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洋艘征抚记》是一本比较全面地记述鸦片战争的最早的历史专著,以往史学界一向认为出于晚清学者魏源的手笔,直到现在,人们还用它作为撰写鸦片战争的基本史料。
1959年9月间,《光明日报》的《史学》周刊发表师道刚先生的《关于〈洋务权舆〉一书》,提出了异议。他列举四条理由,证明“《洋艘征抚记》是以《洋务权舆》为祖本,加以演变增删而成的,绝不会是魏源的著作”。
当时,我骤然看到这篇文章,感到有责任搞清楚这个重要问题。鸦片战争是近代中国的起点,是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重大事件,而作为记述这件大事的基本史料依据——《道光洋艘征抚记》的祖本和作者还没有搞清楚,这对从事研究有关这一事件的史学工作者来说,是不能辞其咎的。
我找到一本木刻本的《洋务权舆》,用它同中国近代史丛刊《鸦片战争》所载的不著撰人的《夷艘入寇记》和魏源《圣武记》第十卷《道光洋艘征抚记》对照校勘,于同年十月写成《关于〈道光洋艘征抚记〉的作者问题》,对师道刚先生论中所列四条理由加以分析,论证了“《道光洋艘征抚记》原名《道光夷艘征抚记》,它的作者确是晚清学者魏源。而所谓李德庵的《洋务权舆》,同王之春的《防海纪略》一样,乃是剽窃魏源原著以欺世盗名的伪书”。
后来在1960年4月间,师道刚先生又发表了《〈道光洋艘征抚记〉作者问题的再商榷》一文,针对我的那篇文章提出批评。他认为,具备撰述鸦片战争史事条件的人,在当时还有很多;李德庵和他的儿子李风翎,确有其人;古微堂刻本的《圣武记》里,没有《洋艘征抚记》一目;清李慈铭曾怀疑《征抚记》是魏源的手笔,等等。
1962年2月,广州冼玉清先生也发表了《关于〈夷艘入寇记〉问题》一文,论证了《洋务权舆》不是祖本,但又认为《道光洋艘征抚记》的作者不是魏源而是李风翎。
这场争论拖了好多年,一直没有获得一致的结论。现在,我认为还有必要进一步深入探索,求得一个水落石出。下面试从史料学的角度,对师、冼两先生所提的问题,提出个人的粗浅意见。
一 《道光洋艘征抚记》的祖本是《洋务权舆》吗?
这是一个史料的外形鉴定问题。大凡原始史料的流传,不外三种情况:第一种,作者原稿还存在,例如《林则徐日记》、《李秀成自述》等,鉴定时只须查对原作者的笔迹,就可以作出判断。第二种,原稿本业已散失,现存一种钞本,例如许乃济的《许太常奏议》,不署撰人的《咸同军兴琐记》等,鉴定时需要从钞本内容或参考作者其他著作,加以考校,才能判定。第三种,原稿本已失而现存多种钞本或刻本,内容各有出入,鉴别真伪时,就要运用目录学、版本学、校勘学和考据学等对钞本和刻本的内容和文字详细考核,才能从其中找出最早的一种原钞本,即所渭“祖本”。
《道光洋艘征抚记》的流传情况,属于上述第三种。它是魏源《圣武记》中叙述鸦片战争的一篇记载,现存若干种内容相同或微有出入的钞本和刻本。据目前所知,钞本有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本,北京图书馆藏本,南京大学图书馆藏本,广州中山图书馆藏本,以及广州梁氏敦仁堂、罗氏敦复书室和罗氏守先阁等藏本。其中除广州中山图书馆藏本题有“魏源默深著”以外,都没有署作者姓名。其名称也不一致,计有《夷艘入寇记》、《夷舶入寇记》、《夷艘寇海记》、《英夷入寇记》、《英吉利夷船入寇记》等等。此外,刻本除《圣武记》里的《道光洋艘征抚记》,还有现存题署“芍唐居士编”,实系清王之春以《英艘入寇记》改编的《防海纪略》,和署名“李德庵原本,李风翎辑录”,实系取《英吉利夷船入寇记》改称的《洋务权舆》。
上述这些钞本和刻本究竟哪一种是祖本呢?师先生认为《洋务权舆》是祖本,《洋艘征抚记》是根据《洋务权舆》加以演变增删而成。他的主要理由是:(一)《洋务权舆》的刻本比《洋艘征抚记》铅印本早十四年;(二)《洋艘征抚记》中有八转机、三外助之说,而《洋务权舆》中只有两个转机,可见前者是由后者衍化而来的;(三)《洋艘征抚记》结尾处淡到咸丰元年特诏奖雪林则徐和姚莹的事,但前面又袭用《洋务权舆》之说,有“前年琦善革职”和“英夷去夏困于三元里”的文句。
上述三条理由,我在第一篇文章里已经详加辩驳,不赘述。师先生在“再商榷”一文中对我的反对意见没有正面交锋,只是把争论引向如上文所提到的那些枝节问题上;关于《洋务权舆》是祖本的理由,除了重复述说他在第一篇文章里所举的第二项理由外,没有补充任何新的论证。冼先生的文章从校勘学的角度证明《洋务权舆》不是祖本,他认为:一,现存《洋务权舆》的刻本,放在《洋务续记》的后面,“似系附刊性质,不是原刻本,更说不上祖本了”。二,师先生承认刻本前有钞本流传,又说“钞本是根据刻本窜改的,那就自相矛盾了”,而且刻本《洋务权舆》与钞本《夷艘入寇记》的内容不同,可见《洋务权舆》是改定本,不是原刻本。三,《洋务权舆》里只有两个转机,内容又“仅限于和好通商,调子很低”,失去了“传钞本强烈抗英的气氛”,显见它是为了适应同治时期政治形势的修改本。我以为冼先生的反驳理由是对的,但是还不够充分。现在我们进一步考查《洋务权舆》在内容上的种种错误和歪曲,来证明它不是“祖本”,且是窜改原著的伪书。
(一)因窜改钞本而露出作伪破绽例
现存钞本《夷艘入寇记》原文:“(义律)共缴鸦片烟土二万二百八十三箱,……每箱百又二十斤,共计二百三十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四斤”,这个数字同林则徐的奏折所载完全相符合,可见是正确的。但《洋务权舆》却把箱数误抄为二万二百八十二箱,又把总斤数臆改为二百四十三万三千八百四十斤。显然,这个数字是用鸦片箱数与每箱的斤数相乘而得的积数(即:20,282×l20=2,433,840),其实,二万二百八十三箱是义律呈报送缴的鸦片箱数,而二百三十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四斤是实际销毁的斤数,二者不可能完全相符,但《洋务权舆》的翻刻者却自作聪明,妄加窜改,正好露出了他作伪的马脚。
又,《夷艘入寇记》原文:“其据定海及鼓浪屿之夷,且胁官吏,薮逋逃”。《洋艘征抚记》中“夷”作“人”,“且”作“皆”,余同。这里是指英国侵略军根据《南京条约》第十二款的规定,在所谓“赔款”交清之前,继续盘踞定海和鼓浪屿二地,胁迫官吏,包庇汉奸。但《洋务权舆》的作者却把定海和鼓浪屿改为“上海及香港、厦门、九江、汉口、天津、登莱”。按,汉口、天津等地开为商埠,是咸丰十年(1860年)《北京条约》签字以后的事,这与该书上文所说“英夷去夏困于三元里”和“前年琦善革职”的记载,在年代上前后自相矛盾。师道刚先生在他的第一篇文章中,曾以《洋艘征抚记》载有咸丰元年特诏奖雪林则徐和姚莹为理由,断定《征抚记》“袭用《洋务权舆》之文”,致有“去夏”、“前年”的字样。其实,历史事实恰好相反,因为《洋艘征抚记》写成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所以它把记载道光二十一年发生的三元里围歼英军和琦善革职的事说成“去夏”和“前年”,而《洋务权舆》的翻刻者照抄下来,在窜改下文时却没有留意,把咸丰十年以后的事也拉扯进来,因而再一次露出了作伪的马脚来。
(二)因删改和加注而暴露错误立场例
《夷艘入寇记》原文:“(琦善)专用汉奸鲍鹏往来传信。其人故奸夷颠地嬖童,义律所奴视,益轻中国无人矣。”《洋艘征抚记》中“夷”作“人”,“童”作“僮”,余同。《洋务权舆》删去“汉奸”二字,改“嬖童”为“僮役”,并在“益轻中国无人”下面加注释说:“按鲍鹏,香山人,山东知县招子庸荐与琦善,带到粤东,以资指臂。琦善败,鲍鹏发新疆充军。”此外,该书还删去颜伯焘、余步云等败逃事、奕山拟招香港汉奸事、总兵长春任汉奸导“白夷”侦察军情和黄恩彤攻讦姚莹等事。由此可见,《洋务权舆》的翻刻者不但抄袭《夷艘入寇记》原文,而且还按照自己的立场、观点加以窜改和注释。上述举例已经鲜明地暴露了这位翻刻者主张妥协投降的错误立场。他同情投降派,掩盖他们败逃和乞降的丑史,甚至讳言汉奸而加以窜改删削,很难想象这样的人能够写出赞扬英勇抗敌、指责投降卖国的著作来。
弄清《洋务权舆》翻刻者的基本政治态度,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洋务权舆》把《洋艘征抚记》中八转机、三外助的说法删削为两个转机的原因。原来,《洋艘征抚记》说的转机包括议战、议款、议守,而《洋务权舆》的翻刻者从妥协投降的立场出发,仅仅把侵略者为了缓兵之计而要求恢复通商当作达成“议款”的转机。这样,就使《洋务权舆》在最后作出“浪款、浪战、浪守”的结论,成为自相矛盾的说法。因此,《洋务权舆》的两个转机说,不但不能用来证明它是《洋艘征抚记》的祖本,反而暴露了翻刻者的妥协投降立场和漏洞百出的作伪破绽。
(三)因窜改原文而歪曲史实例
《夷艘入寇记》原文:“故夷寇之役,中国非无内助也,非无外援也。”《洋艘征抚记》中,“夷”作“敌”,余同。《洋务权舆》窜改为:“故夷寇之入中国,非无外援也,非无内助也。”按,《夷艘入寇记》所说,是指上文法国、美国要求助战,广东人民的反抗斗争,以及广东士绅捐资制造水雷等事,《洋务权舆》这样窜改,把中国抗英的外援内助说成是英国侵略者入侵的外援内助了。
又,《洋务权舆》遇到《夷艘入寇记》中专名重叠处,往往删去一个专名,以致弄得上下文意不通,甚至歪曲史实。例如,《夷艘入寇记》原文:“(裕谦)前此倾心于林则徐,而林则徐旋有遣戍新疆,改赴河工之命。”《洋艘征抚记》同。《洋务权舆》删去“而林则徐”四字,这样便歪曲了原文的意思,好像被遣戍新疆、改赴河工的不是林则徐而是裕谦了。其他如删去《夷艘入寇记》里的“(邓)廷桢”、“其闭市之故”、“通商”、“三镇”等重叠字句时,都有同样的毛病。至于删去新安县人民庾体群等抗英事迹,称定海县的流徙人民(难民)为奸匪,不但歪曲史实,而且是对人民群众抗英斗争的诬蔑。
(四)因专名、时日等错误证明窜改作伪倒
《洋务权舆》里,关于专名和时日的错误还很多,如“黄埔”误作“黄浦”,“泖湖”误作“柳湖”,“廓尔喀”误作“孟阿拉”,“长喜”误作“长善”,“伯麦”误作“伯克”,“李廷钰”误作“李廷玉”,“刘天宝”误作“谢天宝”,“巴厘满”误作“巴匣满”;林则徐在道光十九年四月六日收毕鸦片,“六日”误作“一日”;奕山和隆文在道光二十一年三月到广州,“三月”误作“二月”;等等。其他一般文字上的错误,如“句容”误作“勾留”,“猎德”误作“猎得”,“大黄滘”误作“大黄窖”,“唾手”误作“垂手”,“流言”误作“疏言”,“遵式具结”误作“遵示具结”,“佯言”误作“详言”,“锁逮”误作“锁带”,“骁夷”误作“岛夷”,等等,这里不一一列举了。这些错误不但暴露了翻刻者窜改作伪的破绽,而且也表明其历史知识的贫乏和文化水平的低下。
根据上述四例,可以证明《洋务权舆》一书决不是《洋艘征抚记》的祖本,而是抄袭并窜改《夷艘入寇记》而成的一部伪书。
二 《道光洋艘征抚记》的作者究竟是谁?
师先生认为《洋艘征抚记》是以《洋务权舆》为祖本,加以演变增删而成的,绝不会是魏源的著作,它的作者是李德庵。冼先生不同意《洋务权舆》是祖本的说法,但又认为《洋艘征抚记》的作者不是魏源而是李德庵的儿子李风翎。为了彻底搞清楚这个问题,有必要列举师、冼两先生所提的理由,逐一进行商榷。
为什么说《洋艘征抚记》的作者不是魏源呢?
师先生的理由是:(1)古微堂刻本的《圣武记》里没有《道光洋艘征抚记》;(2)《洋艘征抚记》里八转机、三外助的说法不象魏源的议论;(3)《洋艘征抚记》引用魏源《筹海篇》里的话有脱误;(4)魏源主张联俄,何以《洋艘征抚记》里没有提到?(5)李慈铭曾怀疑《洋艘征抚记》不象魏源的手笔,等等。
冼先生的理由是:(1)魏源目击定海兵事,何以《洋艘征抚记》无只字提及?(2)广东地方志和广东人著作中征引《夷艘寇海记》的很多,“足以证明它的作者无名氏是广东人而非魏源”;(3)“广东士大夫阶层都责备林则徐办理禁烟事过于操切,危及乡邦”,但“魏氏素来尊重林则徐”,不会苛责他,“由此亦可证明《夷艘寇海记》是广东人作而非魏源作”;(4)魏源《洋艘征抚记,里八转机、三外助之说虽与《筹海篇》的论点有“内在联系”,但据广东历史博物馆所藏《筹海篇》的钞本题“林则徐辑”,不能以此证明为魏源所作。
上述师先生认为《洋艘征抚记》不是魏源著作的前三项理由,我在第一篇文章里已经申论过,这里不再赘述;至于第四、第五两项理由,是他在“再商榷”一文中提出的。的确,魏源在他的《海国图志•筹海篇》里,曾经把联俄罗斯以捣温都斯坦(原注:中印度),当作“此机之可乘者一”,但魏源的这项建议,只是根据“传闻”的消息,而且他的《洋艘征抚记》撰成在《海国图志》之前,我们不能要求《筹海篇》里每一个论点都能在《洋艘征抚记》里找到。至于清李慈铭也曾怀疑《洋艘征抚记》不象魏源的手笔,这是师先生对我的文章中所说“过去史学界一向认为出于魏源的手笔”而提出的反证。按李慈铭《越缦堂日记》在光绪六年六月初二日写道:“《夷舶入寇记》上下篇……传是魏默深作,即《圣武记》目录所载之《道光征抚夷艘记》,或又云张亨父作。观文笔殊沓拖,不及前记之叙次简老;惟上下篇之论皆似默深所为。上篇之论颇引《春秋》、《公羊》,亦默深家法。然其文过长,无廉悍横峭之气,或出亨父手也。”但他在闰七月十七日又记下这样的话:“再阅《夷舶入寇记》……余初以《入寇记》多支词,似非默深所为,顷观其叙次语气,亦与魏氏近。其上下篇,尤近出其手。”
李慈铭阅读的《夷舶入寇记》,即今北京图书馆藏的钞本,李氏误认为它是《道光征抚夷艘记》,因而发生怀疑。根据上节考证《洋务权舆》是删省窜改《夷艘入寇记》而成的伪书,但它对上下两论,改动很少。这就难怪李慈铭要怀疑《夷舶入寇记》(实即是刻本《洋务权舆》)的“文章殊沓拖”,而“上下篇之论,皆似默深所为”了。
冼先生所提四项理由,我认为,都很牵强。冼先生看到汤纪尚《槃迈文集》中《纪定海兵事》提到“予览魏源《夷艘寇海记》独于定海战事不具首尾”,便指责魏源任裕谦幕僚,“目击定海兵事,何以无只字提及?若谓魏氏感其知遇,讳言败绩,……但可以替自己人辩护来叙述定海失守事,不必全部抹煞不提,可见作者不是魏源。”按,《夷艘寇海记》即是《道光洋艘征抚记》的原名,汤纪尚《槃迈文集》里的话正好是魏源著作《洋艘征抚记》的证据,而冼先生反而用来作为否定“魏源版权”的证据。汤氏文中明明只说他记载“定海战事不具首尾”,而冼先生却硬说魏源“目击定海兵事,何以无只字提及”,又说“定海失守事,不必全部抹煞不提”。我们试看现存《洋艘征抚记》记载定海战事及再度失陷的经过很详细,不但没有“讳言败绩”,而且指出“裕谦有攘寇之志,而无制寇之才”。冼先生对魏源的责难,是不对的。
冼先生所提第二至第四几项理由,也都有些牵强,难道广东地方志和广东人著作中征引过的书籍,它的作者就一定是广东人么?魏源尊重林则徐,就不会指责他在抗英斗争中的某些失策么?《筹海篇》明明是魏源所著《海国图志》中的一篇,《海国图志》完稿于道光二十六年,当时林则徐还活着,不能想象魏源在这时竟会盗窃他所尊重的好友的著作。何况广东历史博物馆所藏的《筹海篇》的钞本,也只署题“林则徐辑”,并非林则徐“著”或“撰”。
说《洋艘征抚记》的作者是李德庵或李风翎,师先生的主要理由就是《洋艘征抚记》是以题署“李德庵原本”的《洋务权舆》为祖本。其次是根据刻本《洋务权舆》的序文、题跋等证明李德庵父子确有其人,并据此提出反证说:如果《洋务权舆》是冒名假托的伪书,那么当时曾望颜、骆秉章、耆龄等人不会不追究,而且也不会“有这样蠢的剽窃者,把物主(魏默深)的大名标在首页”,更不会把父子祖孙的名字都列进书里,“让全家人都蒙不洁,分担一些剽窃者的罪名”。
冼先生虽然不同意《洋务权舆》是祖本说,但却认为“祖孙三代同时‘盗名’,适足以辱祖孙,是大悖封建伦理道德的”。他进一步根据“《富文书舍宦游草》和《富文书舍东游记略》二书查清了李风翎的历史,证明他是《洋务续记》的作者。同时他怀疑《洋务权舆》合刊本中除了“李德庵先生原本”数字外,在李风翎自序、曾望颜的序文和其他诗人题跋里,“并未提及其父德庵事迹”;从而断定《洋务权舆》的作者是李风翎所作,“为了避免当时政治风险,故意把原本赠给已死的父亲”。
上述师先生肯定《洋艘征抚记》的作者是李德庵,冼先生则认为是李风翎写的,他的父亲“李德庵是作为一个替身出现”。他们两位所提的最主要的理由只是李德庵父子确有其人、《洋务续记》确有其书罢了。其实,问题的焦点并不在这里。尽管李德庵父子并非虚构,《洋务续记》也确实是李风翎撰写,这些事实我们并不否认,但《洋务权舆》是另外一部书,它是否李德庵或李风翎所著是另外一个问题,二者没有任何逻辑上的联系。不能因为《洋务续记》的作者李风翎确有其人,就肯定他或他的父亲李德庵是另一部书《洋务权舆》的作者。
师先生认为《洋务权舆》的作者不会这样大胆,敢于干犯“刑事处分”而冒名假托,使骆秉章、曾望颜、耆龄等人陷为剽窃的从犯。师、冼两先生都说作者不会那样愚蠢,把祖孙三代都拉进来分担剽窃的恶名。我认为,这一看法是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是不切实际的。大凡伪书的作者,好比伪造商品的奸商,总要在膺品上贴上著名的老牌商标,“刑事处分”是不能完全阻止的。所以要列举祖孙三代的名字并非为了分担恶名,而是要使他们分沾家学渊源的光彩。当然,《洋务权舆》的翻刻者是不会预料到一个世纪以后会有人拆穿他的马脚的。
根据以上两节考释,结合我在第一篇文章里所举的理由,可以肯定地说,《道光洋艘征抚记》的作者是魏源而不是李德庵或李风翎,它的祖本不是《洋务权舆》而是魏源自己写的初稿《夷艘入寇记》。这个初稿“告成于海夷就款江宁之月”(即道光二十二年七月),因为“是记当海疆不靖时,索观者众,随作随刊,未遑精审”,后来经过两次修订,到道光二十六年写成定稿(见魏源《圣武记》第三次重订本的叙文)。但是,由于篇中赞扬了当时抗战派林则徐、关天培、陈化成等爱国官吏和将领,特别是三元里等处的人民抗英事迹,同时揭露了投降派琦善、耆英、奕山、奕经等人屈辱卖国的丑态,不敢把它刊入《圣武记》去惹祸上身,只能用不署名的钞本形式流传下来,那就是后来梁廷枬《夷氛闻记》和《番禺县志》等书所引用的无名氏《夷艘寇海记》。直到光绪四年,事过境迁,申报馆才以《道光洋艘征抚记》的名称列入《圣武记》里。
至于《洋务权舆》,乃是李德庵窜改魏源《夷艘入寇记》的初稿本,改名为《英吉利夷船入寇记》(书中把魏著“艘”字一律改为“船”、“舟”、“艇”、“舶”、“号”等字,借以符合其窜改书名,实即北京图书馆现藏《夷舶入寇记》)。后来又由他的儿子李风翎把它翻刻出来,改名为《洋务权舆》。
(原载《历史研究》198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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