦后来乐歌义例,无关诗旨”。这便是推翻《毛序》的意见。

如果无法考得三家《诗》的诗旨,又反对《毛序》的说法,王先谦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如《王风•君子于役》一诗,根据《诗序》:“刺平王也。君子行役无度,大夫思其危难以风焉。”不过王先谦对这种说法并不接受,但是却又找不到三家《诗》对“诗旨”的直接意见,此诗的三家《诗》章句异文又极少,无法提供诗旨推定所需的资料,因此王先谦直接推断诗旨:

据诗文“鸡栖”、“日夕”、“牛羊下来”,乃室家相思之情,无僚友托讽之谊,所称“君子”,妻谓其夫,《序》说误也。

王先谦从经文出发,认为本诗有“鸡栖”、“日夕”、“牛羊下来”等词语,是描述一般家庭生活的用语,因此论定《诗序》指称的对象并不符合诗义。但是这种情况在《三家诗义集疏》中极为罕见,王先谦多会以《诗序》为基点,然后以三家《诗》的说法加以考察修正。

《诗三家义集疏》在诗旨的拟定部分,最理想的状况是《毛》、《齐》、《鲁》、《韩》四家意见齐备。如《召南•行露》篇,王先谦引刘向(前77—前进)《列女传•贞顺篇》:“召南申女者,申人之女也。既许嫁于郑,夫家礼不备而欲迎娶之。……夫家轻礼违制,不可以行。遂不肯往。夫家讼之于理,致之于狱。女终以一物不具,一礼不备,守节持义,必死不往。”这是《鲁诗》诗旨。《齐诗》诗旨则是:“婚礼不明,男女失常。《行露》反言,出争我讼。”此出自《易林》。《韩诗外传》有:“夫《行露》之人许嫁矣,然而未往也。一物不具,一礼不备,守志贞理,死守不往。君子以为得妇道之宜,故举而传之。”这是《韩诗》诗旨《毛序》言:“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强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也。”我们可以看出《毛》、《齐》、《鲁》、《韩》四家的诗旨差异不大,都认为本诗为描写女子拒婚的贞义。所以,王先谦在疏释中只是列出四家意见,并为三家《诗》举证说明而已。

但是另一种情况是四家对诗旨的意见都不同,如何说解便需要费些工夫了。如《召南•驺虞》篇,《鲁诗》说法辑自蔡邕(133—192)《琴操》文:“邵国之女所作也。……周道衰微,礼义废弛,强陵弱,众暴寡,万民骚动,百姓愁苦,男怨于外,女伤于内,内外无主,内迫情性,外逼礼仪,叹伤所说,而不逢时。于是援琴而歌。”另外《韩诗》的说法是:“驺虞,天子掌鸟兽官。”根据许慎《五经异义》引“今《诗》韩、鲁说同”,则《鲁诗》有二义。《齐诗》说出自《易林•坤之小畜》:“五范四轨,优得饶有。陈力就列,驺虞悦喜。”又根据《礼•射义》文,《齐诗》尚有:“驺虞,乐官备也”的说法。则我们看到三家《诗》竟有四种说法,彼此差异很大。王先谦对此表示:“三家说《诗》,虽或推演之词或有不同,而大义必无伪舛。”对于《毛序》“仁如驺虞”、《毛传》“驺虞,义兽也”的说法,王先谦征引皮锡瑞(1850—1908)的意见加以驳斥。

由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王先谦对诗旨认定的两个基本立场:一是三家《诗》与《毛诗》出现异义时,三家为优。二是三家《诗》在诗旨上的意见会趋于一致。第一个立场我们可以由之前对王先谦著述立场的讨论知道,王先谦对于三家《诗》的推崇态度,因此在疏释时抑低《毛诗》是毫不为奇。但是第二个立场需要稍微说明。为什么别为三家,却又要认定他们说解大义必定有一致性呢?或许魏源《诗古微》能回答这个问题:

三家遗说凡《鲁诗》如此者,《韩》必同之:《韩诗》如此者,《鲁》必同之;《齐诗》存什一于千百,而《鲁》、《韩》必同之。苟非同出于一原,安能重规叠矩?

这段话要逆推着看,可简为“三家既同出于一原,则遗说必同之”。也说是说在今文家的论述中,《齐》、《鲁》、《韩》既然同出于圣人之传,则说解大义必定相同。王先谦在疏释中常常利用此假设,将三家《诗》系于一处,这种假设除了有理论依据外,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有此假设,可以增强佚文之间的关联,对于意义上的推演较为便利。

如《周颂》部分的《北山》、《生民》、《天作》、《执兢》、《臣工》、《噫嘻》、《有瞽》、《潜》、《载见》、《有客》、《闵予小子》、《访落》、《敬之》、《桓》、《赍》等诗,王先谦皆引《鲁诗》注出诗旨,然后言“齐韩盖同”或是“齐韩当同”。有些在章句中或可推演出某家“盖同”、“当同”的意义,但是也有部分是径言无据,王先谦敢如此拟定诗旨的原因,大概是依靠“三家说《诗》,大义必无伪舛”、“三家既同出于一原,则遗说必同之”的信念。

但是若真的遇见三家《诗》的意见相反,王先谦会迂回地处理。如《召南•羔羊》篇,篇名下的“注”部分列出《齐》、《鲁》两家的诗旨:“《齐》说曰:‘羔羊皮革,君子朝服。辅政扶德,以合万国。’《韩》说曰:‘诗人贤士为大夫者,言其德能称,有洁白之性,屈柔之行,进退有度数也。’”根据王先谦的疏释:“云:‘羔羊皮革,君子朝服’,足证退食非居私家。云:‘辅政扶德,以合万国’,非任方伯之职不足以当之,盖《齐》诗以此为美召公作也。”王先谦找出汉儒谷永的奏疏有“退食自公,私门不开,德配周召,忠合《羔羊》”之语,然后推论:“永学《鲁》诗,疏举《羔羊》大义,以周、召对言,是《羔羊》美召公,《鲁》说亦如此。”对于《韩》诗的疏释是:

《后汉·王涣传》:“故洛阳令王涣,秉清修之节,跟《羔羊》之义。尽心奉公,务在惠民。”李注引《薛君章句》云云,是《韩》诗以此为美召南大夫,与《鲁》、《齐》不同。其以《诗》“素丝”为喻洁白屈柔,与《齐》说但言“君子朝服”者亦异。

于是三家《诗》对《召南•羔羊》诗旨的最大歧异在于诗歌咏叹的对象认定问题。《齐》、《鲁》认为这首诗是赞美召公,《韩》诗认为本诗是称赞大夫的德行。《毛诗序》以为:“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严格说来《毛诗序》并没有确指本诗的描写对象,所谓“在位”,指称大夫也可,说是召公,似乎也可通。《郑笺》的说法是:“在位卿大夫竞相切化,有如此《羔羊》之人。”这则是与《韩诗》的说法相同了。王先谦面对两种不同的说法,并没有下一个确切的论断,以两说并存的方式处理。在诗句的疏释方面,也回避两说的矛盾。如在第一章下言:“《笺》:‘季曲自得之貌’人臣敬尔在公,但云容体自得,于义未备”、“曹大家云:‘逶迤补过’兼得贤臣退隐之思。”以“人臣”、“贤臣”指称《羔羊》的描写对象,概括了“召公”、“大夫”两义,可避免直接对三家《诗》的争议做出取舍。

但是有些三家不合的地方是无法回避的,需要做出取舍判断。例如《王·黍离》篇,下注引《韩》说:“昔尹吉甫信后妻之谗之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离》之诗。”王先谦进一步疏释:

“昔尹”至“之诗”,《御览》九百九十三“羽族部”引陈思王《令恶禽鸟论》文。《七月疏》引此论,罗泌《路史发挥》亦引曹子建《恶鸟论》。植,《韩诗》家也。《后汉书•郅恽传》:“恽说太子曰:‘昔高宗明君,吉甫贤臣,及有纤芥,放逐孝子。’”《传》称:“恽理《韩诗》,以授皇太子,侍讲殿中”,即以此诗说太子也。胡承珙云:“尹吉甫在宣王时,尚是西周,不应其诗列于东郡。”愚按:吉甫放逐,伯奇出亡,自是西周之事,年岁无考,存殁不知,盖有传其亡在王城者。及平王东迁,伯封过之,求兄不得,揣其已殁,忧而作诗,情事分明,此不足以难《韩》说也。

王先谦指出《韩诗》的说法引自曹植(192—232)《令恶禽鸟文》。一般认为《王风》写作的时间在平王东迁后(前770年),若依照《韩诗》的说法,则本诗写于西周宣王之时(前827—前782),这是其有疑之处。王先谦为了弥合隙漏,引《后汉书》为证,说伯奇不是被杀,而是被放逐。到了东周平王之时,伯封“求兄不得”,揣测伯奇已经过世,才写下此诗怀念兄长。王先谦为了让本诗写作的年代推定不致出现矛盾,其用心委实良苦。只是《韩诗》说得很确切,伯奇是因为尹吉甫信谗杀之,并没有所谓放逐而最后不知所终云云。王先谦这种说法表面上回护《韩诗》,但是已与《韩诗》的说法相抵触。另一个争议点在于《鲁诗》的说法与《韩诗》迥然有异。根据《新序•节士篇》《黍离》的本事是卫公子寿闵其兄伋被杀害。王先谦引胡承珙(1776—1832)的意见,认为卫公子寿比其兄伋先亡,因此不能有闵兄见害的作品。况且《黍离》若真是言卫国之事,则应该列之于《卫风》,不得为《王风》之首。另外同样为《鲁诗》派的《说苑》中提到魏文侯封太子击于中山,三年不往来,太子特使仓庚回答魏文侯太子好读《黍离》,魏文侯以为其中有怨君之思。因此,《鲁诗》的诗旨“怨君”与《韩诗》的“求之不得”的“闵兄”有所差异,王先谦以为:“据《外传》所引,余文尚多,皆从删削,疑他人窜入,不出中垒之手也。此说当以《韩》说为正。”王先谦怀疑《说苑》此处的记载是被人窜入,因此这种说法不出自刘向之手,自然也不能被为《鲁诗》说了。

由于《诗三家义集疏》是为了疏释三家《诗》而作,展现出的体例亦是“疏体”,所以王先谦秉持着“疏不破注”的立场,积极地阐述显明三家《诗》义,并且利用三家大义相同的假设,为残缺的三家作整体的系连,因此其解《诗》或因立场的关系而有左袒,但是也营构出以三家《诗》为诠释主体,而能与《毛诗》抗衡的佳作。

  四、“三家无异义”与“三家义未闻”

《诗三家义集疏》的写作立场鲜明地倾向三家《诗》,所以三家《诗》对诗旨的意见与《毛诗》差距太大,则王先谦往往取三家而弃《毛诗》。但是三家《诗》亡佚已久,有很多诗篇并无法辑出诗旨,因此《毛序》成为拟定诗旨的重要基准。

在《诗三家义集疏》中有两个常见的术语“三家无异义”、“三家义未闻”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

(一)三家无异义

我们发现只有在无法辑出三家《诗》对诗旨的直接意见时,“三家无异义”的判语才会出现。如《邶风•新台》并无三家《诗》旨,因此篇名下无“注”,只有“疏”,其下引《毛序》:“刺卫宣公也。纳伋之妾。作新台于河上而耍之,国人恶之而作是诗也。”《郑笺》:“伋,宣公之子。”王先谦于后言:“三家无异义”。王先谦判断此诗诗旨三家无异义的最主要依据为:

《易林·归妹之蛊》:“阴阳隔塞,许嫁不答。《旄丘》、《新台》,悔往叹息。”此《齐诗》说。《新台》、《旄丘》事异,而其为阴阳隔塞,人伦祸变则同。“悔往叹惜”,以诗为国人代姜氏之词,与《序》意合。姜氏许嫁子伋,入其国不见其人,是“不答”也。遇卫宣之强暴,乃悔往而叹惜,其初心未必不善,转念之误耳。……事又见《史记·卫世家》、《列女传》、《新序》。

王先谦推衍《易林》的用诗之意,认为与《毛序》所言之事相合,于是《齐诗》与《毛诗》相合。代表《鲁诗》派的《列女传》、《新序》亦记载卫宣公强纳姜氏之事,这暗示《鲁诗》与《毛诗》同。

又如《齐风·甫田》篇,于“疏”下引《毛序》:“大夫刺襄公也。无礼义而求大功,不修德而求诸侯,志大心劳,所以求者非其道也。”王先谦于此言:“三家无异义”。在本诗第一章下,王先谦提出说明:

《盐铁论·地广篇》:“夫治国之道,由中及外,自近者始。近者亲附,然后来远。百姓内足,然后恤外。今中国弊落不忧,务在边境,意者地广而不耕,多种而不耨,费力而无功,《诗》云:‘无田甫田,维莠骄骄’,其斯之谓与?”桓宽用《齐诗》,论治道与《序》意合。所言“地广而不耕,多种而不耨,费力而无功”。三语,尤与“无田”三句义相发明,知其为此诗《齐》说也。……《说苑•复恩》篇:“恶文公求舟之侨不得,终身诵《甫田》之诗。”此《鲁诗》说,就“思远劳心”之义而推演之。

由《盐铁论·地广篇》此段看来与《毛序》相合,所以《齐诗》与《毛诗》同。《说苑》提到晋文公诵《南田》之诗,其义由《诗序》“志大心劳”处推演而出,所以《鲁诗》与《毛诗》合。

又如《王风·采葛》,篇名下之“疏”只引《毛序》“惧谗也”、《郑笺》“桓王之时,政事不明,臣无大小,使出者则为谗人所毁,故惧之”。然后下断语:“三家无异义”。王先谦在第一章下引马瑞辰(1728—1853)《毛诗传笺通释》:“刘向《九歌》:‘葛藟蘽于桂树兮,鸱鸮集于木兰。’王逸注:‘葛蘲,恶草,乃缘桂树,以言小人进在显位。’是葛为恶草,古人以喻谗佞。”然后下按语:“刘向用《鲁诗》说,而以葛为恶草喻谗佞,是于此诗惧谗佞,喻意可通《鲁诗》之旨。”在第二章下亦引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言张衡《思玄赋》以萧、艾并举,“皆为谗佞进仕者托喻。”王先谦在此下的按语是:“衡亦习《鲁诗》者,可以推见《鲁》说之旨。”

由《邶风·新台》、《齐风·甫田》、《王风·采葛》的例子我们可以发现,于诗旨处径言“三家无异义”,很容易招致质疑。首先是证据效力的问题,前面提到“三家无异义”的判语只出现在无法辑出三家对诗旨直接意见的诗篇,既然无法直接辑出诗旨,只能利用旁证,甚或是主观极强的推论。如解《易林》之“阴阳塞隔”可以解为“人伦祸变”;晋文公诵《甫田》就称这是“思远劳心”的推衍之义;刘向《九歌》使用“葛藟”之词有贬抑之义,就连接到“可通《鲁诗》之旨”。这样的旁证与推论将遭遇到对证据效力问题质疑。另外,只找出某家之义,便直接下“三家无异义”的判语,会让人有失之草率的感觉。当然我们可以为王先谦辩护,在“三家既同出于一原,则遗说必同之”的原则下,只要找出三家中某家说法,便可以通用于三家。但是,我们并不以为在王先谦的眼中,对证据力以及“竟决其无异义”会有什么问题,这牵涉对“三家无异义”术语内涵的理解不同。

从“三家无异义”的字面意义来看,这是表示三家《诗》赞成《毛序》对诗旨的解释。有学者以为“三家无异义”是“无辑录”的意思。也有学者认为王先谦的“三家无异义”等同于“三家义未闻”,这或许是发现所有《诗三家义集疏》中的“三家无异义”例都严重缺乏直接证据。亦有学者以为“无异义”是“无辑录”的意思,意思指三家彼此意见相同。这些解释并不能让人信服。比如“三家无异义”若同于“三家义未闻”则何须两个术语?若说“无异义”是“无辑录”,不但在词语上解释不通,实际上《诗三家义集疏》出现“无异义”的所有诗篇中,连一则诗旨都无法摘出,谈何“辑录”?

我们以为王先谦的“三家无异义”并不是以为三家《诗》与《毛序》的意见一致,而是说明以现存三家《诗》的辑佚材料来看,三家《诗》与《毛序》的解说并没有冲突,这不是积极地与《毛序》站在同一阵线,只是消极地描述目前三家《诗》尚无足够证据可以反对或推翻《毛序》的说解。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描述“三家无异义”是:观三家之已闻于《毛序》且无异义。

对此我们再举《桧风•素冠》篇作进一步说明。《诗三家义集疏》在《素冠》篇名下引《毛序》:“刺不能三年也。”《郑笺》:“丧礼,子为父,父卒为母,皆三年。时人恩薄礼废,不能行也。”然后判定“三家无异义”后,王先谦有较详细的说明:

或引《魏书•李彪传》:“周室凌迟,丧礼稍亡,是以要绖即戒,《素冠》作刺。”并举《列女•杞梁妻传》引《诗》“我心伤悲,聊与子同归”二句,以为《鲁诗》异义,不知“要绖”、“素冠”二事并引,文不相属,非可以此溷入戎事。又《列女传》引《诗》“与子同归”,以妻殉夫死,断章取义。此篇专刺短丧,大旨明白,执礼匡时,所系綦重,由不当傅会曲说,淆乱正经也。

王先谦对《魏书•李彪传》、《列女传》这些被视为是《鲁诗》派的说法加以驳斥,认为是附会乱经,不符合诗旨。其用心当然不会是为了回护《毛序》,而是排除现存三家《诗》之辑佚成果的证据效力,如此才可以说“三家无异义”。王先谦曾舍弃三家《诗》的辑佚成果,转而贴近《毛序》的意见,最主要是这些三家《诗》的记载与他所理解的经文的意义相差太大,而《毛序》的说法亦可圆通。

王先谦对经文、诗旨的理解,当然会影响他对证据的取舍。但是一般说来,王先谦对三家辑佚成果容或有修正,但是少有全盘否定者。其间的关键便在于主观的理解与客观的证据的差异程度了。如以《召南•殷其雷》为例,根据《毛序》的说法,《召南•殷其雷》的诗旨是:“劝以义也。召南之大夫远行从政,不遑宁处,其室家能闵其勤劳,劝以义也。”王先谦以为在诗旨部分,“三家无异义”。在本诗第二章下王先谦对诗旨有更详细说明:

案:诗旨明望君子之归,非劝勉语。它诗如“优哉游哉”,悠也;“怀哉怀哉”,怀也,句例正同,皆顺文为说……“式微式微”、“采薇采薇”、“曰归曰归”之类,凡过叠语,都无反言。“归哉归哉”与“曰归曰归”?同义。风人之旨,于征役勤劳,不讳言归,全诗可按。闵其劳而望其归,此正室家之情,不烦补义也。

王先谦在此否定了《毛序》“劝以义”的说法,认为本诗只是单纯的望君子归来的室家之情。但是在诗旨部分他仍然下了“三家无异义”的判语。这是因为三家《诗》对《殷其雷》的训诂、说解,仍然保有《毛序》“劝以义”意义的空间。所以王先谦在疏释章旨部分言:“雷声震惊,以喻上之命令臣下远行,不遑安处,勉君子震恐致福,因取义焉”、“言何斯人而离斯地乎?以奉君命,故莫敢有暇耳。因又曰:此振奋有为之君子,庶几毕王事而得归哉!”这些疏语是审察三家《诗》后得出,与《毛序》仍然接近,所以可以言“三家无异义”。

综上所言:“三家无异义”并非是在诗旨方面真的与《毛序》一致,而是说以现存的三家辑佚成果,并没有其他的“异见”出现。严格说来并不是接受、服膺《诗序》的意见,只能说是暂且同意《毛序》的说法。

(二)三家义未闻

“三家义未闻”是王先谦判定诗旨的术语,就字面上来看,是表示找不到三家诗对诗旨的意见,其义未曾闻见。国风部分有《邶风·雄雉》的诗旨订为“三家义未闻”。王先谦在《邶风•雄雉》的诗旨判定部分,援引《毛序》、《郑笺》后下按语:

《序》“大夫多役,男旷女怨”,正此诗之旨。宣公云云,乃推本之词,诗中未尝及之。《笺》于首、次章附淫乱之事,殆失之泥。三家义未闻。

对于《毛序》的意见,王先谦部分赞同,对《郑笺》的意见就完全反对了。不过这里的“三家义未闻”便下得有些奇怪。在第一章下,王先谦疏云:

“雉,耿介之鸟也”者,《文选》潘岳《射雉赋》注引《韩诗薛君章句》文。……《选》注所引,当是此诗《章句》。……《章句》以雉为耿介之鸟,知大夫妻以雄雉喻君子,非以喻淫乱之宣公。《韩》与《传》、《笺》异也。

此处明白表示《韩诗》对诗旨解析与《毛诗》相异,但是王先谦竟然将此诗订为“三家义未闻”,仿佛三家《诗》义真的于此诗无存。

另外在《小雅·沔水》篇,《毛序》:“规宣王也。”王先谦言:“愚案:通篇意旨,非对王之词。三家未闻。”但令人讶异的是在第一章下,王先谦引《潜夫论•释难篇》后云:

言乱之既生,有匀母者其忧更深,谁无父母,坐视乱兆而不肯一留念乎?言人尽放恣,大乱必成。王符用《鲁诗》,是《鲁》亦如此。其《爱日篇》亦引此两句(“莫肯念乱,谁无父母”),患公卿“苟先私计而后公义”,谓其不肯忧国,则又与毛义合。

此处论述《鲁诗》之意见,有与《毛序》相异者,亦有相合者。但不管如何,总是可以在此处寻绎出《鲁诗》对诗旨的部分意见,但是王先谦还是在此诗诗旨部分判定为“三家未闻”。

较为特殊的是在《小雅》之《楚茨》以后有《信南山》、《甫田》、《大田》、《桑扈》、《鸳鸯》、《车辖》、《采绿》、《隰桑》、《瓠叶》、《渐渐之石》、《苕之华》十二首诗,王先谦在诗旨部分皆订为“三家义未闻”,就落点来说相当集中。

根据王先谦在《诗三家义集疏序》中所言:

诗有美刺,而刺诗各自为体:有直言以刺者,有微词以讽者,亦有全篇皆美而实刺者。美,一也。时与事不伦,则知其为刺矣!自《毛》出乱经,不负可辨,然即以《毛》论,《楚茨》以下诸篇,《毛》以为“刺幽王者。篇中皆无刺义。虽与三家《诗》合否不可究知,然其体固存也。”

这里说明自《小雅•楚茨》以下,《毛诗》以为“刺”诗者,但是观察经文并无此义。我们再结合《邶风•雄雉》、《小雅•沔水》两例来看,可以发现出现“三家义未闻”判语的诗篇有两个特征:一是对《诗序》的解释并不完全接受;二是无法辑出三家诗旨,但是容或可知三家之义。

我们以为“三家义未闻”并不是说该诗没有任何关于三家《诗》义的资料,而是表达:虽然反对《毛序》对诗旨的意见,但是现存的三家《诗》辑佚成果的证据力却又不足以改动《毛序》,无法提出异于《毛序》的论述。由另一个角度来说,即是:《毛序》不可信,惜三家尚未尽出。

所以,“三家无异义”与“三家义未闻”的共同特征是无法辑出或归纳推论三家对诗旨的直接意见。但是以《毛序》为基准而言,“三家无异义”较为倾向赞同《毛序》;“三家义未闻”则不以《毛序》为确解了。

另外,《诗三家义集疏》中将诗旨判定为“三家无异义”的共有106首,“三家义未闻”的有14首,合起来超过《诗经》三分之一。但是这个比例不是反映出三家《诗》与《毛诗》说解诗旨的相合程度,只是表达了以现今的三家《诗》辑佚成果,在诗旨拟定上仍有相当的困难。

  五、小结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总结历代对三家《诗》的辑佚成果,对三家《诗》进行疏释的工作,在《诗经》学史上实有创建之功。因为本书为疏体,王先谦谨守疏不破注的原则,竭力阐述三家意旨,对三家异文的整理与诗义的推衍,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由于三家《诗》毕竟亡佚许久,难以尽复旧观。这点对于三家《诗》的辑佚工作来说无疑是严重的障碍。王先谦在拟定诗旨时,无法避免这个问题。因此在《诗三家义集疏》中的诗旨拟定部分,有很多要依赖《毛序》作为推测的基础,所以在三家《诗》诗旨尚在的诗篇,《毛序》的功用不过是对照性质;但是在三家《诗》诗旨残缺的篇章,《毛序》就成为拟定诗旨的基准。“三家无异义”与“三家义未闻”便是在后者的情况下产生的术语。亦即在三家《诗》资料不全的情况下,以仅存的旁证附以主观的判断,以此两词语判断与三家《诗》与《毛序》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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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代湘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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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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