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八月二十日,孙中山、黄兴领道的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反清革命民主运动掀开了新的篇章。由于时代与环境的原因,参加同盟会的多是须眉男儿,只有较少的几位女性。这些走在时代前列的女性,可称之为女中英杰。参加同盟会的第一位女会员是谁呢?有人以为是秋瑾,不确。秋瑾是在同盟会成立之后大约半个月,经冯自由介绍,在黄兴寓所入盟。有人说是何香凝,也不确。何也是在同盟会成立大会以后不久,在其寓所办的入盟手续。在她们以前,已有一位比她们都年长的湖南籍女留学生在同盟会成立的当天就先行宣誓入盟。此人就是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史上一位富于传奇色彩的巾帼英杰——唐群英。
唐群英,湖南衡山三吉堂人,一八七一年(清同治十年)出生于一个武职官僚之家。其父唐少垣少时投湘军,武力过人,随军队东征西讨,为湘军名将,以军功官至提督,诰授振威将军,为一品大员。但唐少垣少时失学,老时颇悔,退隐后孝亲课子,全力以赴。他慕曾国藩治家教子之法,尤重延师教育子女。在老父的严格督责下,唐群英自幼攻读中国古代文化典籍,聪慧异常,学得能诗善文。她十五岁那年,便咏出了“邻烟连雾起,山鸟唤晴来”的五言绝句“晓起”,引起亲友的赞扬,在当地流传一时,一位名士称她为“女中奇才”。她的老父又惊又喜,慨然长叹,对她说:“尔如许聪敏,若男儿光门楣也。”年幼的唐群英亦以自己不能易髻而冠干出轰轰烈烈事业为憾。
唐群英成年后,由父母之命,嫁湘乡曾国藩的排行弟弟曾传纲。但不幸,婚后不久,在一八九七年(清光绪二十三年)曾传纲病逝,所生一女也夭折。按照当时传统礼教与曾氏族规,唐群英应在曾门缟衣素裙,深居简出,守节终生。但年轻倔强的唐群英不愿就这样葬送自己的一生,力排众议,冲破种种阻拦,毅然离开曾家,回到衡山县三吉堂自己的家。唐群英这年二十六岁。
唐群英回到娘家后,似又回到自己的少年时代,更加勤奋地习诗文,览群书。当时正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自立军起义与反清民主运动的高涨,西方宣传民主、自由、平等、科学的新思潮新文化,大量传入中国、传入湖南,猛烈地冲击著中国古老腐朽的封建堡垒。湖南为中国新旧思想文化冲突斗争最剧烈的地方。唐群英接触了新思想、新文化,学习了新学,眼界豁然开朗。她不愿再当传统的旧式闺秀,不再满足于做一个知书善文的才女,而产生了学习外国改革中国的远大志向。她在这时期读到了康有为写的“大同书”,深为书中描绘的人类大同社会理想所吸引,写下了“读‘大同书’书怀”一诗,诗中有“斗室自溫酒,钧天谁换风”之句,表露她不甘永居“斗室”,常思“钧天”、“换风”的志向与博大胸怀。二十世纪初,中国兴起了一股留日高潮。许多青年认为:“要救国,只有维新,要维新,只有学外国。……日本人向西方学习有成效,中国人也想向日本人学。”已年过三十的唐群英仰慕日本明治维新后的富强与进步,怀抱救国热情,毅然冲破层层束缚与阻挡,说服老母(当时其父已病逝),于一九○四年走出家门与国门,跨海东渡日本求学。她是中国近代最早出洋留学的女留学生之一。这年她已三十四岁了。她的胞弟唐干一在赋别诗里,描述了她当时辞亲赴日的动人情景与爱国情怀:
……破产不为家,辞亲裾可断。绝裾复绝据,儿去意何如?能以身许国,国强家有誉。日俗从车行,战死埋丘墟。不必说生还,生还实辱余。……
唐群英到日本后,为自费留学生。她先入青山实践女校,与秋瑾同学。秋瑾祖籍浙江绍兴,后嫁湘人为妻,因而也算是与唐群英为湖南同乡了。在学校里,唐群英一方面如饥似渴地学习日文,追求新知识、新学问;另一方面,关心时局,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与方法。这时,反清革命民主运动正在留日学生中迅速高涨。其中湖南籍留日学生不仅人数多,而且思想与活动最活跃,革命气氛最浓。如黄兴、宋教仁、陈天华为佼佼者,影响较大的还有刘道一、刘揆一、甯调元、赵恆惖、何步兰以及秋瑾等人。其他省的留日学生张继等人与他们也来往较密。唐群英与他们朝夕相处,声气相通,思想变得更为激进,很快成为一位女革命党人。
一九○五年五月,唐群英与这年春抵日的胞弟唐干一一起加入了华兴会。七月间,孙中山来到东京。唐群英由黄兴介绍,会见了孙中山,并积极参加了华兴会、兴中会、光复会等革命团体联合组建同盟会的工作。一九○五年七月三十日,孙中山、黄兴主持召开中国同盟会筹备会议。在此次会上,孙、黄相与会的七十多名革命骨干分子首先宣誓加入同盟会,其中有宋教仁、陈天华、冯自由、张继、刘道一、汪兆铭、马君武等。唐群英也参与了此次会议,并且是这次宣誓入会的第一批同盟会员中唯一的女性。因此,唐群英光荣地成为同盟会的第一位女会员。
一九○五年八月二十日,同盟会在东京正式召开成立大会。唐群英仍是参加这次成立大会的唯一的一位女性。不久以后,秋瑾、何香凝等女志士也相继入盟。唐群英较年长,她被年轻的会员们尊称为“唐大姐”。
一九○五年十月,同盟会中的湖南籍学生在东京创办宣传民主革命的杂志“洞庭波”,由黄兴、甯调元等人工持。唐群英常为该刊写稿。她在该刊创刊号上发表了七绝八首,抒发她的革命志向,气魄豪迈,文采斐然。现录四首:
霾云瘴雾苦经年,侠气豪情鼓大千;欲展平均新世界,安排先自把身捐。
熟煮黄粱梦未醒,九重恩爱许朝廷;
愿身化作丰城剑,斩尽奴根死也暝。
仇仇未复子孙忧,况复新仇益旧仇;
四万万人沉梦觉,早将遗恨雪千秋。
中原逐鹿亡消息,巨海龙蛇苦大千;
撮得罗兰真种子,灵苗催放九华巅。
唐群英的这八首七绝发表流传后,使她在留日学生与革命党人中更为引人注目。孙中山对她也刮目相看。唐群英后来曾回忆说,孙中山十分喜爱她的七绝八首,尤其欣赏前引的第一、二两首七绝。孙中山曾评价说:“凡我革命党人,都应化作丰城剑,都要有‘斩尽奴根死也瞑’的斗志和精神。”孙中山在评价前引的“仇仇未复子孙忧”一诗时,说:“新仇旧仇,指的是列强的蚕食鲸吞,专制攻击的野蛮统治。我四万万同胞还没有觉醒。革命党人要努力宣传,唤起民众,先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然后打倒列强,湔雪国耻,使我中华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一九○五年十一月,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创刊,经费支绌。唐群英与秋瑾各捐资二百元以支持。不久,中国留日女学生会成立,唐群英以她的人品、才干与威望,被大家推为书记,后任会长。
一九○六年,唐群英从青山实践女校毕业后,以优异成绩考入成女高等学校师范科。与她一同考入该校的同学有湖南醴陵的张汉英、长沙的何步兰、刘亚兰等人。唐群英在同学中年龄最长,但志气宏远,学识精深,受到同学们的敬重,也深得校长与老师的好评。湖南省教育当局也将唐群英由自费生改为官费生,以示嘉勉。
唐群英在学校求学的同时,一直积极参加同盟会的秘密革命活动。一九○七年三月孙中山被日本政府胁迫离开日本时,特地写了一首五言绝句赠给唐群英,以表达对唐的期望之情:
此去浪滔天,应知身在船;
若返潇湘日,为我问陈癫。
孙中山在诗中告诉唐群英,革命党人在征途上就好像乘船行驶在巨浪滔天的海洋上,将遇到许多艰难险阻,应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孙诗中所说的“陈癫”,系指陈荊,字树人(一八六九—一九三○),外号陈九癫子,湖南双峰人,当时是秘密的同盟会会员,正在长沙进行地下革命活动。孙中山要唐群英以后回湖南时,先与陈取得联系。
唐群英得孙中山赠诗后,心情激奋,慨然以她以前发表在“洞庭波”创刊号上的绝句诗回赠孙中山。她以其中的“欲展平均新世界,安排先自把身捐”,向孙中山表示,为了实现同盟会三民主义的纲领与平等、自由、民主的理想,愿意首先献出自己的生命。
孙中山一生不轻易作诗,除那首著名的“挽刘道一”,就是这首赠唐群英流传下来。但这首诗多年来一直未曾公布,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湖南搞土改时,才在衡阳籍的老同盟会会员、“孙中山文集”编辑王琪的手抄本中发现。
一九○七年底,唐群英从成女高等学校师范科毕业。一九○八年春,同盟会总部因部署在国内各地发动起义,特派唐群英回湖南活动。唐群英回到长沙后,即与陈荊等人取得联系,密商革命工作。她还先后前往上海、南京等地进行革命活动。后来由于国内环境恶化,活动困难,唐群英于一九一○年再次赴日本继续学业。一九一一年年初,她与同志创办了“留日女学生会杂志”(注一),以“提倡女学,尊重女权,改良婚姻,振兴实业”为宗旨,在妇女知识界影响很大。
一九一一年十月武昌起义爆发了,革命烈火在全国各地熊熊燃烧。唐群英闻讯立即赶回祖国,奔走于上海与湖南等地,联络志同道合的革命女同志,组织起“女子北伐队”。唐群英亲率战友,走上前线,参加攻打南京的战斗。她“纵拋头颅死也瞑”的豪情壮志,极大地鼓舞了革命军与广大民众的战斗激情。一九一一年十二月,唐群英又组织了“女子后援会”、“妇女红十字会”等组织,“集合女界同志募集军资义捐金,以为民军后援”,支持革命军作战。著名的革命党领道人张继特地写下“烽烟看四起,提袂自提兵”的诗句,称赞唐群英为革命的巾帼英雄。
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二月一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为革命功臣举行授勋大典。唐群英作为“女界协赞会”的代表,在会上荣获二等嘉禾勋章,受到孙中山的接见,被孙中山誉为创立民国的“巾帼英雄”。
民初女权运动的领袖
随著满清专制王朝的被推翻与中华民国的建立,全国民主自由运动进一步高涨。妇女解放与争取女权的运动一度也蓬勃开展起来。刚脱下戎装的庸群英征尘未洗,又以更大的勇气与魄力,走到女权运动的最前列,“慨然以女权运动领袖为己任”,为争取妇女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权利进行了勇敢的不屈不挠的斗争。
中国是个有著数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妇女被压在社会的最底层,从没有任何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权利。唐群英在民主自由思想的鼓舞下,联络当时妇女界的进步人士,如湖南的蔡惠(蔡锷之妹)、王昌国、张汉英,福建的林宗素(著名革命人林白水之妹),广东的徐宗汉(黄兴之妻)、张昭汉(后改名张默君,嫁邵元冲),江西的吴木兰,浙江的林宗雪、张馥真、沈佩贞,江苏的吴芝英等人,在上海与南京等地,先后组织了“女子参政同志会”、“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女子参政同盟会”等妇女组织,开会议,发宣言,出报刊,宣传男女平等,并上书南京临时政府,拜会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要求女子有参政权,一时间搞得轰轰烈烈,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但是,辛亥革命是一次不彻底的民主革命。在民国建立以后的中国社会里,不仅封建守旧势力广泛而顽固地存在著,而且封建传统影响严重地侵蚀到革命政府内部与许多革命党人的头脑中。轻视妇女正当权利、反对妇女参政就是这方面的一个突出表现。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八日,南京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成立时,四十余名参议员中,竟无一位女性。
对南京临时政府中旧势力公然剝夺妇女正当权利、歧视妇女的规定与做法,唐群英及其他女同志十分气愤。她们不断上书孙中山请愿,指出:“欲求社会之平等,必先求男女之平权;欲求男女之平权,必先与女子以参政不可”,要求正在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正文中明文规定:“无论男女一律平等,均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注二)但到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一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既没有男女平等权利的条文,更没有女子参政的规定。唐群英等二十六位女同志以“女子参政会”名义,在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九日上书孙中山,愤怒指责南京临时参议院对女子参政“不独不为积极的规定,反为消极的取消”。(注三)在这同时,唐群英召集了几十位热衷女权运动、又敢于斗争的女士赶往南京,于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九日到二十一日,连续三天,大闹临时参议院,给顽固守旧势力以猛烈冲击,造成很大的影响。
第一天,即三月十九日,上午八时许,唐群英率二十多名女同志,来到设在湖南路上的临时参议院,要求参议院讨论女子参政案。参议院议长林森令招待员将她们引入旁听席,她们不予理睬,直入议事厅,与诸议员杂坐,就妇女参政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唐群英声音宏亮;众女将紧随其后,“咆哮抗激,几至不能开议”,至中午十一时方才离去。下午参议院开会时,唐详英率众女将复接踵而来。时正逢议长摇铃召议员入席,唐群英等人拉住议员们的衣襟在门口辩论,不令入内,据理力争,言辞激愤。最后,参议院为敷衍这些锋芒翠露的女将,乃以“候国会成立,然后解决此等问题”进行拖延迴避。唐群英等人更加气愤,于第二天,即三月二十日,再次结队哄入参议院,寻议长不见,“随将玻璃窗片捣毀”。在参议院值勤的警卫士兵稍有违言,众女将在盛怒之下,以足踢之,士兵竟立即被打倒在地。女将们又将各议员藏于抽屜中的议案搜寻一空而去。第三天,即三月二十一日,唐群英召集了更多的女同志,约有六十多人,佩带短打武器,前呼后拥,以“武装状态”,湧向参议院。“议员闻之:竟有惧而逃去者”。议长惊恐万状,一方面令军上紧闭大门,严加防守;一方面打电话到总统府,请孙中山派兵保护。唐群英见不得入院,即与蔡惠等人来到总统府,再次向孙中山递交请愿书,要求孙中山以大总统身分提出女子参政案。孙中山召见唐群英、蔡惠等人进行劝道斡旋,说:“女子参政,此事未有一经提议即行通过者,倘能坚忍耐劳再三,将来或能达此目的。希毋为无意识之暴举,受人指责。否则殊非本总统赞成女子参政之始意。”唐群英受到启发,才率众女将离开参议烷,同时撰文登报对歪曲报道女子参政运动的“亚细亚报”进行责问。
为了更有力地推动女子参政运动向前发展,唐群英联络各地的妇女组织,实现女界大联合,于一九一二年四月八日在南京四象桥湘军公所召开大会,统一成立了“女子参政同盟会”。在大会上,唐群英被选为该会的会长,并通过了该会的十一条政纲,其中第一条就是实行男女权利平等。大会发表“宣言书”,表示要为女子参政目标奋斗到底,“当挟雷霆万钧之力以趋之,苟有障碍吾党之进行者,即吾党之公敌,吾党共图之。”(注四)
这时,孙中山已于一九一二年四月一日辞临时大总统职,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迁往北京,由袁世凯继任临时大总统。唐群英遂率众女同志联袂北上,驻节北京,与北方女界攜手并肩,投入新的斗争。她们继续上书临时参议院与政府进行请愿,要求得到女子参政权,并常常结伴到临时参议院中旁听,感到不满与激愤时,就从旁听席上向一些顽固守旧议员的头上扔云香烟盒之类,以示抗争。
但这时政权易手,辛亥革命的高潮已经过去,女子参政运动也遭遇到更大的阻力。一九一二年八月十曰,参、众两院的“议员选举办法”正式颁布,仍无女子参政条文。当唐群英等上书两院要求复议女子参政权时,参议院竟以“一议不再议”的原则,拒绝受理。这时,领道辛亥革命的同盟会也迅速蛻化。一九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原同盟会联合四个小党,合并组织为国民党,召开成立大会。新党的民主性更加衰退,新党纲中竟刪去了原同盟会纲领中本来就有的“男女平权”这一条。当时报纸上戏称之为“五党合并,累及女界”。这更使唐群英激愤异常。她再次率众多女同志来到参议院,找到国民党的代理事长宋教仁等人进行责问与哭诉,表示:“此等改组未经女会员认可,擅由男会员作主,决不承认。”(注五)宋教仁是辛亥单命时期一位杰出的革命活动家与宣传鼓动家,并且后来还是为中国民王宪政流血之第一人,然而就像当时许多革命党人一样,他对当时的女子参政问题也采取了冷漠与厌烦的态度。当唐群英就国民党党纲刪去男女平权条文向他提出责问时,他竟出言不逊。这使正怒火中烧的唐群英犹如火上加油,一时按捺不住,竟伸手打了宋教仁与林森二人各一个耳光。其他女将也呼啸而上,将墨水瓶、文具、纸张、杂物摔了一地。宋教仁、林森不便与她们争执,只得与其他议员慌忙避走。唐群英与他的女伴们再次演出了大闹参议院的闹剧,报刊喧腾,轰动一时。
当时孙中山正来到北京。他听说上述事项,再次出面调停。他邀请唐群英等人谈话,并专门写了一封信给她们,向她们指出:当时社会上与国民党内反对女子参政的人很多,“党纲刪去男女平权之条,乃多数男人之公意,非少数人可能挽回”,因此只责怪宋教仁等人是不足取的。孙中山希望唐群英等女界先进人物,在今后要“发起女子之团体,提倡教育,使女界知识普及,力量乃宏,然后始可与男子争权,则必能得胜也”。并叮嘱她们今后“切勿倚赖男子代为出力,方不为男子所利用也”。(注六)
毕生为女权而斗争
自从与孙中山接谈后,唐群英遵照孙中山的指示,踏踏实实地从多方面开展提高女子政治、经济与文化素质,提高女子社会地位,维护女子权益的工作。
唐群英首先与张汉英等女友,在北京发起开办了“中央女学校”、“女子工艺厂”等,吸收各界妇女,或入校学习,或进厂做工,以求知识增长与经济独立,从而提高自己的参政能力。
唐群英又领道先后创办了“妇女新报”、“女子白话报”、“亚东丛报”等妇女报刊;在一九一二年年底恢复秋瑾创办的“神州女报”。唐特地晋见孙中山,请孙为“神州女报”题词,孙题“发达女权”四字。这些妇女报刊向社会宣传民主革命、男女平权、女子参政等内容,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如“女子白话报”刊文说:“现在的参议院欺压女界实在太甚,所订的议院选举法,没有女子的选举权,便是将我二万万同胞一概抹煞。”此文号召广大妇女对参政权“一次争不到,二次再争;二次争不到,三次,四次,以至无量数次,不达目的,是万万不能止的”。
一九一三年二月初,唐群英带领张汉英等湖南籍的女战友从北京回到湖南,建立“女子参政同盟会湖南支部”,唐任支部长,以求女子参政运动在地方上的发展。她们创办了机关报“女权日报”,于二月十六日发刊,由唐群英、丁方龙、何步兰王持。接著,唐群英又在长沙创办复陶女校,唐自任校长。唐群英开湖南女界办报、办学先例。唐又要求湖南省政府考选女学生赴日本留学。此要求不久就成为现实。当湖南省政府对报名留日的女学生进行考试选拔时,唐群英亲到考场监试,结果有四名女学生被录取。
湖南是个守旧势力很强的地方。守旧势力控制的“长沙日报”经常发表反对女权运动的文章,专与唐群英作对。一次,该报竟刊登一则无中生有的“唐群英启事”,声称唐将于×月×日改嫁郑师通,举行婚礼,云云。这无疑是对唐群英进行人身攻击。唐群英愤怒责问该报编辑,并要求纠正。但该报置之不理。唐忍无可忍,率女友将该报封闭。
一九一三年九月,袁世凯血腥镇压了革命党人发动的“二次革命”,白色恐怖笼罩全国。唐群英被袁世凯在湖南的爪牙列入黑名单。但她不为所惧,继续留在长沙。一九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袁世凯政府以“法律无允许明文”为借口,正式勒令“女子参政同盟会”解散。唐群英与张汉英、傅文郁等人仍积极进行各种形式的反袁斗争。在这艰难的岁月里,唐群英的密友张汉英于一九一五年秋在湖南醴陵家乡病故,唐群英闻之恸哭失声,并驰书柳亚子,请其为张汉英作传。唐自己则写了沉痛的“祭张惠风文”(惠风为张汉英的字),刊于“南社”第十五集(一九一六年一月出版),回顾她与张汉英共同进行的争取女权的斗争,诚挚悼念自己的亲密战友,发抒深厚的姐妹之情。
一九一八年唐群英回到湖南衡山家乡居住,继续进行发展女子教育的工作。她先后创办了衡山女校与岳北女子职业学校,吸收当地女孩进行教育培养。唐群英一生献身女子教育事业,直到她一九三七年病逝。
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二日,唐群英衷心敬仰的孙中山先生在北京病逝。噩耗传来,唐群英悲恸欲绝。她缅怀孙中山丰功伟绩,回顾自己一生与孙中山的多次交往及所得孙中山的教诲,含泪写下感情深挚的悼诗:
愁云渗雾瘴京衢,日落星沉万物芜;
岛国投旌陈腑肺,金陵请愿见乘除。
授勋感愧时时悚,赠句供吟字字珠;
苦雨淒风漫漫夜,挑灯重读龙蛇书。
唐群英还在岳北女子实业学校发起组织了隆重的追悼孙中山大会。在学校的大门口树起高大的牌楼,横额:“孙中山先生追悼大会”,两边挽联为:
列强未打倒,军阀未剷除,天柱遽折,翘首燕天空怅惘;
主义须实行,民众须唤起,党人切记,缅怀遗训共勉旃。
在大会主席台的两边,也高挂著一副挽联:
上下五千年,独国民党能隳帝制;
纵横八万里,惟华盛顿可媲斯人。
这些挽联都系唐群英亲撰,充分表现了唐群英对孙中山高度的敬仰与深厚的悼念之情。
一九三七年六月三日,唐群英以六十七岁之龄在家乡病逝。国民党元老于右任、张继、戴传贤、覃振等人均致唁电悼念。报刊上有人撰文称赞她为“中国五千年来妇女界之曙光”,是“中国近代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她是当之无愧的。
注释
注一:“民立报”一九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注二:“申报”一九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注三:“女子参政会上孙中山书”,“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一年出版,第九一二页。
注四:“时报”一九一二年四月十日。
注五:〈北京〉“大公报”一九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注六:孙中山:“复南京参政同盟会女同志函”(一九一二年九月二日),“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一九八二年版,第四三八页。
(原载台北市“传记文学”杂志第四五九卷,民国八十九年八月号七十七卷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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