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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曾纪泽与中法越南争端
作者:鄢洪峰
【摘要】曾纪泽作为晚清驻英法俄三国公使,在中国近代外交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在中法越南争端问题交涉期间,他审时度势,采取了备战促和的谈判策略,努力去维护国家利益。但是,由于清政府的软弱,最终中法交涉以中国妥协退让而告终。通过对比李鸿章与曾纪泽的不同外交策略,可以找到晚清政府此次交涉失败的根源。同时,中法越南争端也反映了此一时期中外关系的发展脉络和晚清政府的外交态势,为清政府更好地开展外交活动提供了经验和教训。
  一、交涉起因

曾纪泽,曾国藩长子,于1878—1885年期间出任清政府驻英、法、俄等国公使,在中国近代外交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越南问题的交涉是曾纪泽任驻外公使期间的大事之一。其种种矛盾冲突,起源于法国吞并中国藩属越南。

法国于1862年(同治元年)逼迫越南签订第一次《西贡条约》,占领越南南部六省;1874年3月15日(同治十三年正月二十七日),安邺率兵攻占河内后,逼签越法《和平同盟条约》(又称《甲戌之约》),割断了越南与中国的宗藩纽带。在1880—1885年间,狂热执行殖民政策的茹费理先后两次担任法国总理,其在东方的殖民政策都是企图完全占领越南。1883年法军攻下越南首都顺化,越南政府被迫于8月25日签订第一次《顺化条约》,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这样,法国下一步的侵略扩张矛头直指中国。

二、交涉方针

对于越南问题,清廷以及众大臣的态度也不尽一致。

1883年(光绪九年),两江总督左宗棠在奏折中指出,“外人反复无常,得步进步,是其惯伎,似非示武不足以杜彼蚕食之谋,而纾吾剥肤之急。”

1883年11月,张之洞同一天内连上三折,主张积极备战抗法,“法越之局,惟有一战”。

光绪九年李鸿章在《法越交涉事端重大遵旨妥筹全局折》中指出,“一时战胜,未必历久不败,一处战胜,未必各口皆守”。主张对法妥协求和。

郭嵩焘附和李鸿章的观点,提出“中国无可战之机,无可战之势,亦无可战之理”,也主张妥协。

清廷对于中法越南争端基本上也是妥协态度,但中间有几次变化。起初,对于曾纪泽防患于未然的筹措,清廷态度消极。在法国于光绪八年攻占河内后,清廷也派兵驻扎越境,但训令“不可轻率从事,衅自我开”,同时仍主张谈判,于同年十一月达成《李宝协定》,但此协定却遭到法国政府的否决。1884年5月11日(光绪十年四月十七日)中法又订立《简明条约》,条约规定:中国不干预法越条约,只求不伤中国威望体面。但随后法军又挑起战端,在左宗棠等主战派支持下,以慈禧为首的清政府一度对法持强硬态度。8月26日(七月初六)对法宣战。但清廷在取得镇南关—谅山大捷后,由于李鸿章提出的“乘胜即收”与“慈禧太后在不丢掉面子的情况下议和的初衷相吻合”,1885年6月9日(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签订《中法新约》,满足了法国的侵略要求。

曾纪泽自从担任驻英法公使以来即密切关注越南问题。光绪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曾纪泽在日记中写到:“巳正三刻,携兰亭、春卿至外部坐候良久,见佛来西尼,谈片刻归。”他到法国外交部造访,是因为从报纸上了解到法国将向越南派兵。法国外长佛来西尼(Freycinet,又译法莱西讷)当面否认了法国对越南进一步的领土企图,说道:“法国对东京(即越南北部)并无野心。”但这明显是一种掩饰。

在1881年结束了伊犁谈判之后,面对法国新任内阁总理茹费理的狂热对越扩张政策,曾纪泽积极交涉。他于光绪七年八月初一在《巴黎致总署总办》中指出:“法人内慑于德,又丢尼斯之役未甚如意,断不敢与我轻开衅端。吾华自翻改俄约之后,声威较前日增,似是一次好机会……诸公齐心协力,奋发有为。”清廷肯定了曾纪泽的作法,要求他“坚持前议,相机辩论,期于大局有裨。”但是,北洋大臣李鸿章担心清政府在越南问题上采取积极抵拒的态度会引起法国政府的不满,基本上倾向于承认《甲戌之约》中法国取得的权利。由于总署、北洋大臣态度消极,曾纪泽防患于未然的筹措没有能够付诸实施。

法国公使宝海与李鸿章经过谈判,于1882年12月订立关于越事备忘录三条(即李宝协定)。“在这个草约中,清政府既答应从北圻撤军,又同意开放云南边境通商,法国的主要目的都已达到了。”但是,1883年2月,茹费理第二次上台组阁,立即推翻李宝协定,召回宝海,另派驻日公使脱利古为驻华公使,与李鸿章重开谈判。曾纪泽极力主张中国实筹战备,建议清政府速命一位有威望的大帅率重兵震慑南疆。清廷诏令李鸿章前往广东督办越南事宜。但是李鸿章始终认为法国并非志在吞并越南全境,因而反对派军南下。曾纪泽又上书李鸿章,提出八点根据,力主备战促和,有备无患。可是,李鸿章并没有被说服,他在奏章中称:“使越为法并,则边患伏于将来;我与法争,则兵端开于俄顷。”而曾纪泽则在光绪九年五月初六日的《森彼得堡再致越南王》中强调:“惟有经武整军,懔然有不可犯之势,彼或心怀震叠,潜遏乱荫,然后由使者与之和平商议,庶几其有济耳。……宜外示和平,内存准备。”曾纪泽的政策,既不同于空言主战、盲目拒法、临战或败或逃的唐炯、徐延旭、张佩伦等人,也不同于苟安目前、敷衍塞责、妥协退让、一味求和的李鸿章、奕䜣、慈禧等人,而是“从备战言和到以战求和,以战止战。”

法国既然已从1883年(光绪九年)8月25日的《顺化条约》中取得了对越南的保护权,便立刻强迫越南统治者撤退包括黑旗军在内的北越的所有抗法军队,自然也就包括清政府在北越的驻军。于是,法国政府一面与中国就越南分界问题谈判,一面积极作好战争准备,加强在北越的军事力量。但是,中法双方谈判并未达成一致。光绪九年十一月中旬,法国政府命令法军开炮轰击清朝军队在越南山西的营地,挑起战争。但清廷没有发布对法宣战上谕,也没有给驻法使馆如何协调的明确训令,又“不闻朝旨命撤使署”,曾纪泽此时的处境十分尴尬。

三、中法战争期间的交涉

中法战争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曾纪泽在其中所贯彻的外交策略是一致的,但所起的作用和造成的影响不尽相同。

在第一阶段(从1883年12月到1884年5月),曾纪泽在备战促和的既定方针下,与法国政府和官绅积极交涉和晤谈。但是,由于中法之间的方案差别太大(法国要求占领越南全境,中国提出以北纬2l度即河内为界),没有取得成效。而就在中法交涉关键时刻,曾纪泽犯了一个错误。光绪九年十一月,清军在越南山西败退,法国战争气焰嚣张,而且对曾纪泽态度蛮横,“纪泽不见礼于敌廷久矣”。曾纪泽忍无可忍,决心“向英、法绅民及新报馆以口舌表我之情理,张我之声威,冀以摇惑法绅,倾其执政。”他于光绪九年十二月致函德国报馆,提到“盖中国此时虽失山西,尚未似十年前法国失守师丹(色当)之故事也。”他力图利用新闻途径谴责法国的战争罪行,但他此举导致了法国政府以伤其自尊为借口向清政府提出调离曾纪泽,从而失去了继续参与中法越南交涉的机会。
1884年4月(光绪十年四月)法军已攻占越南的北宁、太原,占领了红河三角洲全部主要城市。法国抓住有利时机再度对清政府展开诱和活动。1884年4月6日,法国海军舰长福禄诺在香港以一密函委托海关税务司德国人德璀琳带至天津送交李鸿章,提出议和条件四款:(1)云南通商;(2)承认法国保护越南,惟措词可顾全中国体面;(3)撤换驻法公使曾纪泽;(4)早日议和,兵费可极力相让。李接信后认为求和机会难得,立即向北京总理衙门报告。清政府认为法国的条件“均尚无伤国体,事可允行”,命令李鸿章与福禄诺谈判。曾纪泽交卸驻法之任,仍专办英、俄使事。1884年5月11日(光绪十年四月十七日),李鸿章与福禄诺在天津订立《中法简明条约》五款(即《李福协定》),中国以不干预法越之间任何已定与未定条约和撤回驻越军队的重大代价,换取法国与越南立约“不插入伤碍中国体面字样”和不索偿兵费的保证。

在第二阶段(从1884年8月到1885年4月),曾纪泽虽已不再担任驻法公使,但仍然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中法越南交涉。光绪十年闰五月,法军在北越进兵,执行所谓接防任务,狂妄宣称“越南是我地界……但云和与不和,三日内定要谅山”。1884年6月23日(光绪十年闰五月初二日),在谅山以南150里的北黎(中国当时称为观音桥),清朝军队打退了法军进攻,史称“北黎冲突”(也有称为“谅山事变”)。法国借机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中国赔款二亿五千万法郎。

在此期间,根据情况变化,清廷一面命曾国荃与法国公使巴德诺谈判,一面又委托总税务司赫德协助议和,同时还命曾纪泽在英国开展交涉,寻求英国支持。总理衙门致电曾纪泽:“英法因埃及事不睦,法现又与华失和。如趁此机会以兵挟法,埃及事必大得利。法为英牵制,必不能大举来华。此中英两受益之事,阁下与英外部颇熟,希图之。”清政府的这一想法是幼稚的,其外交战略是有缺陷的。果然,曾纪泽与英国的交涉没有取得预想的结果。曾纪泽回电总理衙门:“英法诚不睦,然埃及无动兵之说。”

1884年8月23日(光绪十年七月初三日),法军偷袭并摧毁驻在福建马尾的福建海军,中法战争扩大。1884年8月26日(光绪十年七月初六日),清廷被迫对法宣战。曾纪泽又及时建议清廷把“北黎冲突”和法国扩大战争的真相一并咨会各国,请有约国家不要接济法国舰队的煤粮供应,以国际法则来揭露和打击法国的非法行径。

1885年(光绪十一年)春,中国军队连续取得镇南关、谅山、临洮大捷,3月30日法国茹费理政府倒台。曾纪泽根据战局的变化,认为中国已取得议和主动权,遂向总理衙门提出:“刻下若能和,中国极体面,稍让亦合算”。但曾纪泽的主和与李鸿章的主和是截然不同的。李鸿章一味妥协退让,只求不伤中国威望体面,不惜让国家利益以求苟安。而曾纪泽主张趁茹费理政府倒台,“议和似宜自我发端”,主动议和,可以把握主导权;他还主张在正式停战协定签署之前,“仍宜催进兵”,取得更多的战果,给法国继续施压并尽力把中国权益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最终,在赫德、金登干等人的穿针引线和实际操作下,1885年4月4日,中法在巴黎签署了停战协定;6月9日订立中法《天津条约》:越南归法国保护,法国取得在中国西南通商和修筑铁路的特权。

四、曾纪泽与李鸿章策略比较
也可以对比一下李鸿章和曾纪泽在中法越南问题交涉期间策略上的不同,从而更好地认识哪一种观点能较好地维护中国的利益:

1.交涉初期:光绪六年五月十八日,曾纪泽在伦敦致电总署:“法人之谋据安南,俄与倭之觊觎高丽,幸因意见不齐,议论不一,譬诸筑室道谋,不溃于成。……惟蕴蓄久者,其发必烈,异日事端之起,恐有突如其来之势,使人猝不及防,琉球即为前车之鉴也。”曾纪泽以中国丢失琉球给日本为例。劝说清廷早作准备,防患于未然。但李鸿章担心积极抵拒会引起法国政府不满,所以认为清廷过问越南事务是引火烧身,而主张“越南孱弱已甚,事事求助于法人,既立有约据,恐非中国所能劝阻。然窥法使之意,有非即思吞并者。似祗可不即不离,随时设法调停。”

2.交涉中期:曾纪泽于光绪八年至十年反复陈述,提出开放红江(即红河)通商,“可以收越南之权,延各国之举,而夺法人之口实”“外示和平,内存准备”而李鸿章先是反对红江通商,接着又认为中国对法作战并不能胜,主张对法妥协,一味“柔、忍、让”。

3.交涉后期:曾纪泽被撤驻法公使之职后,仍密切关注越南争端。首先,他积极运动英国外相葛兰维尔出面调停,力争和平解决争端。其次,法军偷袭马尾后,他提议以国际法则揭露法国非法罪恶行径。再次,镇南关大捷后,他又提议主动议和,同时继续进兵。而李鸿章先是在马尾海战前严令前线官兵“不可衅自我开”,导致惨败;后来又在取得镇南关大捷后提出“乘胜即收”,仍执行妥协退让政策。
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曾纪泽的策略与李鸿章的策略相比,态度更加积极,手法更加灵活;如果清廷采纳曾纪泽的意见,中国很有可能取得更加积极的谈判结果。

五、交涉结果及其影响

中法越南争端的交涉,随着中法战争的结束而告一段落。此后的谈判,完全满足了法国的侵略要求,晚清政府在谈判桌上把战场上的胜利果实葬送殆尽。法国取得了交涉的最终胜利。法国外长法莱西讷狂妄地宣称:“我们必须认为自己已经在亚洲站定脚了……亚洲现在是在三大强国的手中——俄国、英国和中国,而我们就是第四个。”

对于中法谈判,曾纪泽尽了全力。当时清朝的监察御史赵增荣曾上奏:“曾纪泽出使法国,此次交兵,正理以谕之。阴谋以闻之,百计图谋,洵可谓使命不辱矣。法人忌且畏之。必欲中国撤回另派。”而在薛福成的《出使英法义比四国日记》中,提到茹费理曾两次谈起与曾纪泽交涉越南问题的往事,认为造成那种结局是中国自失机会,不应由曾纪泽承担责任。但是,曾纪泽在致德国新闻报函中有意提到法国色当战役惨败一事,从而导致他被撤离法使之职。这是他的一个失误。大家固然理解他的爱国热情,但这样的措词是不符合外交官身份的。这表明了他的外交经验还不够丰富,也说明了当时清朝廷整体外交知识的匮乏。

由于清朝廷没有采纳曾纪泽的更加积极的意见,中法战争最终出现了“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的局面,中国进一步陷入被列强肆意掠夺的深渊。中国在战场上的胜利被谈判桌前的惨败彻底冲刷,使列强看到了中国的软弱。从此,晚清外交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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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社科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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