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百熙(1847—1907),字冶秋,湖南长沙人,长期从事教育管理,在近代教育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张百熙于1874年中进士,曾授翰林院庶吉士、编修、侍讲,担任过光绪的侍读。任山东、四川等地乡试考官及山东、广东两地学政。后又历任国子监祭酒、内阁学士、都察院左都御史、礼部侍郎、工部尚书、刑部尚书、吏部尚书等职。甲午战争时,曾上疏弹劾李鸿章主和投降。戊戌政变时,因荐举康有为获罪,受革职留任处分。义和团运动后,主张变法自强,请求清政府改官制、理财政、变科举、办学堂、设报馆。张百熙一生热心教育事业,积极投身教育改革,既从理论上提出许多有价值、有见解的教育思想和主张,又身体力行创办学堂以振兴教育事业,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张百熙的教育主张散见于管学大臣任内上奏清政府的奏折,如《奏办京师大学堂情形疏》、《奏举大学堂总教习折》、《奏请将国子监归并大学堂折》、《奏派学生赴东西洋各国留学折》等,及由他主持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中。
张百熙对教育的贡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恢复和发展京师大学堂。京师大学堂是北京大学的前身,创立于1898年,是戊戌维新运动的产物,也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开始发展的标志。维新运动被镇压以后,京师大学堂虽继续照办,但实际上一度陷于停顿。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学生均告假四散”,许景澄因而呈请“裁撤大学堂”,1900年8月3日,慈禧下令停办大学堂。义和团风暴平息后,清廷迫于时局的压力,不得不以推行新政相标榜,同时也需要一批有文化科学知识的人才,于是“废科举”,“兴学堂”,成了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1902年1月,清政府正式下令恢复京师大学堂,并任命张百熙为管学大臣。张百熙受命之后,通过参酌中外成规,先办预备科为本科作准备。预备科分二科,一曰政科,二曰艺科。以经史、政治、法律、通商、理财等事隶政科;以声、光、电、化、农、工、医、算等事隶艺科。预备科三年毕业,考试合格者升入本科。张百熙在大学堂又另设速成科。速成科亦分二馆:仕学馆、师范馆。凡京官五品以下,八品以上,以及外官候选,暨因事留京者,道贡以下,教职以上,皆准应考入仕学馆。举、贡、生、监等,皆准应考入师范馆。速成科肄业三至四年,毕业后可担任初级官吏或学堂教习。1902年8月,张百熙主持拟定了《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此章程共8章84节,它对大学堂的办学纲领、科系设置、课程安排、招生办法、规章制度、聘用教师、管理体制等方面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章程规定:京师大学堂以激发忠爱,开通智慧,振兴实业以及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办学之纲领。这个办学宗旨是中国第一次以政府名义颁布的大学宗旨。章程规定大学堂分大学预备科、大学专门分科和大学院三级。大学专门分科即大学本科,分科相当于后来的学院,科下又分目,相当于后来的系。当时规定分科大学共7科35目。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京师大学堂于1902年10且14日正式举行招生考试。考试结果,仕学馆录取新生36名,师范馆录取56名。11月27日,大学堂再次招生,师范馆、仕学馆又录取新生90名。12月17日,大学堂举行开学典礼,正式开学。为了切实办好大学堂,张百熙对大学堂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整顿和改造,采取了一些重要措施,如教员实行聘任制,加强对教员的管理;他特别注重物色总教习人选。认为大学堂之设,所以造就人才,而人才之出,尤以总教习得人为第一要义,必德望俱备,品学兼优之人,方足以膺此任。因此他四方寻求了解,认为吴汝纶学问纯粹,时事洞明,淹贯古今,详悉中外,完全可以胜任大学堂总教习之职,极力向清政府推荐。张百熙如此看重吴汝纶,是因为吴不仅是桐城派的著名领袖,在旧学方面很有权威,而且对新学也很注意,并且热心教育事业,锐意兴学,提倡教育改革,这点与张百熙是相通的。1903年吴汝纶壮志未酬,因病去世。不久,张百熙又举荐张筱浦任总教习。同时聘请当时著名的翻译家严复为京师大学堂译书局总办,林杼为副总办,孙诒让、蔡元培等人为经史教习,还聘请刚从日本留学归来的范源濂、从英国归来的柏锐分别为日语、英语助教。当时有人讲,近人所知名士,统在张百熙的网罗之列。张百熙认真筹办京师大学堂,重用一批比较开明和进步的学者,引起了顽固守旧势力的仇视和反对。他们对京师大学堂进行恶意攻击和造谣诽谤,张百熙首当其冲。清政府终因张百熙喜用新进,有改良主义思想,于1903年春,加派荣庆为管学大臣,对其进行监督。在荣庆等顽固派的多方牵制下,张百熙的许多抱负未能实现,京师大学堂虽然是孙家鼐开创的,但播种良种的,却是张百熙。经过他的惨淡经营,京师大学堂已粗具规模。京师大学堂在中国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张百熙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主持制订中国近代第一个具有学校系统的新的教育制度。1902年以前,中国尚无统一的学制规定,当然也就没有为全国统一学制所规定的有系统的教育制度。中国近代教育史上首次出现而具有学校系统的新教育制度,实始于张百熙在管学大臣任内所拟的《钦定学堂章程》,此章程分《京师大学堂章程》,《高等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小学堂章程》,《蒙学堂章程》六部分,因公布的时间是在光绪二十八年——壬寅年,故称壬寅学制。壬寅学制将整个教育从纵的方面,分为三个阶段七级,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分为蒙学堂(四年)、寻常小学堂(三年)、高等小学堂(三年)三级。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只有中学堂(四年)一级。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分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三年)、大学堂(三年)和大学院(不定年限)三级。儿童自蒙学堂到大学毕业,需20年。横的方面:与高等小学堂平行的有简易实业学堂;与中学堂平行的有中等实业学堂和师范学堂;与高等学堂平行的,有仕学馆,高等实业学堂和师范馆。壬寅学制对各级各类学校从办学纲领、入学年龄、功课教法、课程设计、考试办法、领导体制和教学纪律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此学制虽经颁布,但因学制本身的不够完备和清政府对学制的拟订人张百熙存有忮心等原因,最后没有实行。1903年,清政府命张之洞会同张百熙、荣庆重新拟订学制,称之为“癸卯学制”。这是中国第一个经正式颁布后曾在全国范围内实际推行的学制,它对旧中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在组织和形式上影响甚大,清末民初的新学校教育制度,主要都以此为依据,张百熙对改革中国近代的教育制度,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变科举、兴学校。张百熙把兴学校作为立国之本,认为要国家富强,改变国势阽危的局面,除兴学堂外,更无养才济时之术。要兴学校首先要变科举。1903年,他在与荣庆、张之洞合奏的《奏请递减科举注重学堂折》中指出:兴办学堂两年多时间,但各省学堂的数量并未增加多少,主要原因是科举未停,天下士林谓朝廷之意并未注重学堂。科举若不变通裁减,则士人不免观望,绅商也不肯筹捐,经费无法筹措,学堂必然不会多,考虑到要一下子废除科举,有很大的难度,主张首先将科举旧章量为变通,采取分科递减之法。“自下届丙午科起,每科递减中额三分之一”,在递减科举的同时,责成各省认真兴办学堂,“如学堂有办理无效及尚滋流弊者,应由学务大臣随时考核,咨行各该督抚严行复查,将不得力之学务人员分别参处”。真能这样,“则人人争自濯磨,相率而入学堂,以求实在有用之学,气象一新,人才自奋,转弱为强,实基于此,大局幸甚。”
四、主张贯通中西,变更教学内容和方法。张百熙任管学大臣后,面对当时陈腐的教学方法及空洞无用的教学内容,锐意变革。他认为要培养有用之才,关键在于使学生学习有用之学。这种有用之学,就是西学。为了编定西学方面的教材,张百熙通过出使美国的钦差大臣采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等13所学校的课程书目,作为参考。在大学堂增加讲授西学课程的时间,缩短了经课的时间,在课程安排上,注意贯通中西。同时在大学堂附设译书局,翻译西书。他认为欲知西国政治工商等情,非译书局不足以广见闻之用也。为了师人之长,补己之短,用以广开见闻,增长学识,他坚决主张选派学生赴东西洋各国留学。学生出洋时,他亲自送至车站,殷殷以“宏大之业”相勉。他不仅主张学生要多学有用之学,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同时也注重教学法的改进。主张教育儿童须尽循循善诱之法,不宜操切而害其身体,尤须以知耻之义。凡教授之法,以讲解为最要,诵读次之。而对于高等学校的学生,教授法应当有所改变。大学院就不必讲授,也不立课程,主要是进行研究。
五、注重选拔德才兼备的教师。张百熙认为选拔教师应当不拘成例,破除积习,要把那些“才具优长,通达时务”之人留在大学堂。为了保证教师的质量,大学堂教师不搞终身制,而实行聘任制。在《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中,专门设立聘用教习一章,要求每个被聘者与校方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书上明确每一个被聘用者的工作职责,聘任年限。如果教习教课不勤,及发生任意紊乱课程上之规约等事,无论中外教习、年满与否,管学大臣均有辞退之权。为了加强对被聘用者的管理,章程还规定自副总教习以下,“教课勤惰均由总教习按照章程严密稽查,年终出具考语,报明管学大臣查核。”这些规定的实行,保证了教师的质量,加强了教师的责任感。
六、注意校舍的设置及学校环境的美化。张百熙认为,校舍设置的好坏以及环境美化的优劣,均会对学生的身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选择校舍时,应充分考虑这一点。如建蒙学堂时,虽然可以简单一点,但校舍不能妨碍幼童身体的发育,有如下七种情况的房子不能作为蒙学堂的校舍:“曲房密室不通空气;破坏、狭隘难避暑湿;光线不足耗坏目力;房宇宽廓冬寒太甚;登高临深易遭危险;喧嚣不静妨于讲授;污秽不洁疾疫易滋。”对于小学堂的选置,他认为地面以爽皑而适于儿童卫生为宜。学堂附近之处,倘有害于儿童之习染及喧闹而有妨教授者,均宜避之。总之,张百熙认为学堂的设置应从爱护学生特别是儿童的身体出发,选择那些环境优美清静而干扰小的地方。
七、重视对学校的管理。一所学校如果有了优秀的教师,有了优美的环境,但如果没有好的管理,学校也办不出水平。张百熙认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在《钦定学堂章程》中对各级学校的管理都作了详细规定。首先规定各级学校都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为了使学生认真学习,教师认真教学,对教师和学生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如果学生屡犯校规而不改过,应令其退学或开除出校。学生的功课勤惰,应由教师随时登记。此外学生平时一切行动有无过失,都有教师按日记载,数日一起汇总给校领导。教师教书又育人,这一点值得我们重视和提倡。
张百熙在恢复和发展师大学堂,主持制中国第一个学制及变科学兴学校等方面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的许多教育思想符合近代中国的实际,在实行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成效。他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一个杰出人物。
(原载《中外著名教育家事典》,沈国经主编,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7月版,第141一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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