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嵩焘(1818~1891),湖南湘阴人,中国近代知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外交家。1875至1878年任中国驻英公使,为清廷首位常驻外国代表。驻外期间,他对西方的政治、经济、文化、风土人情都有所考察,提出了许多振聋发聩的见解。在任期间,他创办了中国第一家领事馆,多方面多途径了解海外华人的情况,并积极设法解决他们的困难。在他的出使日记中,记载了许多他对清廷侨务政策的看法。他是清政府最先将华侨问题上升到国家政治生活看待的官员之一。本文拟就他在保护华侨方面的举措与思想作一述评。
一
新加坡领事馆是中国驻外第一家领事馆,它的成立费尽了郭嵩焘许多心血,体现了郭嵩焘对海外华人的殷切关怀,也促使了清政府华侨政策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变。
中国之有领事,自驻新加坡始。首先建议在新加坡设领的是清廷第一任驻外使臣郭嵩焘。1875年7月28日因“马嘉理”案,郭嵩焘被任命为首任常驻英国公使。1876年8月,郭嵩焘在有关出使经费的奏折中首次提出要向海外派驻领事。第二年8月,正式提出要在新加坡设领的建议,指出:“英国属地新加坡等处,中国流寓经商人民共计数十万人,应分别设置领事,以资弹压。”应当说,郭在出使前对设领的职责还不是很清楚,目的也是为了管束侨民,免生事端,诚如随同郭嵩焘出使英国的张德彝回国后写的《随使日记》所说的那样,“华民出洋日众,非有重臣徇宣;不足以资抚。”此辈“愚顽成性,多未归化;有离华二三十年未归者,有生于外邦而未到中国者,有归英属而不改装者,此辈若来中土,无事则为华人,遇事则曰英属,诚一隐患也。如有领事驻扎,能令归英者改装,则华英判然,方为有益。”但新加坡拥有大量华人这一事实他是非常清楚的。1876年年底,郭嵩焘偕副使刘锡鸿出发前赴英国,途经新加坡,从而为他全面认识海外华人创造了条件。在新加坡郭嵩焘得到了侨领胡璇泽的热情款待,参观了胡氏住宅和当地华侨居地洪家花园,其内,“奇花异草,珍禽怪兽,及所陈设,多未经见。”华侨在新加坡的经济实力给郭嵩焘留下了深刻印象,再加东南亚各地商民历来深受殖民主义者与土著居民的欺凌,久盼祖国庇护,对于派使一事“延首跋望”,希望朝廷派“领事与维持以揆民情。”因此,更坚定了郭嵩焘在新加坡设领的决心。
出使大臣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保护海外侨民,保护侨民是近代国家外交事务的重要内容。郭嵩焘1877年1月12日到达英国后,即于2月23日开始与英国外交部谈判在新加坡设领的问题。英国政府并不像有些文章中所说的那样马上答应,而是采取消极拖延态度。因为新加坡乃南洋的商务中心,华商最集中的地方,也是英国在远东的势力中心,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但英国向来以国际惯例、法规捍卫者自居,加上英国派驻中国的领事馆多达数十处,中英有关条约也明文规定,双方可互派领事,更没有理由拒绝中国在新加坡设领的正当要求,然而,英国政府仍企图对新加坡设领这一事实施限制手段,规定了中国在新加坡设领的先决条件:一是新加坡领事馆只能作为商业代办,照顾华人的商业利益,不能过问当地华人的政治事务;二是领事设置是一种临时性安排而不是永久性的;三是第一任领事必须是当地有威望的华人而不是由中国派来的官员。为了达到设置领事这一首要目标,郭嵩焘主张先答应英政府的条件。他估计到清廷对此会有所疑虑,因为朝廷注目华侨完全是从政治经济角度考虑的,如设置领事不能达到政治经济目的,领事人选不能由中国内地派官员担任,其态度势必是消极的。加上设置领事,各项经费开支在所难免,清朝当时财政枯竭,支出又多,将大批银两投之海外肯定是不愿意的。为了使清廷看到设领的必要性,他将华工及侨民的苦难与设领联系在一起,向朝廷上奏说:“窃揆所以设立领事之义,约有二端:一曰保护商民。远如秘鲁、古巴之招工,近如南洋之日国所管辖吕宋、荷兰所辖之婆罗洲,葛罗巴,苏门答腊,本无定立章程,其政又近于苛虐。商民间有屈抑,常苦无所控诉;是以各处民商,闻有遣派公使之信,延首跋望,盼得一领事,与为维持。揆之民情,实所心愿也。”况新加坡华民十五万人,富甲各埠,除衙舍公产外,所有实业,华人居其八,洋人仅得其二,每年往来华工又最多。为了使中英双方都能接受,郭嵩焘力荐侨领胡璇泽出任新加坡第一任领事。指出:“广东人道员胡璇泽,为其地人民所推服。数年前,广属人民,与各属人民互斗,亦经胡璇泽解散。”胡为当时华裔之冠,乐善好施,“举凡国内水灾旱灾都乐捐巨款”,且还被清廷授予道员衔,这是其一;其二,胡氏之名,不但新加坡妇孺皆晓,国际上也甚知其名。他与英国新加坡总督关系密切,1871年受封为太平局绅,次年被任命为名誉推事,“英国官商、皆倚信之。”为了消去清廷领事馆经费开支这一顾虑,郭嵩焘建议“发给开办经费,应支薪水听从筹画报销,”朝廷“领事之名可立,领事之费必不可多。因查各口民商盼望保护,皆愿凑集领事经费。”他主张“择其地绅商有资望者为之,于户口年貌册费内筹备需用款目,由使臣假以事权,俾得尽其调处之益。一切开支、应从减省。”这样,通过郭嵩焘的一再努力,中国第一处领事馆终于成立。1877年lO月,胡璇泽正式出任新加坡领事,这标志着清政府对待华侨社会的态度产生了质的转变。
二
出使期间,郭嵩焘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为华侨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并提出了许多有积极意义的护侨见解。
(1)了解各地侨情,关心侨民疾苦,倡导有华人处皆须设领。
驻英期间,郭嵩焘结识了许多怀有正义之心的异国人士。为了保护海外华工,郭嵩焘经常与“禁卖黑人协会”,“土著人保护会”的许多友人互通信息,商量对策。他从英国旧充古巴副领事克洛法尔得处得知古巴住有大量的华工,“最多者,咸丰七年一万二千三百八十四人,同治五年一万三千四十三人,同治四年一万四千四百十四人,最少者咸丰十年三百四十四人。”总计“至哈法拿者十二万一千八百十人,其间妇女十二人而已。”华工在古巴生活悲惨,处境窘辱,郭嵩焘主张派使进“驻日都马得利得,与其国家辩论为宜”,从而与之详订章程,保护华工,盖因“华工所以冤苦,在无章程耳。”澳大利亚人稀地广,因华民勤劳善良,“种地开矿,极得其力,方相为招徕之。”但“魁音斯兰得(英会)与华民不相容”,郭嵩焘甚为担忧,建议设领保护。因美国旧金山驱逐华人,大量中国商民逃往英属北美殖民地,英人为防华民,“该地议院定收中国人民税四十洋元。”为了解除华民身上的苛赋,郭嵩焘请马格里致函巴拉克(当时阿真坦、巴西两国之间一小国)允其“就近由美国旧金山及英国倭陀瓦招致华人。”巴拉克国“物产繁殖,节候中和,暑不过八十度,寒不过五十度,本属民主之国,人情尤极温良”,因其国“人民为之减少,甚盼中国人民往寓于彼”,相对其他地区而言,不失为华人栖住比较理想的地方。郭嵩焘深知领事保护侨民的重要性,针对以上情况,他在日记中多次表露了设领的要求;回国途中,当他从闽人陈金真处了解到葛罗巴、西贡华人“急盼设立领事”的心愿时,不禁为之叹息,因此时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2)主张解除海禁,准许华人自由出国。
清初设“海禁”以后,直到1893年因薛福成的上奏才正式废除。鸦片战争后的“猪仔”贸易尽管搞得民怨沸腾,但“祖宗之法”丝毫未动,唯一的措施只是严惩民间拐匪,对于洋人莫之奈何,视“苦力”之惨状如无睹。出使期间,郭嵩焘对西方移民政策深有感触,譬如“英国收取澳大利亚洲,凡有挈眷承往开垦,国家皆资助以行。”反观“中国生齿日繁”,“坐听人民数百万日充饿莩”,而“人民禁止出洋”,“更元有正名挈眷谋生外洋者”,“其弊终至于使人掠取为仆。”既使“贫民私出外谋生,稍有赢余,裹负以归,各国尤深嫉之。”由于清廷对华工出国没有保护性措施,致使“美国之旧金山与澳大利亚洲新金山,至有遏截华人前往之议。”而古巴一地华民更是如在地狱,惨不忍睹。对此,清廷不是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而是采用停止招工的消极办法,“满期令回中国”。郭嵩焘认为这是“绝其生理”,华工“将来一切驱回中国,其隐患尤深。”为了保护华工的合法权益,郭嵩焘主张“天道久而必变”,政府应审时度势,不要恪守陈规,他建议政府应参加国际协作组织,列席万国公法会议,与各国详定章程,在海外广设领事,以达到“捷声息而通隔阂,收权利而销外侮”的效果。
三
郭嵩焘的护侨活动与认识顺应了历史发展的需要,是其同时代人同类思想的集中反映,也体现了他人生历程的个人特点。
满清入关后,严申“海禁”,《大清律例》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一切官员及军人等,如有私自出海经商者,或移往外洋海岛等,应照交通反叛律处立决。府县官员通同舞弊,或知情不举者,皆斩立决。”1734年又下御旨对地方官、兵弁就稽查“人民偷渡外洋”案件开例出许多具体奖罚条例。清廷不仅百般阻碍国人出洋,对海外侨胞更是“严禁归国”。清政府之所以如此,一是“它害怕外国人会支持很多中国人在中国被鞑靼人征服以后大约最初半个世纪里所怀抱的不满情绪,”二是因为怀疑出国华侨会泄漏消息,煽动邪教,滋生事端,甚至潜通洋面诸国,充当侦探,勾结外夷,危害边防;三是因为华侨对国家经济利益无足轻重,“国家四海之大,内地所产,无所不有。”到清代中叶,“海疆宁谧,商民两益,不便禁止”禁令已有所松驰,再加吏治腐败,华人流寓异国人数增多。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刺激了对劳动力的需求。中国在鸦片战争中的失败,清政府被迫签订了允许西人在华招工的条约,内地奸民、客头与外国人口掮客相互勾结,用拐骗利诱兼以胁迫乃至赤裸裸的行径,裹走大量沿海居民。华工出国改变了旧时华人社会整个结构,首先是人员的分布,其次是行业的结构,基本形成了现代华人社会的雏形。这一时期,尽管侨胞得不到祖国的庇护,但海外华人社会迅速壮大,经济力量在资本主义的夹缝中日见增长,其影响逐渐引起了朝野人士的重视。1866年广东巡抚蒋益澧建议朝廷效法西方,用国家力量保护海外侨商,他指出:“内地闽粤等省,赴外洋经商者人非不多,如新加坡约有内地人十余万人,新老金山有内地人二十余万人,槟榔屿、加拉马约有内地数万人……,若得忠义使臣前往各处联络羁维,居桓固可窥彼腹心,缓急亦可藉资指臂。”八年之后,福建巡抚王凯泰也建议朝廷在海外各华埠设官招徕华商,以求“不受洋人抑勒,是又暗收利权。”江苏布政使丁日昌更是明确指出应在海外设立类似西方的领事机构,以求“中国多得一助,即外国多树一敌。”但在1870以前,清廷尚未采取具体措施保护华侨。19世纪60年代发韧的以“求强”“求富”为目的的“洋务运动”促使洋务官员和先进知识分子对华侨的重视,他们看到海外华人的经济力量是清朝振兴商务活动可以借用的力量,同时在海防战略上也考虑到海外华人力量可资利用,这就为以后郭嵩焘成功地奏设新加坡领事准备了契机。
郭嵩焘所处时代正值中国从封闭走上开放这一初级阶段,“天朝上国”被西方列强的“船坚利炮”逼进了国际大舞台,展现在封建政府面前的“夷物”是那样的与己不和谐,那样的令人憎恨,那样的令人恐惧,又是那样的令人既羡慕又无可奈何。先进的中国人怀着振兴民族的愿望急迫地“开眼看世界”,郭嵩焘就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个。郭出身于富商之家,对商务的体验尤深;进入官场后,又结识了许多倡导“经世之学”的才俊。郭一生办事认真,尤其是对西方社会积极了解、研究。1843年,郭就认识到鸦片战争的失败在于不了解外情;1850年向咸丰皇帝上奏,指出:“通市二百余年,交兵议款又二十年,始终无一人通知夷情熟悉其语言文字者。”而士大夫阶层对西方“至今懵然莫知指要”。他深憾国人对西学的拒绝态度,感慨“京师知者独卑人耳。”1863年,郭嵩焘署广东巡抚,当时,西方列强在广州从事大规模的“苦力贸易”,“情节特重”,尤其是厦门、宁波两个“猪仔”地衰落后,澳门在“华工”输出中的地位更显突出,闹得广东一省怨声载道,人人自危,在广东巡抚任上,郭非常关心拐匪诱拐华工一事,他了解到“被卖者语言不通,自以为受雇佣工,一经出洋,永无下落”,因此,他坚决主张“诱捉妇人子女,为首绞候、为从杖徒;若以药饼及一切邪术迷拐幼小子女,为首绞,为从发极边充军。”“但有指引情事,即按人数科罪。”广东乃沿海省份,洋人甚多,商风亦重,民人出洋者亦多,东南亚一带尤其是新加坡广属人员占了相当比例,海外信息相对内陆其灵通何止百倍,作为洞察“夷情”,关心民疾的开明地方长官,郭对海外华人社会应当有所了解。1866年游历泰西的斌椿所著《乘槎笔记》记载了新加坡华人的一些情况,再加郭嵩焘喜好读典猎奇,肯定接触过有关记述海外华人的文章,所有这些不可能不给郭嵩焘留下有关海外华人社会的印象。因此,我们对于郭嵩焘的护桥行为就毫不感到奇怪了。
由上可见,郭嵩焘出使时间尽管不长,当时人对他的攻讦亦多,其护侨活动相对于后来的薛福成、黄遵宪、左秉隆等人来说也要少些,但我们绝不能因此忽视其对华侨所做的贡献。新加坡领事馆是中国第一家领事馆,它的设立对于增进中国对这一地区的了解,沟通政府与华侨社会的联系及“洋务运动”的开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领事馆的设立促进了华侨社会的发展,对华侨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增强了华侨的内向之心,培养了其民族主义精神;领事馆的设立为以后在其它有约国家设领创造了条件,同时又为新加坡总领事馆的设立打下了基础。郭嵩焘是第一个在海外保护华侨的封建政府官员,他的护侨活动及其思想影响了后来人,为他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对西方的认识;其“天道久而必变”的思想可以说是薛福成“豁除海禁”思想的前音。“流传百龄千世后,定识人间有此人”。郭嵩焘不仅是驻外使节第一人,思想界的启明星,也是我国领事制度的发韧人,更是晚清政府官员中保护侨胞的先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