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调元和秋瑾同是近代的革命先烈,在革命活动中,他们曾数次合作,由于志同道合,也就是政治态度、做事方式、文学爱好等因素,建立了非同一般的革命情谊。但是在秋瑾脱离家庭后的生命史中如此重要的一个人,遍查秋瑾的诗文集、《秋瑾研究资料》及秋瑾研究论述,尚不见二人交游痕迹,特撰此文以补其不足。
一、宁调元、秋瑾的相识
宁调元和秋瑾几乎都是在1903年濡染时代风潮,但他们在国内无缘相识,1905年相识于日本。秋瑾1904年6月赴日留学,1905年二三月间回国省亲,7月再度赴日,入东京青山实践女校附设师范班。
宁调元也于1905年由湖南省选派赴日,入早稻田大学学法学。具体赴日时间不详,但从宁调元下半年的活动可知其抵达日本大概时间在上半年或年中。据刘谦《宁调元先生事略》所云:
及抵日,尽交当代革命巨子。会先总理孙先生由欧关莅东京,正式成立革命同盟会。君以克强先生介绍加入,自是得一意于党。
这段话里的“尽交”、“会”两词特别值得注意。宁调元本长于社会活动,到了东京后,遍交革命党人。秋瑾前一年在东京加入了三合会、演说练习会、戊戌六君子纪年会、重组公爱会,而且逢会必有慷慨激昂的演讲。秋瑾还创办了《白话》杂志,发表了《演说的好处》、《敬告中国二万万女同胞》、《敬告我同胞》等文,成为当时东京留学界非常著名非常活跃的女革命党人。宁调元到达东京后秋瑾当然是“尽交”中的一人。“会”,正好、恰逢意。孙中山1905年8月13日到达东京,8月20日正式成立同盟会。宁调元加入同盟会的时间应该是同盟会正式成立后由黄克强介绍加入的。黄克强,即黄兴,湖南善化人,1903年任湖南明德中学教习,“以革命排满之说倡导后进”。宁调元时为该校学生,意气风发,出类拔萃,受到黄兴的赏识。宁调元后因家贫面临辍学,黄兴得知后,特言于校长胡元倓,免除学费。日俄战争发生,宁调元参加了黄兴、陈天华、李育仁、黎洞天组织的秘密革命团体大成会(该会后扩大为华兴会)。黄兴策划长沙起义,事泄离湘,湘中事宜委托于宁,后宁、黄二人通信不绝,因此宁调元赴日后即入同盟会。据此估计宁调元到达日本的时间应该不会晚于8月。巧合的是秋瑾也在这一年加入同盟会。秋瑾加入同盟会的具体时间有三种说法:一是毛注青《黄兴年谱》的“9月上旬”,一是郭长海《秋瑾入同盟会时间考》的“8月中旬”,一是苏威《秋瑾何时加入同盟会》的“8月27日”。笔者认为三说中当以苏威的说法为是。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鉴湖女侠秋瑾》云:
乙巳七月,东京同盟会本部成立后半月,冯自由介绍瑾至黄兴宅入党。浙人入同盟会者,蒋尊簋为最早,瑾其弟二人也。
宁调元到达日本后如果没有结交到秋瑾,但他们入同盟会均与黄兴有关,时间又十分吻合,颇疑秋瑾与宁调元同时入会。即使这一点不成立,二人也应于这段时间相识。同盟会成立后,黄兴被推为执行部庶务,宋教仁任司法部检查长,冯自由任评议员。宋教仁,湖南桃源人,原华兴会副会长,与宁调元同乡、同志,且都在早稻田大学学政法,两人又多了一层同学的关系,自应相识。秋瑾虽籍贯为浙江,而生于闽,长于湘,“口音习惯,纯乎一湖南人也”。秋瑾加入同盟会前与宋教仁交往甚多,以宋教仁为中介,秋瑾和宁调元也会有结识的机会。
二、宁调元与秋瑾的合作
秋瑾和宁调元认识后,在以后的革命活动中便有了非常默契的合作。他们的第一次合作是1905年年底中国留学生抗议日本文部省颁布的《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1905年11月初,日本政府颁布《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引起了留日学生的极大愤慨,到12月酿成留学生罢课。当时留日学生对此事件的意见分为两派:一派主张立即退学回国,以示抗议;一派主张暂时隐忍,以期通过谈判解决。留学生两湖籍最多。据1904年的统计数字,当时各省学生约3000人,其中湖北籍423人,湖南籍350人,都属张之洞所派。1905年留日学生激增,两湖学生的比例会更有过之。意见的分歧,直接反映在两湖学生中,宋教仁、姚宏业、杨卓林、宁调元等主张前一种意见,而杨度等人主张后一种意见。《宁调元先生事略》记载宁调元在这一事件中其表现:
日政府受清廷嗾使,公布取缔规则,群起辍课争之,无效。君与宋教仁、姚宏业、杨卓林等主张全体归国甚力。留学界意见不一致,日本报纸诋为“放纵卑劣”。陈天华愤而蹈海死,君乃就中国留学生会馆,集合同志,组织反对取缔规则大会,自任文牍干事,撰拟宣传文字,约数万言。杨卓林则挟手枪以为后劲,归国者遂以万计。
秋瑾也属这一派。周作人《秋瑾》一文回忆这段历史:
这以前她(指秋瑾)在东京,在留学生中间有很大的威信。日本政府发表取缔规则,这里当然也有中国公使馆的阴谋在内。留学生大起反对,主张全体归国。这个运动是由秋瑾为首主持的。但老学生多不赞成,以为“管束”的意思虽不很好,但并限定只用于流氓私娼等,从文字上去反对是不成的,也别无全体归国之必要。这些人里边有鲁迅和许寿裳诸人在内。结果被大会认为反动,给判处死刑。大会主席就是秋女士,据鲁迅说她还将一把小刀抛在桌上,以示威吓。
冯自由《革命逸史》二集《鉴湖女侠秋瑾》亦云:
是岁冬(1905年),日本文部省颁布取缔中国留学生规则,湘人陈天华愤而蹈海,民党学生分为归国设学及忍辱求学二派,瑾与田桐、易本羲等主张归国甚力,遂挟易本羲联袂归国。
在反对日本政府《取缔规则》的活动中,宁调元和秋瑾都是组织者,一个任主席,一个任文牍宣传。归国后,同入上海虹口的中国公学。这是他们在革命活动中的第一次合作。
秋瑾与宁调元的再度合作是从日本归国后创建中国公学。秋瑾归国后,先回浙江,1906年初到上海,参与中国公学的工作,其间推荐陈伯平为教员。宁调元归国后就在上海参与创建中国公学的事宜,安置归国留学生,姚宏业继续留在上海,宁调元返回湖南。这件事上,宁、秋二人虽不是同时协作,却也是并肩效力于同一事业。
宁调元与秋瑾的三度合作也在1906年。是年宁调元因在长沙公葬陈天华、姚宏业遭到缉捕,7月逃捕到上海,与傅尊等人创办《洞庭报》;秋瑾到上海筹办《中国女报》,他们都僦居于美租界,隔邻而居。9月,孙中山自西贡航行至吴淞口,由于清政府防范严密,不能登岸。宁调元、麻子畦、秋瑾、陈其美、姚勇忱、杨侠卿、陈伯平、丁洪海等造谒于舟中,“于革命大计多所规划”。陈去病《鉴湖女侠秋瑾传》和冯自由《鉴湖女侠秋瑾》两文
都言及是年秋瑾研制炸药失慎受伤一事。前者云:
居虹口厚德里,为同盟会友往来通问地。尝与陈墨峰同造炸弹,忽药性爆裂,声震屋瓦,君与墨峰皆被创甚。里巷惊骇,几为警兵所逮,以无佐证得免。
后者云:瑾乃倡设《中国女报》于上海。是岁八月,又与中国公学教员陈伯平等赁居于虹口祥庆里为运动机关,因制炸药失慎,伯平伤目,瑾伤手。
两文所说地点不同,陈文说是虹口厚德里,冯文说是虹口祥庆里。而且对事件的细节也语焉不详。刘谦的《宁调元先生事略》使这些疑惑豁然开朗:
秋瑾、陈伯平于美租界厚德里秘制炸药,与君别营之密室仅隔一墙。一日。药爆发,伤伯平及一女仆。君方倩同志谢逸如缮稿于室中,闻声,摇手止逸如勿动,忽缘晒楼过,移其制炸弹原料以归。逸如愕然,谓此危险物,宜速他庋,不者祸将及。君曰:“不可。顷闻爆声甚大,捕探必四布,若运而之他,途遇若曹,势难免脱,而秋、陈二人必同受其害矣。”乃故亦暇整,琅琅颂唐人诗。俄而巡捕至,在隔邻查毕,无所获,徐以实验化学对。君俟巡捕去,即为伯平裹创入医院,从容携弹壳至潘昭、丁洪海处,托转送中国公学藏之。同志咸服其机警。
这段材料确定秋瑾制作炸弹的地点是在虹口厚德里,此外王时泽的《回忆秋瑾》、邱宗章的《六六私乘》、赵而昌的《记鉴湖女侠秋瑾》等文均证实了秋瑾创办《中国女报》期间住在厚德里。此外,这段材料还补足了事件的全过程。宁调元在整个事件中的作用是关键的,充分表现了他的机警果敢。可是这段材料也出了歧义,说受伤的是“伯平及一女仆”。究竟是女仆还是秋瑾?秋瑾在日本期间,曾赴横滨学习制造炸药的技术,回国后秘密试制,理应亲自动手,而不会让一女仆参与其事。刘谦的记载也有前后矛盾之处,始则云“伤伯平及一女仆”,后文转述宁调元的话,说如何如何,“秋、陈二人必同受其害矣”,显然秋瑾当时亦在场,而受伤之人是秋瑾而非女仆。
上文提及宁、秋曾登舟拜谒孙中山,“于革命大计多所规划”,所规划之大计应与近代史上有名的萍、浏、醴起义有关。1905年湖南灾情严重,米价飞涨,民怨沸腾。哥老会首领龚春台在浏阳、醴陵一带发动会众,同时,萧克昌、李金奇等又在江西安源联络矿工。1906年同盟会派人回国指导联络,宁调元当时在东京,因湘人以湖南自任,旋归湘联络。刘谦《宁调元先生事略》云:“君至沪,住傅君剑、谢诮庄所主之《竞业旬报》社,与陈其美、杨卓林、秋瑾、李发群等密谋运动长江一带会党,相继相应。”宁调元至长沙,“遇潘昭于客邸,昭先以萍醴民军已覆,劝君急避。检君行箧,得秋瑾所赠匕首及其他秘密函件,持去之。曰:‘焉用是贾祸为者?’君大笑,以为怯”。宁调元不听劝告,仍赴醴陵寻龚春台,后被捕。
在这次革命运动中,宁调元和秋瑾第四次并肩协作,共同战斗。陶成章《秋瑾传》、冯自由《鉴湖女侠秋瑾》两文均记载秋瑾的行踪及作为。后文云:
迨十月萍乡、醴陵革命军猝然大举,全国震惊,各省革命党集议上海,欲起兵为援;瑾锐然以浙事自任,乃还绍兴,入居大通学堂。是校为金华、处州、绍兴三府会党荟萃之所,瑾与各会党首领约,俟湘省举兵后,即出为应援。旋偕王文庆赴诸暨、义乌、金华、兰溪各地部署一切。十二月十九日至金华,寓于党人金阿狗家,首访龙华会首蒋乐山,有所计划。未几,归绍兴,闻刘道一、杨卓林、宁调元、孙毓筠、胡瑛诸同志先后失败,或死或囚,接应之举,为之顿挫,遂益愤恨,决计不假外力,独行举事,而运动益力。
宁、秋二人吴头楚尾的策应之举,后因消息泄露,湖南首先失败,秋瑾的接应也为之顿挫。宁调元身陷囹圄三年之久,秋瑾则于明年密谋举事而被清廷捕杀。
三、被历史遮蔽的情谊
宁调元与秋瑾从1905年8月间相识,到1907年秋瑾被害,他们数度合作,交往颇多。由于个性、革命态度、行事方式有较多的相似处,两人结成了比较深厚的革命友谊,在宁调元一方,甚而产生了超越同志朋友关系的情感。
秋瑾被害后,宁调元尚身陷囹圊,噩耗传来,写了《吊秋竞雄女侠十首》,诗中高度称赞秋瑾为国牺牲的女侠品格,云:
巨浪三千东复东,眼中多少可怜虫。
若论女界牺牲者,千古一人秋竞雄!
竟欲先鞭着祖生,狙秦又见女荆卿。
燕丹已死赢皇在,遗恨茫茫未许平。
舍身革命苏菲亚,奇气吞胡花木兰。
巾帼有君能雪耻,神州愧死百千男。
第一首直陈议论,为秋瑾定位,女界为国牺牲的“千古一人”。第一句的“东复东”指秋瑾曾两次赴日;第三句隐括秋瑾给王时泽信中的话:“吾自庚子以来,已置吾生命于不顾,即不获成功而死,亦吾所不悔也。且光复之事,不可一日缓,而男子之死于谋光复者,则自唐才常以后,若沈荩、史坚如、吴樾诸君子,不乏其人。而女子则无闻焉,亦吾女界之羞也,愿与诸君交勉之。”第二首突出秋瑾女侠、志士的特征;第三首古典、西典并用,形象地描绘了秋瑾女英雄、女革命家的气质。第三首抓住了秋瑾身上最感人之处,作者不愧为秋瑾的好友。
诗还有一个重点,就是回忆他们的交往和友谊。组诗的第一首云:
旧雨已无今雨谁?前人复令后人悲。
同仇悔不同时死,孤剑年年怨别离。
沉痛地抒发了对老友的悼念。“孤剑”指秋瑾赠送的匕首。上文所引刘谦《宁调元先生事略》提到宁调元抵长沙,行箧中有秋瑾所赠匕首。《辘轳体四章悲秋作》第三首亦云:“殷勤旧事时相念,解赠龙泉三尺剑。”秋瑾生前喜欢短刀,送刀于宁,可见秋瑾对他的赏识。第三首又云:
樽前感慨旧山河,我亦闻歌唤奈何。
一首遗诗万般恨,秋风团扇忍重摩。
诗后自注:“女士尚有一扇在余处,自录《醉歌》二首。”诗中的“遗诗”“团扇”均为实指。检现存秋瑾集,无《醉歌》诗,但有《对酒》,颇疑此诗即为《醉歌》的别题。诗云:“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郭长海《秋瑾全集笺注》此诗题解云:“此诗刊于《申报•自由谈》1926年12月30日。出示者张寄涯。张寄涯自云,曾参与秋瑾在祥庆里制造炸药一案,案发后逸去,遂未被捕。”时间上颇吻合。宁调元与秋瑾不仅是志同道合的革命同志,而且因炸药失事的事件,他们有了生死之恩谊。上海分别时,秋瑾赠刀与扇,扇上所录之《醉歌》正是后来的《对酒》诗。宁调元十分珍视这份情谊,随身携带,到了湖南,行囊中尚有这些东西。刘谦《宁调元先生事略》记载:“(宁调元)及抵长沙,遇潘昭于客邸。昭告以萍醴民军已覆,劝君急避。检其行箧,得秋瑾所赠匕首及其他秘密函件,持去之。曰:‘焉用贾祸为者!’君大笑,以为怯。”遗憾的是现存《对酒》诗是一首,而不是二首,可见秋瑾诗的散佚应该不少。第七首云:
憔悴风尘各一天,相逢逆旅正残年。
几行慷慨忧时泪,流到长川欲化烟。
诗后自注:“去岁十一月十八日与女士握别。”诗中描写的是他们别时的情景。
《吊秋竞雄女侠十首》之后,诗人意犹未尽,又借秋瑾的《绝命词》“秋雨秋风愁煞人”一句,写成《辘轳体四章悲秋作》。诗云:
秋雨秋风愁煞人,菰蒲瑟瑟水粼粼。
鼠肝虫臂惟余我,何处安排着一身。
中原如此竟沉沦,秋雨秋风愁煞人。
休过当时旧游处,歌声犹绕画梁尘。
殷勤旧事时相念,解赠龙泉三尺剑。
秋雨秋风愁煞人,分飞莫伴轩亭敛。
几月天涯结比邻,比丘尼现救时身。
夜台一去休回首,秋雨秋风愁煞人。
四首诗由一句“秋雨秋风愁煞人”蝉联而下,把秋瑾和自己“解赠龙泉”、“天涯比邻”的交往分置其中,表达了诗人绕肠十指的悲情。从以上两组诗我们知道秋瑾曾赠送宁调元录有《醉歌》诗的团扇和象征秋瑾尚武精神的短刀,可见宁、秋两人非同寻常的革命情谊。
人们常说时间是医治丧亲失友伤痛的良剂,然而宁调元对秋瑾的思念却经历了时间的磨砺后变成了终生的痛憾。1911年,宁调元又写了《叹逝第二十叠韵》二首,诗云:
人生难结再来因,太息昙花一现身。
今日千秋恩怨尽,青山长葬可怜人。
为感错刀投赠情,百身拟赎隔幽明。
九原泉路能知几,万悔谈兵误半生。
这两首诗从题面、诗面都不易察觉它悼秋的内涵,然细覆诗意,追悼之意是相当沉痛的。第一首熔冶苏轼《系御史台狱寄子由二首》的第一首,诗云:
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
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
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
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
苏轼因反对新法,引发了震惊朝野的“乌台诗案”,率先被逮置御史台狱,他自知事件严重,写诗告知“相须为命”的苏辙。想到自己必死,死后青山处处可埋身,但拖累弟弟照料他的十口之家,还要食言和弟弟“风雨对床”的诺言,使子由空山夜雨时独自伤神。今生已矣,但愿“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这是怎样的兄弟挚情,又是怎样的生离死别!宁调元诗的第一句便把这种悲情推向了极端:“人生难结再来因。”苏轼尚怀着对来世之因的幻想,而宁调元则断然揭破其虚幻,其悲痛又甚于苏轼。第二句“太息昙花一现身”,与《辘轳体四章悲秋作》之四的“比丘尼现救时身”相呼应。《长阿含经》四《游行经》云:“(佛)告诸比丘,汝等当观,如来时时出世,犹如昙钵花时一现耳。”佛教在近代,本来是一种入世的宗教,甚至是革命的宗教。宁调元系狱期间,研读佛典,诗中常用佛教故事,写秋瑾的这两句典型地表现了近代人对佛教的理解。最后一句点化苏轼“是处青山可埋骨”的句子,写秋瑾的结局。“可怜”在古汉语有可爱、可惜意,秋瑾作为一代女杰、女英雄,与“可怜”二字似不搭挂,但是秋瑾作为宁调元的友人,在钦叹其英雄侠客品格的同时,也不无对秋瑾以一女子而遭受摧残的怜惜。
第二首第一句化用汉代张衡《四愁诗》中“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的诗句,显然是写秋瑾赠送短刀的情谊。张衡诗用的是《诗经•卫风•木瓜》的典故。《木瓜》一诗,言一投一报,薄施厚报,朱熹疑为男女相赠答之词,遭到后人的辩驳,其实最早赋予这一释义的应是张衡,把投与赠的人物确定为男女双方。显然宁调元用的正是张衡的释义,而且更进一步,不仅是投桃报琼瑶,而且渴求以生命相报。第二句“百身拟赎”,即使百死也不能补偿。与上首相同,仍用苏轼典故。苏轼《答孔毅夫书》之二:“刘器之乃是铁人,但逝者数子,百身莫赎,奈何?”宁调元这里表达痛定思痛、懊悔自恨的感情,说自己企望以身相赎的机会也没有。最后两句:“九原泉路能知己,万悔谈兵误半生”,“九原”句化用杜甫《送郑十八虔贬台州司户,伤其临老陷贼之故,阙为面别,情见于诗》中的“九原重路尽交期”。郑虔为杜甫“忘形到尔汝”的好友,安史之乱后被朝廷“严遣”为台州司户,杜甫知此一别,再无见日,诗中云:“便与先生应永诀,九泉重路尽交期”,说在黄泉路上他们仍为知己。宁调元不相信“再来因”,只为自己平生知己已赴“九原泉路”,而自己半生谈兵,却不能有助于秋瑾,愧对先烈。这一句包含着宁调元对萍浏醴起义以及秋瑾发动的起义失败的反思,对事情的前因后果也更加明了,痛悔之意与日俱增。宁调元作为一个革命志士,诗歌一般写得较直露,而这两首诗不仅题面无提示,诗面也较隐晦,但当我们知道秋瑾曾赠刀于宁调元的情节和宁调元赋诗曾把秋瑾比作比丘的背景,就可确定此两首诗也是悼秋之作。诗两首八句,屈曲赴题,字字从肺腑中流出,较之那些直抒胸臆的诗更有一番曲折盘旋、难以纾缓的沉痛。
宁调元的《感旧集定庵句》组诗也有多首涉及秋瑾,如:“洗尽狂名消尽想,渡江只怨别蛾眉。”“醒又缠绵感岁华,吟鞭东指即天涯。难忘槐市街南宅,救得人间薄命花。”“美人信有错刀投,更折梨花寄暮愁。难学冥鸿不回首,明朝何况送兰舟。”“倦矣应怜缩手时,卿筹烂熟我筹之。安排写集三千卷,删尽刘郎本事诗。”
宁调元与秋瑾的交往应不止于上文所考索,据宁调元1912年11月24日写给刘谦的信中云:“犹忆丁未岁,弟留书籍在日本,亦遭火毁,内中秋瑾、陈伯平手迹,毁之尤为可惜。不意文字之厄如此甚也。”丁未,是为1907年。
1913年9月25日,宁调元在二次革命中死于袁世凯、黎元洪的屠刀之下。人如死而有灵,愿宁、秋二烈士“九泉重路尽交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