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荃(1824—1890),字沅甫,号叔纯,湖南湘乡人。晚清著名湘军将领。同治元年(1862)至光绪十六年(1890),曾先后担任浙江、湖北、山西巡抚和两广、两江总督等职。是清廷倚重的名臣,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对曾国荃的研究仍属薄弱坏节,有些评价也有失客观公允。对曾国荃湘军将领的身份颇多关注。对曾国荃作为地方督抚,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却付诸阙如。1876年,山西发生特大“丁戊奇荒”。是时,灾荒肆虐,哀鸿遍野。饥民“始则卖儿鬻女以延活,继则挖草根、剥树皮以度餐。树皮殆尽,亢久野草亦不复生,甚至研石成粉,和土为丸。饥饿至此,何以成活?是以道旁倒毙,无日无之。”在严重的灾情面前,前任巡抚鲍源深以旧疾日增为名,奏请开缺。清廷权衡利弊后,由曾国荃继任巡抚。曾氏临危受命,在抚晋三年间,积极履行职责,为山西抗灾救灾、灾后重建做了大量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山西的近代化历程。曾氏也因此积累了政治资本,成功完成由湘军将领向地方督抚的转变。因此,考察曾国荃在山西巡抚任内的赈灾措施,不仅有利于了解山西地方的发展史,也有助于全面、客观把握曾国荃在晚清社会的地位。
一 赈灾救荒
曾国荃于1877年初夏赴任山西时,山西受灾州县已达8O多个,饥民已达600万之众,形势相当严峻。面对这一空前的灾难,曾国荃果断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死亡线上挽救灾区民众的生命。
其一,上疏减负。灾情发生后,山西赋、差、丁粮及各种饷项成为灾民沉重的负担。“往时州县自顾考成,鞭笞追呼,责之里胥,里胥借端苛敛,飞洒摊派,仍取之穷檐。虽在丰年已不胜其苦累,矧值大祲,更何以堪?”为缓解灾情,曾国荃多次上疏清廷,请求减免、缓交军饷、京饷及各项钱粮。据《曾国荃全集》中的资料统计,曾国荃自上任至离职,先后上疏达24次之多,大大减轻了灾民的负担。仅差徭一项,“较之旧章,或减去十之五六,或减去十之七八”。
其二,设立粥厂,免还仓谷。为迅速有效地救助贫困饥民,山西各地分设粥厂煮粥,“太原设三家,分别设在大南门外的骆驼厂,北门外十方院,新甫门外郝庄,运城也设有一家。每月领粥灾民计三四万人”,并将棉衣三百件于粥厂分发给饥民。前山西巡抚鲍源深曾采取出借仓谷的办法赈济灾民,但灾情日重一日,灾民无力偿还。曾国荃上疏清廷,“民力拮据,若令照例征还,不特民力未逮,即原借之户大半流亡,率皆无著,诚恐奸骨盆役藉官扰民,以桃代李,或累及邻族,或苛派里社,甲倒累甲,户倒累户,流弊无穷。”请求对民间所借粮食,一律免还。
其三,广筹钱粮、以工代赈。曾国荃在李鸿章等洋务派的帮助下,于京沪等富庶各省努力募集资金。截至1878年8月,先后收到京外各省捐银“十万一千二百七十八两,粮一千五百石。”当时山西与外省各地间交通困难,用于运输的人力、畜力因灾荒而异常匮乏,赈灾钱粮的运输困难重重。曾国荃动用各种关系,倾其所能,建立了一套通达的运粮路网,使筹到的赈粮得以运回山西,赈恤饥民,他也因此得到了很高的评价。在广筹钱粮的同时,曾国荃还积极推行以工代赈之法,“组织灾民修整河道,这次灾荒中,组织挑浚了南沙河及省城后小河和文瀛湖工程”。以工代赈既可安抚丁壮灾民,又可保存畜力,以备农耕。
其四,清厘荒地,发展生产。曾国荃认为垦荒主要有以下数端:一曰清荒。饬令各地官员清理田亩,区分为新荒、老荒、有主无力之地,开造清册;一曰恤荒。老荒豁免赔粮,新荒停征三年,有主无力之地停征两年,实行不同的体恤政策;一曰劝荒。按各地灾情的轻重程度,分发银两。令其自行采买牛马、粮具、种籽,出示晓谕,劝民耕荒;一曰招荒。对无主荒地实行豁免三年粮税,无偿提供耕牛、农具的优惠政策,吸引四面八方之民来山西开垦荒地。
其五,严禁科派,编审丁册。在山西,徭重于赋,民不聊生。曾国荃会同前工部右侍郎阎敬铭,就各处民情、地势进行认真查实。严禁一切额外科派、需索。这样和旧章相比,差徭“或减去十之五六,或减去十之七八”,“每年为民间节省差徭钱百万余缗”,“而要差仍不致误,各省绅民无不感悦”。清季早在1736年就实行了“摊丁入亩”,但由于种种原因,山西各州县却并未全部实施此法。1978年,曾国荃奏请,除将丁粮分办,各州县丁徭银豁免外,全部摊入地粮征收。在曾国荃的主持下,山西至此全部完成了“摊丁人亩”的赋役制度改革。
其六,安抚灾民,维护治安。曾国荃十分注意灾民安抚工作。他曾有言:“查灾放赈,以先安民心为要。”基于此,曾国荃奏请设立“恤寒公所”,对不能到粥厂领食的残疾人进行救济,并筹款购地掩埋露尸。在省城设立收养公局,收留孤儿。对于“实在应赈者,固宜曲加体恤;而借端生事者,”曾国荃则“随时惩创”。他令地方官严查散布流言、匿名揭帖、聚党生事之人,并严办贩卖女童和游勇偷盗等案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治安。
除上述措施外,曾国荃还主张留厘金兴工赈,精兵简政,并将山西省十四局裁并为六局。为挽救山西灾情,曾国荃可谓殚精竭虑,取得的成效也是非常明显的。此次赈荒经曾国荃“走书告贷各省,劝民助赈,其言至痛楚,先后放赈银一千三百万余两,米二百余万石,活饥民六百万人。”虽然,个别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失误。但他不遗余力对灾民进行救助、赈济、安置,对于减轻灾区人民的痛苦,安定社会秩序,控制灾荒蔓延,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 整顿吏治
“丁戊奇荒”发生之时,山西吏治极其腐败。已呈“贪风日炽,吏治糜烂”的态势。对此,曾国荃早有察觉。他在给洗马温味秋的信中写道:“查晋中吏治之坏,非一日矣……胥吏之追乎,迫之已久,小民日受流离转徙之苦。而为牧令者,方且肆无忌惮,不顾斯民之肥瘠,但求私囊之丰盈;不恤下民之怨咨,但伺长官之喜怒。”面对吏治腐败、积重难返之势,曾国荃决心整饬吏治,力除害马。他认为:“从来吏治之得失,关乎人才之贤否”,“督抚、司道得人则吏治兴,失人则吏治坏。”因此,他以察吏为先,选贤去庸。对那些能力有限、办事不公、品行不端、处事不当的官员,或革职查办,或原品休致,或降级处分,或严加警告,而对那些办事勤恳、廉洁自律、留心民事的官员,或向朝廷举荐、或提拔重用,或给予奖恤,或表彰勉励。针对山西摊派过重有妨吏治的弊端,曾国荃上奏“晋省吏治积疲难挽,实由摊款过重,欲求澄清吏治,必以裁汰摊款为先”,“以轻官累而清治源”。对那些无视法规的官员,他一律严惩不贷,亲自处置大小贪官污吏四十余人,以儆效尤。山西省阳曲县仓书李林儒等,承办粥厂放赈,侵盗米粮五十石之多,被就地正法。吉州知府段鼎耀、永济县知县洪贞颐等,因私自扣留赊银,均被革职查办。除贪污腐化外,门丁胥役干政,也给山西吏治带来了极坏的影响。对于“家丁弊端更仆难数,魑魅情形绘如图画”的弊端,曾氏认为应“先清署内以端其本”。而官吏欲“清署内者,必先自治其身”,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要求各级官员勤勉劳作,力除贪欲,严治衙蠹。当时的山西官场里,官僚主义作风盛行,因循疲玩,拖沓成风,办事效率不高。曾国荃谆谆告诫地方官员,“疲乃居官大病”,为政者要勤政务实,“勿流于苟且,勿即于便安,勿因僻处偏隅而为因陋就简之计,勿为粉饰治具而忘久安长治之规。”经过吏治整饬,大大扭转了山西贪污腐化之风,有利于激励各级官员崇廉戒贪。朱浒评曰:“在曾国荃和阎敬铭的督促下,山西不仅在此次赈灾过程中较少出现官员舞弊之事,而且正如曾国荃奏称的那样,相当多的官员还在办赈期间殉职。”
三 严禁鸦片
山西罂粟种植、吸食非常普遍,“丁戊奇荒”发生时,已严重泛滥。全省各州县罂粟平均种植面积达40亩,特别是大同府、朔平府、宁武府、代州、忻州等所属各县,植毒更为严重。曾国荃称,山西“境内广种罂粟”,“沃野千里,强半皆种此物,畎亩农夫吸烟者十之七八”。种植罂粟既侵占粮田,“膏腴水田,遍种罂粟,而五谷反置诸晓瘠之区。”又与传统的农作物争夺人力和水肥资源。“罂粟收浆之际,正农功吃紧之时,人力尽驱于罂粟,良苗反荒芜而不治。”严重地妨碍了农田生产,破坏了农业经济,粮食短缺成为山西难以抗御灾害的主要原因之一。曾国荃也认识到,“此次饥荒“虽曰天灾,实由人事。”种植即多,吸食益广,不仅影响农业生产,也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昔之上农夫,浸假变而为惰农矣,又浸假变而为乞丐、为盗贼矣。”有鉴于此,曾国荃决心致力于禁烟。他认为,罂粟种植、吸食泛滥的原因之一,在于“平日教化之不修,惩劝之弗及。”所以采取了劝导与惩罚相结合的办法。“广求循吏,以宣其教,而后严定科条,以厉其禁。”他注意到百姓种植罂粟“趋利如水之就下”,原因是“利之所在”。遂利用大灾之年粮贵物贱的时机,动员引导农民种植粮食,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种植的源头。但鸦片种植在山西根深蒂固,劝导利诱之外,还需严惩重罚来挽回锢习。为此,他一方面实行禁种,规定“一族之中有种罂粟者,责成族长率子弟拔除;一甲之中有种罂粟者,责成甲长押令拔除,立即改种五谷以收东作西成之效。”之后又加大了禁种力度,严令“栽种罂粟者,一经查出,即将该户所种罂粟地亩全数充公”,“作为各村本甲公业”,“以备地方公用”。为保证实施效果,令“民间宗族房亲、乡约里社自相钳制,庶免衙门书差需索舞弊。”如有村民私自种植,族长、甲长有权禀官追究。若族、甲长知情不报,则“罪其族长、甲长”。同时,对稽查不严的官员给予撤职处分,对禁种效果良好的则予以奖励;另一方面推行禁吸。在曾国荃看来,“吸烟之害甚于砒霜,夫人而知之也。如果父兄勖其子弟,官吏勖其书役人民,将领勖其兵丁,则此风应早断绝。”于是严令禁止山西各州县开放烟馆,嘱令父子、兄弟、师徒之间互相监督。虽然曾国荃采取种种措施,厉行禁烟。然大浸之年,人民大批死亡,土地荒芜,救灾成为头等大事,禁种罂粟得不到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官员更将种烟视为利源,不认真执行禁令。随着全国烟祸的日益泛滥和国家财政的拮据,清政府对鸦片实行了所谓“寓禁于征”的弛禁政策。尽管曾国荃先后多次上奏,力图扭转。但“清政府对土药坚持收税抽厘的根本国策没有改变”,全面推行禁种势必受阻。由此可见,曾国荃在山西禁烟成效有限也是时势使然。但是,他的禁种、禁吸等措施还是取得了一定进展。据统计,光绪四年(1978),“种罂粟者较去年约减十之六七”。另外,曾国荃禁毒的一些具体措施,例如高度重视打击毒品种植,从源头上消灭毒品来源;严惩涉毒及禁毒不力的官员,加大执法力度;注重思想教育与动员,实行劝惩兼施、法情两用,如此等等,也值得我们今天的禁毒工作加以借鉴。
四 振兴经济
大灾过后,曾国荃提出“兴水利以备早潦,俾农田可资灌溉;辟车路以通商贾,俾百货可以流行”的主张,积极兴办近代工矿业、整顿盐政、兴修水利、兴建车路,力图使大浸之后的山西重振经济。
第一,兴办近代工矿业。曾国荃查明山西长冶、晋城等地盛产铁矿石,采铁业历史悠久,于道光年间最为发达。但是,自光绪二年(1976)山西被灾以来,采铁业一落千丈。生铁炉纷纷停歇,采矿窑户随之减少。他请求清廷拨款贷银给铁商,“以作赀本,令其营运”,日渐恢复了冶铁业的生产。除恢复冶铁外,曾国荃对其它矿业的发展也持积极态度。他比较重视开采铜矿,以此来扩大财源。他曾向清廷上疏:“近闻绛县颇产紫铜,业经委员查勘,如果铜苗畅旺,拟即开矿铸钱。”得到了清廷的支持。采矿业的兴起为山西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二,整顿盐政。曾国荃抚晋时,正值“丁戊奇荒”,哀鸿遍野,民间粒米难求,更不要说买盐而食。灾荒中人畜大量死亡,制盐、贩盐成本加重,商贩无利可图,纷纷停运。加之,私盐充斥,官盐迟滞。凡此种种,导致食盐严重滞销,影响了山西盐业的发展和百姓的日常生活,曾国荃遂采取措施加以疏导。他首先上疏清廷裁减引费。“与其徒有额引虚名,无益饷项,驯至碍及全局,何如从权酌减引费,略办变通。”请求裁减山西额引40O引、河南300引、陕西200引,并“将三省加费164600余两,暨羡余及筹补羡余40700余两一律裁汰,以维全局而纾商困。”其次,整顿缉私。曾国荃认为,疏引全在缉私。他严厉缉拿私枭,查禁偷漏。因包内重斤、船户夹带等偷漏行径,查禁起来非常困难,曾国荃遂在产盐之地“四面筑有围墙,内有三场大使督率枪手斗巡,外有三司巡检领弓兵商役昼夜巡防。”并“坐商运贩均用官称”。在贩往各州县的途中,派“缉私委员总司巡逻,各路卡员节节稽查。”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走私。再次,招商督销。山西引盐行销,自咸丰四年后,改为官运官销。曾国荃考虑到“一州一县承领盐引运销,多则需本银一二万两,至少亦需数千两,州县等官无从筹此巨款,势不得不借资伙友之力。”奏请“官自办运,仍准招伙勷理。”并与官员政绩考核相结合,“视销数之多寡,考运官之勤惰,俾专责成”。以此来督率官员认真招商,“实力督销”。通过整顿,盐业发展渐有起色。
第三,豁免商税。山西被灾时间之长,灾情之重,严重影响了商业正常运营及商税征收。太原府、平阳府、潞安府被灾之后,“村落成墟,十室九空”,“商贾渐次歇业,贩运甚稀。”尤其是潞安府,以往征税全凭铁货,灾疫使铁户大量伤耗,以致税银征收“尤行短缺”。其余各行铺户,“所剩者仅止数家,均系旧卖残货。”商业如此凋零,如果商税照常征收,势必导致商业更加萎缩。曾国荃上奏清廷,将“太原府未完商税正余溢额银五千一百三十八两零、平阳府未完商税正余溢额银一千九百一十三两零、潞安府未完商税正余溢额银七千一百二十八两零”,阳城县“未完商税原额溢额银三百八两零”一律豁免,其余各州县也酌情减免。大大减轻了山西商业沉重的商税负担,促进了山西经济的恢复发展。
五 重视教化
曾国荃在养民的同时还要注重教化的作用,他认为“考课书院,所以作育人才,宣讲律令,所以维持风化。”至于教化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为教,即兴办学校、培育人才。曾国荃赴任山西后了解到,由于山西“僻处边陲”,尚未设立书局。“书肆既无刊印官书,即南省已刻之书,又因道路艰险无人贩运到晋。”加之,“晋中书籍向不讲求,即《四书》、《五经》求一善本亦不可得。坊间所售,率多亥豕鲁鱼之讹,而音韵学尤为错谬,学者四声莫辨。”历经此次大灾,山西的文化事业又严重受挫,一蹶不振。在这种状况下,文教事业亟待改善。李钟英的《悯荒吟》中记载:“图书名迹尽前贤,祖父搜罗费万钱。尽被拾荒收拾去,换得一饱也欣然”,“到得饔时不继食,学生个个尽流离。寒毡独坐萧斋里,满腹文章饿不支”。凡此种种,导致山西文教日衰,极大地妨碍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州县教佐、书吏“能解字义者百不得一;至于能通文气、明白起承转合者。千吏之中无二三人焉”。面对山西文教事业凋零之况,曾国荃认为,“若不及时振兴文教,刊刻成书,则以后晋之为晋,更难望臻上理也。”为此,曾国荃会同阎敬铭上书朝廷,奏请在太原设立浚文书局,刊刻《四书》、《六经》、《小学》、《近思录》、《呻吟语》、《牧令全书》、《五种遗规》、《荒政辑要》各书。浚文书局也成了山西近代以来第一个官办图书出版机构。由于经费支绌,他请求崇文书局创始人何筱宋,筹劝好善之士代购纸张,用以印刷《六经》等书。他还想方设法筹取捐款,或者从赈捐项下借拨银两,以解决经费问题。曾国荃在奏请朝廷开设书局的同时,也注意到,“《山西通志》自1733年编辑后,迄今百数十年未及重修。事关三晋文献,何可任其湮没弗彰?”因此,提出重修省志。曾国荃还明令各州、县亦编纂和出版本地志书。于是,从上到下,各级行政长官纷纷罗致能文善书之士,着手地方志书的编修工作。他还提倡兴办义学,聘请寒儒教读,既能培养人才,又可济助寒士。山西省偏关县令兴办义学的建议为曾氏所认同,称赞他留心教养,其风可嘉。曾国荃又考虑到士子生活困顿,为维持家计,无暇读书。特批示和顺县令从赔谷价内酌情提取银2000两,留作义学之用。
二为化,即改变民风、化其风俗。风俗虽“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但对于陋俗,只要地方官“因势利导,随地制宜,去其太甚,勉其易能”,即可收转移之效。临高县令教化该地民众力除迷信鬼神、滥用巫术的恶俗,成效显著,得到了曾国荃的嘉奖。曾国荃还饬令官长苦口劝导、士绅戒奢崇简,以厚民风。他还认为应劝导妇女发展女红、养殖蚕桑、编织筐席等,以改变山西妇女安坐无事之风。
据此,我们不难看出曾国荃非常重视山西文教事业的发展。大量地方志书的编纂和出版,不仅对保存文化典籍起积极作用,也有利于推动山西农业、教育、科技长足发展。移风易俗也收到了一定成效,使山西民风为之一变。
毋庸讳言,曾国荃在山西所为,其主观愿望和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由于种种原因,个别措施在实施过程中未能达到预期目的。但曾国荃全力赈灾,客观上使老百姓得到实惠,有利于民生事业;灾后又开渠引水以利民,加快农业生产的恢复;开办矿厂,兴建车路,发展商业,致力于推动灾后山西的社会经济发展,加速了山西近代化历程。1880年7月,曾国荃离任北上时,晋人还十分怀念他。据《清史稿》记载:“国荃力行赈恤”,“民德之,为立生祠。”清廷也褒奖曰:曾国荃“在山西巡抚任内,救灾恤民,政绩尤著。”由此,可以看出时人对曾国荃抚晋的认可与赞许。值得注意的是,抚晋三年,曾氏的思想观念在日渐开化,由重视传统的农业经济,到致力于近代工、商、交通业的发展;角色在不断转换,从湘军大将逐步过渡为封疆大吏。曾国荃离任山西后,被任命督办山海关防务。之后又先后被任命为陕甘总督,两广、两江总督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参与清政府政治、军事、外交决策,俨然成为清廷的股肱之臣、晚清实力派人物。这与其抚晋期间的赈灾等政治作为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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