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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之谟烈士生平事迹
作者:县政协
【摘要】我国辛亥革命时期民主主义革命的著名活动家禹之谟(1866~1907),派名志谟,字稽亭。一八六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清同治五年七月十八日)出生于湖南省湘乡县青树坪贻则堂(今属双峰县大泉乡)一位普通的商人家庭。之谟出生时因商业萧条,家道早已中落。
  (一)

我国辛亥革命时期民主主义革命的著名活动家禹之谟(1866~1907),派名志谟,字稽亭。一八六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清同治五年七月十八日)出生于湖南省湘乡县青树坪贻则堂(今属双峰县大泉乡)一位普通的商人家庭。之谟出生时因商业萧条,家道早已中落。

之谟少聪颖,超俊不同凡儿。十二岁丧母,由三婶李、四婶伍共同抚养。四婶家族娴文习武,之谟往来其家,颇受其影响。学书学剑,任侠好奇论。当时人称他“提三尺剑,挟一卷书”。虽在童年,已露头角。年十五岁,因生计问题赴宝庆城(今邵阳市)内在一家布店当学徒,店主为之谟的堂叔。但之谟目睹当时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无意学商,整日攻书习字,并好打抱不平。时“邻有妇殴其姑者”,之谟“捽其妇于市,痛责之”。堂叔惧祸及商店,遂打发他回家。之谟自此更奋发图强,博览群书,特别爱好王船山著作;而对科举之学则不屑一顾。常对人说:“曾、左、彭、胡好大喜功,误入歧途,皆由不善读书之过”。他还写有《题长剑》诗说:“匣中三尺水,跃起作龙鸣。有鬼哀风雨,何人托死生?只今无季子,在昔见荆卿。清夜飞腾志,时时为尔萌”。少年壮志,已跃跃欲试.

禹之谟的革命壮志,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经历了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和自立军起义等重大历史事变发展起来的。一八八六年,禹之谟二十岁,时其三叔禹骏烈在南京刘坤一幕府,之谟得以到南京,并就业于寄寓南京的湘乡名士张通典门下,颇受教益。不久投身军营,历任文书、军需等职,并游幕于扬州、常州等地,得览名山大川之胜。一八九四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之谟在刘坤一军中任江南转运德州分局派运军械委员,由山东经河北出山海关到辽宁战区。历尽艰险,颇著劳绩。战争结束之后,经刘坤一以“随办转运,在事出力”,奏叙五品翎顶,候选县主簿。之谟以外侮频仍,清廷腐败,无以展其壮志,辞不受命,去上海研习矿学,亲自考察长江下游矿产资源,几次想兴办工矿,都因种种阻力而未能实现。一八九七年,之谟回到湖南。时维新变法运动已在高涨,与谭嗣同、唐才常等均有接触。维新失败之后,深感“倚赖异族政府改行新法,等于与虎谋皮”,遂萌革命之心。一八九九年,参与唐才常自立军活动。一九零零年,自立军在汉口起义,之谟运输枪械弹药,船抵汉阳,清军捕唐急,之谟“入唐寓,逻骑满室,知有变,乃从容作寄信人得脱”。自立军起义失败,唐才常以身殉民族。之谟愤恨事业不成,于是东渡日本,攻习纺织和应用化学,先后在东京千代田、大阪等工业区刻苦研习;留学期间,并广交留日革命志士。之谟遂此走上了实业救国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道路。

  (二)

禹之谟于一九零二年学成回国,自此投身子振兴实业和从事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活动。回国时,他随带铁木混合织机零件四台,自制木机安装,在安庆成立阜湘织布厂;一九零三年,回湘潭创办湘利黔织布局;翌年迁厂长沙,“为便鼓吹计也”。复得官方资助千金,规模逐渐扩大,所产各种花色布匹和毛巾,价廉物美,畅销各地。并附设工艺传习所,培训的艺徒遍及全省,“湖南之有机织自君始”。

禹之谟创办工厂,其目的在于开发社会财源,发展社会生产力。他认为企业的成败,不单是为一家生计,关键是企业对社会的繁荣发达担负着重要使命。厂里首倡雇女工,以移易风俗;又试图增设女厂,为妇女自立开创途径,藉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实现“男女皆生利之人,无分利之人”的解放妇女思想。

在禹之谟于湘潭办厂时期,黄兴从日本回国,在明德、经正两校讲学。之谟经常到长沙和黄“畅谈,间作密语。”一九零四年华兴会成立,他是这一革命组织的最先成员之一。这年黄兴谋在长沙起义不成,避走到日本,“公虽感于克公之行,而志念愈坚”,毅然挑起湖南革命的重担。

一九零五年八月,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之谟受黄兴的函托,和陈家鼎等在湘筹建分会,被淮为首任会长,会址即设于湘利黔布厂。在此期同,他对发展组织,宣传同盟会纲领,推销《民报》等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为了培养革命力量,并竭尽全力以发展教育事业。他四处奔走,首捐百金,借湘乡会馆创办驻省湘乡中学和师范学堂;后又建唯一学堂(禹蒙难后改名广益中学,现为湖南师大附中);还发动其他州、县的旅省进步人士仿照湘乡的办法,陆续办起了驻省邵阳中学、衡州中学、永州中学等学校。湘阴仇鳌等人创办民立第一中学,“得力于他的帮助很大”。在教育思想方面,他主张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觉悟,发挥他们的革命先锋作用。遂和宁调元等组织湘学会、湖南学生自治会,作为抵制清政府奴化教育的机构;然后进一步成立群治大会,以开辟推进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并寄希望于这些组织的发展成熟,为革命政党输送力量,为新国会组织准备条件。以此行动,“为各省倡”。

禹之谟忠于任事,敢于斗争,并具有特出的宣传、组织才能,故深得湖南工、商、学界的拥戴,一致推举他为湖南商会董事、教育会会长和学生自治会干事长。他凭参加与领导这些群众团体的合法身份,经常在天心阁等公共场所发表演说,鼓吹革命,卓有成效地组织和领导了一系列革命活动。从一九零五至一九零六两年中,革命群众运动接二连三,使中外反动派大为震惊,穷于应付。如反对英人要索,抵制美货,电阻割闽换辽,争取粤汉铁路改归商办,公葬陈天华、姚宏业于岳麓山,痛惩学务处总监督俞诰庆,以及湘乡学生提取盐税附加风潮等等。之谟在力争粤汉铁路改归商办运动中,经常“莅会演说,痛陈利害,闻者无不泣下,数日间便集股百余万”。在抵制美货运动中,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利益,毫不妥协动摇。对公葬陈、姚之举,不顾清吏阻挠,与宁调元、陈家鼎、覃振等领导学生万余人,缟服整队送至山陵,成为一次巨大的政治示威。之谟曾亲撰挽联说:“杀同胞是湖南,救同胞又是湖南,倘中原起义,应首湖南,烈士竟捐生,两棺得赎湖南罪;兼夷狄成汉族,奴夷狄不成汉族,痛建虏入关,已亡汉族,国民不畏死,一举能张汉族威。”慷慨激昂,矛头直指清廷,大张民族正义。当时官绅成为瞩目。以为民气伸张到这般程度,“其祸至足以沦宗社”。后来毛泽东在《湘江评论》中评述说:这是“惊天动地可纪的一桩事”。

  (三)

禹之谟矢志革命,既为清政府所不容,而湖南以王先谦为首之守旧势力,又日以斥新学、除异己为能事,对禹之谟的革命言行,视同洪水猛兽。于是,遂由俞诰庆等“诉于大吏,谓君为革命党魁,今又结军、学界,将即日起事”。禹之谟竟于一九零六年八月十日被清政府借口湘乡盐案,以率众“哄堂塞署”罪逮捕下狱。当被捕之前,有劝其逃避者,他说:“为国家、为社会死,义也,各国改革,孰不流血,吾当为前驱。”后各界人士闻讯,为他申辩者每日不下数十起。清政府竟把他改监常德,后又移禁靖州。

禹之谟既献身革命,“生死久已置之度外”。反动派虽然禁锢了他的自由,却无法禁锢他的革命意志。他坚持狱中斗争,宁死不屈。当审讯者诘难主葬陈、姚事时,他严正指斥:“今台湾、胶州、大连、广州(湾)等处都为外人占领不惜,独以中国人葬中国一抔土反不能容乎?”他曾写信给陈松藤说:“捕拿入狱,不遂我杀身之志,幽居无聊,又不能尽建设之义务,恨何如之!”在狱中他还书写二联以言志:“暂藏丰城剑;待著羑里书”。“师拿破仑;学玛志尼”。又寄书信鼓励青年学生:“以百折不挠之气慨,振刷精神,毋稍懈怠,毋稍退让,在大风潮兴大狱之际,放大光明于黑暗世界”。又写信给他的各伯婶母说:“侄十年来不甘为满洲之奴隶,且大声疾呼,唤世人毋为奴隶,近年唤醒而有国民志者可万数计,宗旨甚正,程度渐高,思想甚大;牺牲其身,无所惜也。……祈大人转忧为喜,喜吾家有甘为国民死,不为奴隶生者”。他特别关心粤汉铁路路权,曾经作书给留日同志说:“湘路又有官督商办之说,是皆前此绅办者因事权之不己属也,暗地播弄,必欲破坏商办之局而后快。今也,督者执其权,办者仅供资财,款归中饱,资本无着,人皆悭而不前,势必大借洋款,路权去矣,而湖南与之俱亡。呜呼危哉!欲存湖南,必争路权,是所望于诸君。”萍醴起义爆发之后,清政府作垂死挣扎,决心置禹之谟于死地,以挽其统治危机。之谟自知不免一死,便于一九零七年一月三日立下遗书:“身虽禁于囹圄,而志自若,躯壳死耳,我志长存。同胞、同胞,其善为死所,宁可牛马其身而死,甚毋奴隶其心而生!……困心衡虑,终必底于成也。”

一九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和二月二日,禹之谟连遭酷吏金蓉镜的刑讯,“始以针刺指甲,君不法。继倒悬之,熏椒烟于鼻,君仍无语。复系其手足各一指,悬诸屋梁,尤以香烧炙胸际,指断坠地,即更移系他指。鞭笞遍体,血淋漓,地为之赤”。“胸及两臂皆焦烂”,“腥臊气塞署,署役多为掩鼻而咽梗者。”但敌人的残酷,恰恰表明其无能,他们妄想从革命者口中得到他们所要得到的东西,是万万不可能的。金蓉镜问:“你们的同志有多少?”禹答:“不汁其数”。问:“是何姓名?”答:“无姓不有”。问:“孙文教你做什么事?”答:“救国保种。”问:“如何救法?”答:“杀人放火。”问:“你要杀哪一个?”答:“应杀者即杀之”。问:“你与孙文同党有何好处?”答:“好处就是革命。”弄得金蓉镜无可奈何,遂于一九零七年二月六日(清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凌晨将禹之谟绞杀于靖州(今靖县)西门外。临刑之前,他还指着金蓉镜说:“我要流血,为伺绞之?辜负我满腔心事矣!”金蓉镜说:“尔辈素讲流血,今日偏不把你流血,何如?”禹之谟笑道:“好,好!免得赤血污坏。”于是高呼:“禹之谟为救中国而死,为救四万万人而死!”一代忠烈就这样慷慨而从容地就义了!

禹之谟是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中卓著的宣传者,组织者和实行者;禹之谟的死,在中国民主革命运动中写上了光辉的一页。后来孙中山在其《建国方略•有志竟成》中说:“萍醴之师败,而禹之谟、刘道一、宁调元……等竟被清吏拿获,或囚或杀者多人,此为革命同盟会第一次流血也。”迄至中华民国成立,“南京留守黄兴呈请临时大总统赠之谟陆军左将军,恤其遗族,并予公葬岳麓山。”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湖南各界在长沙举行追悼大会和公葬。送殡者数千人,黄兴执绋前导,备极哀荣。在众多挽联中有一首写出了烈士高尚的情操和风范:

“宁可牛马死,甚毋奴隶生,醒世格言传不朽;

倡革命先声,遭杀身惨祸,英风毅魄诏无穷”。

禹之谟烈士有遗著若干篇,辑入陈新宪、禹问樵等所辑之《禹之谟史料》一书,于一九八一年在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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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禹之谟烈士诞生百二十周年纪念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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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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