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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嗣同“变法即是复古”的哲理意蕴
作者:张永超
【摘要】谭嗣同“变法即是复古”的思想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变法”以“器体道用”说为哲理依据,主张道随器变;“复古”意味着一种终极信仰的诉求,认为古法良美是对安身立命价值的肯定;“变法即是复古”蕴含的哲理智慧便是“求诸己”。这是一种从中国内部寻求原动力的变法突破,意义深远。
  晚清以来中国处于内忧外患之中,尤其是甲午海战使中同士子“从铁屋中惊醒”,从而走上了为国家寻求出路的艰辛之旅。从“中体西用”到“西体中用”、从“全盘西化”到“建设本位文化”,可谓穷思尽智,然而谭嗣同却提出了“变法即是复古”的主张。这一思想贯穿谭嗣同的一生,然多为研究近代史的学者所忽视,亦未引起研究近现代文化转型学者的重视。但是,这一“不中不西”的提法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它从中国内部寻求变法原动力的变法突破,与康梁不同更与“五四”诸君有别。

一、“变法”——以“器体道用”说为哲理依据

首先,甲午战后,谭嗣同坚持变法之论,而且认为今之夷狄为变种,即便是周孔在世也必得变法;其次,他认为古者言治道必言治法,所以道随器而变,现在器有新,道安有不变之故;再次,“道”在谭嗣同的笔下有两种含义:一为“圣道”,一为“市道”,二者不可混同,因为“市道”有弊所以要“变法”,因为“圣道”完美所以要“复古”。

(一)“变法”之形势迫切。甲午战后谭嗣同对“夷狄”的看法已不同于战前,他说:“今日之乱,古事无可比拟。古所称夷祸,犹是同洲同种之人,偶见为内外耳;今则别是一种,横来吞噬”。那么,他所说的变种是何种含义呢?“圣人之道无所不包,岂仅行于中国哉!观西人之体国经野、法度政事无不与‘周礼’合”,在这里,谭嗣同肯定夷狄正是肯定他们的礼乐教化,而且是涵盖在“圣人之道”下的,认为性善为人性中所有,所以西人亦有伦常,与此同时,“中国今日之人心风俗,政治法度,无一可比数于夷狄,何尝有一毫所谓夏者,即求并列于夷狄犹不可得,乃云变夏乎?”甚至说“使我而为西人,决无不瓜分中国者”。可见,谭嗣同此时已看到西方之强大不仅在船坚炮利之“器物”本身,而在于“器物”背后有“政治法度”、“文明教化”在。而且,他看到中国今日之法尚不如“夷狄”,他说“今日所行之法,三代之法耶?周、孔之法耶?抑亦暴秦所变之弊法,又经二千年之丧乱,为夷狄盗贼所掺杂者耳。于此犹自命为夏,诋人为禽,亦真不能自反者矣”。由战争之强烈震撼到“治法”之强烈对比,谭嗣同感觉今日之法必变不可,“嗟乎!不变今之法,虽周、孔复起,必不能以今之法治今之天下,断断然矣。”谭嗣同对周孔的推崇是自始至终的,但认为若不变今日之法,连周孔也无能为力了,足见他变法的决心。

由以上分析可知,考虑到当时紧迫的救亡形势,必须变法,但我们应注意到,谭嗣同有意识地区分了“三代之法”、“周孔之法”以及“暴秦之法”,而且他要变的不是“三代之法”而是“暴秦之法”,此不可混同。

(二)“变法”的哲理依据。谭嗣同的变法理论,受王船山思想影响很大,而王船山的“道不离器”说正是谭嗣同变法的哲理依据。“衡阳王子有‘道不离器’之说,曰:‘无其器则无其道,无弓矢则无射之道,洪荒无揖让之道”,“汉、唐无今日之道”,道必依于器而立,器变则道亦应变,但是,今天下为一“器”而其道则是“暴秦所变之弊法,又经二千年之丧乱,为夷狄盗贼所掺杂者耳”,所以今日之法必变无疑。由“道不离器”而提出“器体道用”说,“故道,用也;器,体也。体立而用行,器存而道不亡。”道不可空言,必与“器”相连,而且随“器”而变,并且“圣人言道,未有不依于器者”,甚至认为,不变法,正人心亦不可行,因为人心正是正于良法中。

由“道不离器”到“器体道用”,谭嗣同变法之逻辑可谓确定。需注意的是,他认为今法必当变,但是他的论证却是圣人言道也是不离器的,而且认为“圣人之道,无可疑也。方欲少弃之而不能,何况尽弃”。这便是谭嗣同变法的特别之处,因为他所理解的“道”有双重含义。

(三)“变法”之“道”的双重含义。谭嗣同所谈的“道”有双重含义,这也是他变法思想的深刻和特别所在,一为“市道”,一为“圣道”。“市道”之说法是在《治言》中提出的,他分历史之世为“道道之世”(秦以前)、“法道之世”(秦至明)和“市道之世”(清),“市道”的产生正是由于对“三代之法”和“周孔之法”的失去而造成的,所以必变不可。与此相对应,他又说:“圣人之言,无可革也”,“圣人之道,无可言变”,“吾圣教之精微博大,为古今中外所不能越”。这里所说的“圣言”“圣教”便是与“市道”而对立的“圣道”。谭嗣同对圣道的肯定地与推崇是自始至终的,这从他所传文献上可以清晰地看出。在这里,“圣道”即是“三代之法”和“周孔之法”。

二、“复古”——终极信仰的寻求
谭嗣同认为“圣道无缺”、无所不包,西法之美也是体现“圣道”的结果,而且西法多与古法暗合,中国通行之法为暴秦之法,原来的“三代”、“周孔”之法的古意已失,所以应“复古”,不过,“古意”不存于中国而存于西方,所以变法应学习西方。

(一)“复古”之主张。谭嗣同认为,“圣人之道无所不包,岂仅行于中国哉!观西人之体国经野、法度政事无不与‘周礼’合”,在这里他是在“圣人之道无所不包”的前提下承认“西法”的,由上面所述“圣教精微”之说可以看出他对“圣道”的信仰是发自内心的,因为此种对传统的信仰贯穿了他一生。而且,他在论述西法时,也认为“西法多与古法合”,认为地圆之说,张载已明,“可见西人格致之学,日新日奇,至于不可思议,实皆中国所固有。”如果说这尚有因无知而夜郎自大的口气,那么在甲午之后,他仍说“且凡所谓西法,要皆我之固有,我不能有而西人有之,我是以弱焉。则变法者亦复古焉耳,何异之有?”“格致之理,杂见周秦诸子,乍聆之似甚奇,其实至平至实,人人能知能行”需要补充的是,在他的老师回信也即《欧阳中鹄跋》中也称“西学出《墨子》,其立学官人,颇得《周官》遗意,故皆能实事求是”。所以,谭考虑到周公之法已失,一旦恢复又不可能,所以“势不得不酌取西法,以补吾中国古法之亡”,而且西法又远比现行之“暴秦之弊法”强,所以学习与《周礼》暗合的西法可谓“斯非圣人之道,中国亡之,独赖西人以存着耶?”但是我们还应看到,“故嗣同以为变法图治,正所以不忍尽弃圣人之道,思以卫而存之也。”

以上分析可知,谭嗣同始终是以“卫存圣人之道”为目的,不否认他因对西学的有限了解而做出的一些有附会色彩的判断,但是对他来说这是受传统文化浸润的自然行为非刻意为之,而且此种对“圣道”的维护更有深层次的终极信仰寻求。

(二)“复古”之终极信仰的寻求。谭嗣同的“复古”一说有着巧妙的逻辑构造,一方面他扩大了“圣人之道”的外延,认为它无所不包,所以“西法”是“圣道”语境下的西法;而今日中国之法为暴秦之法,并且周公之法又不能一下子恢复,所以学习“西法”便是理所当然,而且“西法”本来就是“圣道”之法,所以学习西法只是恢复古意,而且不但于圣道无损,还可自立、自强。或有人认为此种“复古”只是一种变法策略,但是变法前谭嗣同就主张“圣道精微”之看法,不可以今人之眼光做策略理解。谭嗣同深受传统文化的浸润,对于传统中之良法美意尤其是“三代”“周孔”之法对传统士大夫即是一种完美治法的追求,更是一种有待身体力行的终极信仰之归宿。所以在他看来,“复古”正是对“圣道”的维护,这是在“救亡”之紧迫形势下,从传统内部寻求原动力的一种突破,于情感上则是安身立命价值的坚持,因为只有这样,任何的变法才有所依附而不会“误于虫而不事苗”,这是对“自本”、“自立”、“自振”的坚守,换句话说,也正是“求诸己”的传统智慧的体现。

三、“变法即是复古”——“求诸己”的传统哲学智慧

谭嗣同在甲午前后思想有着明显的变化,但是他对“己”的坚持则是不变的,在《治言》中他认为中国之“患”在己不在人、在内不在外,认为中国自有中国之盛衰,“气实则病去”;甲午海战后,他坚持变法是因为,唯有变法方可“自强”“自振”,否则生死之权将操之他人,他的这种思想一言以蔽之曰:“求诸己”。

(一)“变法即是复古”对“己”的强调。谭嗣同的《治言》多为学者作为他“少作”之不成熟而引证,但正是在《治言》里他明确提出了“自治而尽己”的思想。他说:“以言乎彼己之己,则华夏之自治为尽己。先王之典孔彰也,祖宗之泽方长也,举而措之,人存政不亡也……日驰鹜于外侮,而荒其本图,是为舍己之田而人于耘。以言乎人己之己,则出治者先自治为尽己。”在这里,他的说法不乏有传统士大夫心态,但是他所倡导的“不荒本图”“自治尽己”不能不说是一种先哲智慧的体现。他认为,天下之患在中国不在外夷,又举耕者为例,发现田中有虫,于是“舍苗不事”专力去虫,虫未必去,“而苗芜久矣”,认为虫固然可恶,但是知有虫而“不知有苗,未见其能知患也。”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谭嗣同是坚决主张变法的,但是他变法的同时是对“己”的肯定,并不否认“虫害”之可恶,但不可为“去虫”而“不知有苗”甚至将“苗”除去,这种对“己”的强调与坚守,是否代表了一种新的变法智慧?日本学者近藤邦康说:“对于谭嗣同来说,与其说‘传统的中国’思想是制约中国‘近代化’的‘界限’,还不如说是推进‘近代化’的原动力,这是很引人注目的。”笔者并不赞同近藤的某些分析,但是他看到了谭嗣同的“内部原动力”的突破,这是可贵的。

(二)“变法即是复古”之“求诸己”的哲学智慧。与“内患己出”之说相应,谭嗣同提出了“亡国之士”“亡国之民”的说法,这同样引人注目。当时之“士”,在他看来“无知”“无才”“无用”,而且鄙视洋务,所以他认为中国就没有真正的洋务,“中国虚度此数十年,何曾有洋务?”当时士君子尚空谈,以为洋务降志辱身,避之唯恐不及,所以操洋务者多为“下贱无耻不恤声明之人”,此种“反躬自省”的努力可谓一针见血,并且难能可贵。他还认为“中国之所谓儒,不过孔教中之一端而已”,而“中国儒者专以剥削孔子为务”,所以孔子之精义多不存。他更注重“自强”,“名之曰‘自强’,则其责在己而不在人,故慎毋为复仇雪耻之说,以自乱其本图也……反躬自责,发愤为雄,事在人为,怨尤胥泯,然后乃得一意督责,合并其心力,专求自强于一己。则诋毁我者,金玉我也;干戈我者,药石我也”,“自强者,强自而已矣;知其为自,已觉多此一知,况欲以加乎人哉。今夫自强之策,其为世俗常谈者,吾弗暇论;论其至要,亦惟求诸已而已矣。行之则王,否则亡。”

(三)“变法即是复古”的逻辑问难。我们可以看到,谭嗣同“变法即是复古”既有安身立命的价值情怀,更有古法良美的真实信仰,所以他主张变法,甚至是激烈的变法,但他绝不说全盘彻底的打倒中国文化,因为在他眼里,“市道”多弊,但“圣道”完美,所以形成了他“变法即是复古”这一合逻辑的独特主张,也正是这一点区别了他与“五四”诸君尤其是陈独秀的彻底反传统倾向。陈独秀认为孔子学说在现代社会“一文不值”,而谭嗣同正是要恢复“周孔之法”。现在的问题是“周孔之法”依照现有之考古材料所显示的并非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完美,人们对“周孔之法”的提倡多是一种“理想”或想象而非完美的事实,或者说“周公之法”弊如“暴秦之法”(如“五四”时所提出的“礼教吃人”),那么谭嗣同是否还会坚持“变法即是复古”的主张?

无论如何,谭嗣同对“求诸己”的传统智慧是坚守的,即便是“周孔之法”不那样完美,“自强”“反躬”“求诸身”的智慧也是不可忽视的,谭嗣同在这里可谓是“无意中的深刻”。

四、结语与反思

谭嗣同以王船山的“道不离器”说作为变法的哲学依据,而他由于对西学的局限,认为西法多与古法暗合,出于对“三代”、“周公”之法的信仰,而坚持“圣道精微”,因为今日之法为“暴秦之法”所以必应变今日之法,而周公之法又难以在中国寻求,所以学习与古法暗合的西法以恢复“古意”,这便是谭嗣同“变法即是复古”的思想。在这里体现了传统哲学中“反躬自省”、“求诸己”的古老智慧,变法而不失本,强调“自立”“自强”和“自振”,而这正与“五四”诸君所提倡的“全盘西化说”或“彻底反传统”思想截然对立。康有为在晚年办《不忍》杂志,所反对的正是只重外求而不“求诸己”的通行做法,所以提出“国魂”说,而严复在甲午前后就提出“民智”“民力”“民德”之说,同样也是注重“己”和“反诸身”,他们都不反对变法,但是认为变法不可以“急行”、“速成”和一为“外求”。在此反观谭嗣同的“变法即是复古”思想,若不从表层浮浅地理解其轻薄,而是从“求诸己”的角度去理解,不得不承认,这种从传统内部寻求原动力而非打倒传统的做法才是真正的自强之路,而这正是谭嗣同的深刻之处,也正是“变法即是复古”的深刻哲理意蕴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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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理论探索》(总第18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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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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