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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光绪年间(一八七○—一八八五)湘、淮军间的冲突与合作
作者:李恩涵
【摘要】同治、光緒年間約略從一八七○年到一八八五年的十五年內,湘軍與淮軍兩大“私軍”之間的明爭暗闘,實質上表現爲三個層次:第一、這是兩軍係間爭權奪利的派系之爭——一方面兩軍係的領袖人物,表現爲彼此私人間的愛憎與對抗;一方面則對地域性的軍權與政權,在遵從清廷旨命的大前提下,互不相讓。
  同治、光緒年間約略從一八七○年到一八八五年的十五年內,湘軍與淮軍兩大“私軍”之間的明爭暗闘,實質上表現爲三個層次:第一、這是兩軍係間爭權奪利的派系之爭——一方面兩軍係的領袖人物,表現爲彼此私人間的愛憎與對抗;一方面則對地域性的軍權與政權,在遵從清廷旨命的大前提下,互不相讓。第二、兩軍之間的爭競,也牽涉到兩軍首魁或主要領袖之間在對內與對外政策上的不同主張,兩方面都在效忠國家(皇室)的大原則下,各自認爲自己或本軍係的所見爲正確,各自堅持而互不相讓。第三、兩軍係在軍政兩方面的明爭暗闘,也或明或暗地受到清廷自慈禧太后以下各主政軍機大臣的推轂與運用,或扶此以抑彼,或維持兩者間的平衡,以使任何一個軍係(政係)難於形成一支獨秀或獨霸一切的局面。湘、淮軍在上述三個層次上的衝突與合作,在兩軍合作攻剿捻軍期間(一八六五年左月至一八六八年八月),已經表現得相當明晰,如剿捻前期曾國藩與李鴻章的暗闘,與剿捻後期李鴻章與左宗棠的齟齬與衝突等皆是。至剿捻軍事結束後,以至中法戰爭期間(一八六八——一八八五),兩軍之間的爭競與衝突,更是高潮迭起,有時雖在巧妙的藉口之下,有時則常表現爲赤裸裸的意氣之爭。而且即使在某些政策性的爭執上,實亦明顯地含有不同軍係相闘的意味。一直到甲午戰爭我國戰敗之後;主其事的淮軍勢力,固然是分崩離析,湘軍人才也是繼起乏人,無法起而填補此權力的真空狀態。湘、淮兩軍的聲威與勢力,已確實是衰微而一蹶不振了。

  (一)

一八六八年八月西捻軍爲淮、湘軍及其他系統的軍隊全力戡平之後,淮、湘兩軍的分佈駐紮地區,大致是淮軍在山東運河沿線、江蘇徐州與長江下游及湖北武漢等地,其總兵力則自剿捻末期的八萬多人減縮至三萬多人;淮軍首魁李鴻章的政權基礎則爲湖廣總督。湘軍主力除小部份屯駐於江南數要衝之外,大部份則追隨左宗棠西返陝西、甘肅兩省,繼續攻剿回亂;其總兵力合之他係軍力在內,至少當在七萬人以上;其所掌握的政權,除湘軍第二號首魁左宗棠官居欽差大臣陝甘總督之外,曾國藩則以湘軍第一總帥的威望,以兩江總督的身份坐鎮南京。此時總的情況是:淮軍雖然的軍威上已經壓倒湘軍,但在政治實力上,尚頗有所不逮。

不過,李鴻章與其淮軍軍係的軍事與政治勢力,卻一直在發展和膨脹當中,而同治九年(一八七○)正月,由於左宗棠部老湘營大將劉松山於進攻回軍金積堡之役陣亡,則提供了一個淮軍向西北各省發展的機會,也幾乎促成了一次湘、淮軍短兵相接的衝突的機會。

劉松山之陣亡,是左部湘軍在西北剿回所受的一次大挫折;它不只使回軍重振士氣,自寧夏與甘肅東部迅速重返已爲左軍肅清了的陝北地區,甚至也東進直入關中,使左宗棠一年半以來的戰果大有功虧一簣的可能。在這樣的情勢下,清廷深恐左軍難有平回的戰力,不少廷臣更認爲用兵西北,湘軍不如淮軍,主張以淮代湘;因此,清廷乃旨命原擬派赴貴州督辦軍務的湖廣總督李鴻章,敢赴陝西督辦“援剿”回軍,其淮軍勁旅周盛傳(盛軍)、郭鬆林(武毅軍)、唐仁廉(原霆軍,後並爲淮軍馬隊)等也隨之西入陝西。稍後,淮軍精鋭直隸提督劉銘傳部(銘軍)廿八營約一萬五千人也奉命西援。很明顯地,李鴻章雖然只是奉旨“督辦援剿”,但很可能要取代左宗棠專辦剿回的任務的。不過,李氏深知西北的問題甚大,對此地區頗缺乏興趣,另外,也不願予左氏過大的難堪與壓力,所以,於同治九年(一八七○)五月十六日扺達潼關之後,即遲遲其行,至六月十二日,才自潼關西進,六月廿七日,始進駐西安。在軍事的布置上,李鴻章也只計劃在關中平原和陝北一帶活動,以盛軍清剿陝北,而以武毅軍專顧關中腹地,在他致左宗棠函中説:“鄙人暫住咸京(西安),遙相犄角,惟盼前敵穩住,仍責令一手經辦”;又説:“〔俟貴軍〕捷書之至,即請撤軍南歸”。當然,李鴻章也未忘記與左氏的舊怨,一面認爲左氏以劉錦棠代統老湘營“暫維人心,護唶諸將,豈易調攝”,一面批評左氏不下令自前線退兵,爲“剛愎無理,恐自取敗”;另並認爲“左帥馬隊無步隊支持,一戰而敗”。

左宗棠面對此軍事上的危局,則以堅決和鎮定的態度處之:一面以劉松山之姪劉錦棠接繼統率老湘營,而繼續加緊進攻金積堡,一面則以其直轄的精鋭部隊尾追東竄關中的陝回之後,壓迫其重返甘肅東部,而在短短的兩個月之內,即將所有陝境回軍再度完全肅清,將大局重新穩定下來。他仍然主張對回軍“剿撫兼施”,以攻心爲上,而不爭一時攻取戰勝之利;其致李鴻章書中則稱:“晚(左氏自稱,可見其極存戒心而又極謙虚)不早避賢路,無以對朝廷,無以對天下,然若遽思諉卸,此中又無以自處,審度再四,惟有靜聽朝命而已”。但對於用兵西北湘軍較淮軍爲優勝的所見,左氏則仍然堅決自信,認爲“淮師剽鋭,雖勝於楚,而耐勞持久,卻亦較遜”。對於可能接替他主持剿回的最佳人選,則絶不提李鴻章,而認爲如果以曾經總持在直、魯、豫剿捻的盛京將軍都興阿爲督辦,而以淮軍劉銘傳爲幫辦,較最相宜。當時由於天津教案而引起的中法交涉,非常緊張,清廷不明外情,認爲兩國戰爭頗有隨時爆發的可能;同治九年六月,清廷急命劉銘傳統帶其銘軍兼程返回直隸備戰,稍後,又令李鴻章統率其淮軍郭鬆林等部克日開赴京津近畿一帶駐紮,以備不虞。李氏聞命即於七月七日(西歷八月三日)自西安啓行,避開了與左宗棠競逐督辦西北剿回的可能衝突。不過,由於天津教案的交涉,很快即告一段落,而左軍圍攻金積堡的戰事,則仍在艱苦進行中,清廷爲防範可能的不虞,乃再派淮軍西上,於是年十月初四日(西歷十、廿七)旨派劉銘傳督辦陝西軍務,銘軍一萬五千多人又自直隸重新開返陝西,駐紮在西安、干州一帶。此後,由於劉銘傳奉旨開拔前往甘肅肅州,而劉氏因與左宗棠不洽,不願前往,乃托病請辭退休,於同治十年(一八七一)九月奉準回籍調養,銘軍廿八營中除唐定奎部十營東調徐州外,其他十八營約一萬人則仍留駐陝西,改由劉銘傳之姪臬司劉盛藻統率。不過,李鴻章對於遠戌陝西的銘軍,仍予遙遙控制,先建議“與左軍分剿一路,總以先剿關內,後圖關外爲宗旨”;而左宗棠對於淮軍厭惡的成見極深,則決不調遣此支實力達一萬人的銘軍勁旅於實際作戰,只將其冷落閒置於陝西後方,其理由據左氏自己解釋,第一、是因爲“淮軍異帥,自分彼此”;換言之,即由於淮軍仍常接受李鴻章的遙遙指揮,此點左宗棠斷斷不肯忍受;第二、“淮軍好用眾,隴之餉運難”,而且淮軍所支的軍餉較豐,與湘軍之餉絀不同。其實主要還是湘、淮軍的成見,格格不入所致。李鴻章也與左氏僵持,不肯將其銘軍他調,實際也是對左在西北剿回軍事的一項威脅的棋子,雙方堅持。同治十一年(一八七二)六月,此支銘軍因恐西調甘肅,曾以欠餉近一年爲藉口,發生譁變,戮殺營官,經左宗棠妥善處置,才告敉定。後至同治十三年(一八七四)日本侵入臺灣事件發生,此支銘軍才東調徐州接替南調臺灣的淮軍駐紮。

  (二)

當左宗棠集中全部精力於攻剿陝、甘的回亂、至同治十二年九月始將嘉峪關以內的叛回完全肅清時,李鴻章在北京與天津地區則利用所部淮軍的實力爲護符,充分發揮出他在政治上機謀多端、精力充沛、“拼命作官”(爭取權力)等特點,上結慈禧太后的知遇,多方聯絡京朝各有力王公大臣與御史臺諫等人物中,不只很快鞏固了他直隸總督、北洋大臣的既得地位,而且與清廷當權派恭親王奕訢等也建立起親密的關係,實際操縱着清廷的各項對外重要交涉,以“總理衙門”之“外府”與清廷的“看家犬”自居。在地方政權的層次上,李氏則積極提携其淮軍袍澤於各省軍、政要津,逐漸使淮軍有關的人物在各省軍、政兩方面都居有相當的局面,形成與出身湘軍者隱然分庭抗禮之勢。李鴻章所居權勢地位之日隆,至同治十一年(一八七二)二月湘軍首魁兩江總督曾國藩去世之後,尤其顯著;同治十三年(一八七四)十二月,他甚至被晉任爲文華殿大學士,居殿閣重臣中漢人之首,所受清廷之倚重可知。同時期內,作爲繼曾國藩之後成爲湘軍當然巨魁的欽差大臣、陝甘總督左宗棠,則局處西北一隅,其所部七萬多精鋭部隊雖然已經盪平了關內的回亂,但關外的新疆仍待收復,其未來的任務顯然仍極艱巨。所以,在同治十二、三年之交,李、左兩人雖然在功業與威望上,份屬等夷,難分軒輊,但一者位居樞要地區,一者身在邊陲,對於全國性大政決策的影響力量,顯然是李重於左。

同治十三年三月,日本侵入臺灣的事件發生,清廷倉皇應付,一面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渡臺與日本交涉,一面由李鴻章派遣其淮軍(銘軍)唐定奎部步兵約一萬人,自徐州南調臺灣增援。但李鴻章與日本人的外交談判,由於李氏的立場軟弱,則爲一大失敗——等於間接斷送了我國對琉球的宗主權。事後檢討,李鴻章因此奏請大辦海防,請求清廷停止左宗棠積極籌謀的收復新疆的西征軍事行動,而移此財政的力量於海防,如購買鐵甲船、開築鐵路、購辦機器、練軍開礦等等,因此,在清廷和各省督撫的高官間掀起一場有名的海防與塞防孰重的大辯論。而這場大辯論的背後,即代表着以李鴻章、左宗棠爲首的淮、湘軍在政策與權利兩個層次上的大競爭。

李鴻章“海防論”的大前提是,在中國當前的財力情況下,如果西征新疆之師不停,中國當無餘力兼顧東南的海防,因此主張“暫棄”(實際爲‘永棄’)新疆,嚴守邊界,以停撤之餉,匀作海防”;又認爲新疆在經濟上爲“無用”的“數千裏之曠地”,又地居英、俄、波斯之間,“即勉圖恢復,將來斷不能守”,應“準其自爲部落”,“略奉正朔可矣”,實際即主張放棄新疆;因爲收復新疆“非國家現有力量所能兼顧,目前只應嚴守邊界,不必立圖進取”。所有李氏的這些觀點,在其於光緒元年二月初三日所上的一件奏摺中曾詳細説明。他甚至於稍後覲見慈禧太后時,又當面促請停止收復新疆的西征之舉,極力主張建置海軍及實行練軍、制器、開礦等新政。

左宗棠在奉命討論此事時,則針對李氏的所見,予以針鋒相對式的反駁:認爲多年來“塞餉”即不寬裕,“塞餉”實無可削减,而西征之軍不應裁撤,因新疆必應收復。他在所上奏摺中,首先反駁李氏“撤兵節餉”之説雲:

“夫使海防之急,倍於今日之塞防,隴軍之餉裕於今日之海防,猶可言也,謹案臣(左氏自稱)部各軍,凡軍需、軍糧、軍火、軍裝轉運、賑撫、津貼、召募一切、皆挪移餉項應急,未嘗另立款目,嗣後戶部議撥各省關厘金解濟臣軍而後,臣之軍餉乃有八百餘萬之數。……合計入關度隴,每年牽算,所獲實餉不滿五百萬兩,而應出不款不下八百餘萬,協餉到營,一散即盡,陳欠相因,旋成巨款;故臣軍每年初發滿餉兩月,繼則發一月滿餉,尚慮不敷,每至各防臘初,輒繞帳徬徨,不知所措。隨時隨事加意撙節,截至〔同治〕十二年臘底止,欠常年餉八百二十餘萬兩,挪空卹賞銀三十餘萬兩,而各省關積欠臣軍之餉,則已三千數百萬矣。……溯查沿海五年同治十一、二年每年解到協餉,約近三百萬兩,上年(同治十三年)臺防事起,福建奏停不解,廣東、江蘇解款稍減,而浙江則比十二年多解卅七萬兩,山東亦多解二萬五千兩,非賴廣東、江蘇、浙江、山東疆臣公忠之誼,則出關糧運鉅款,欲停不可,欲罷不能,又不知計將安出也。”

左宗棠又駁斥李鴻章所持放棄新疆之説雲:

“論者擬停撤出關兵餉,無論烏魯木齊未復,無撤兵之理,即烏魯木齊已復,定議畫地而守,以征兵作戊兵,爲固圉計,而乘障防秋,星羅棋佈,地可縮而兵不可減,兵既增而餉不能缺,非合東南財賦通融挹注,何以重邊鎮而嚴內外之防;是塞防可因時制宜而兵餉仍難遽言裁減也”。

左氏在同一奏摺中,並進一步分析停止收復新疆,後患堪虞,而且也實際並未解決未來塞防的問題。其雲:

“立國有疆,制置方略,各有攸宜也。……以〔新疆〕南北兩路而言,北八城廣而南八城狹,北可制南而南不能制北,……〔南路〕腴疆既得,乃分屯列戍,用其財賦供移屯之軍,節省〔北路〕鎮廸(烏魯木齊)以東征防繇費,實亦不少。今若畫地自守,不規復烏垣,則無總要可扼,即烏垣速復,駐守有地,而烏垣南之巴裏坤、哈密北之塔爾巴哈臺各路均應增置重兵,以張犄角,精選良將,興辦兵屯、民屯,招徠客土,以實邊塞;然後兵漸停撤,而餉可議節矣。……若此時即擬停兵節餉,自撤藩籬,則我退寸而寇進尺,不獨隴右堪虞,即北略科布多、烏裏雅蘇臺等處,恐亦未能宴然;是停兵節餉,於海防未必有益,於塞防則大有所妨,利害攸分,亟宜熱思審處者也”。

左宗棠並致函福建船政大臣、即將擔任兩江總督的沈葆楨,認爲李鴻章所主在關外分置頭目覊糜之説,實係自毀長城之論。他説:

“烏魯木齊未復,無要可扼,玉關以外,豈能以玉斧斷之。即令烏垣復,瑪納斯克,俄將伊犁歸我,回部全復,而我分置回目,捐新疆與之,亦度各回目能自存,長爲不侵不叛之臣,捍我西圉;否也,回勢分力弱,必仍折入俄邊,而我斷送映疆,自守瘠土,久戍防秋,歲無寧日,輓輸絡繹,勞費無所終極,不一二年形見勢絀,而西北之患亟,將求如目前局勢,且不可得矣。科布多、烏裏雅蘇臺、庫倫、張家口諸處,何能安枕?然則撤西防以裕東餉,實不能實無底之秦,而先壞萬裏之長城,不其慎乎”!

李、左兩人有關海防、塞防孰重的辯論,當然不限於理性的政策性的針鋒相對,雙方均明顯地雜有意氣感情的因素,而陷於人身性質的互相攻訐。李鴻章一再認爲新疆爲“無用之地”,攻擊左宗棠要揚威萬裏之外,爲“不顧其後,思之悚然”;又認爲左氏堅持收復新疆,“天下無議其是者”,“患且與國相終始,悔可追耶”。他從中國財力不足的觀點,認爲“關外大舉,本無此財力,應先議食,後議兵,中旨調撥過驟,只可張虛聲,而未可以程實效。季帥(指左宗棠)强弩之末,仍責以重遠,不免觀望徘徊,又未便令他人爲之也”。李氏更極力散佈失敗主義的論調,認爲中國西征新疆,絶難有勝利的可能,因“喀什噶爾回王雄傑能軍,與俄人狼狽一氣,左軍殊難制勝”;又説,左宗棠西征所倚靠的老湘營大將劉錦棠“亟欲告退,則前敵事勢掣肘可知,縱能收復無用之新疆,而腹地脂膏逼削殆盡”;李氏甚至扯拉已故的曾國藩,無根據地説他生前也主張暫棄關外新疆;另並專西沈葆楨,請他設法勸阻左宗棠的西征,“免因西北牽及東南”。

此外,李鴻章爲詆毀左宗棠個人,在致函各居官京外的友人時,也進一步挑撥他們與左宗棠的私人關係,如稱即將出任福建按察使的郭嵩燾,“欲勾留數月,便即引退,與左公積憾(按似指治同五年左氏奏罷郭氏署粵撫一事),不擬任船局”;又極力宣揚左宗棠爲西征而排擠烏魯木齊都統景廉與戶部侍郎幫辦西征糧臺的袁保恆。由於當時有北京御史奏劾其淮係人物前江蘇巡撫丁日昌與前直隸提督劉銘傳,李氏即認定彼等“皆若有宿釁深怨”,乃“爲左帥報仇”;由於淮軍宿將江西巡撫劉秉璋支持左氏西征的籌謀,公而忘私,力持正論,李則專函痛責之。他甚至希望左軍在西征中敗績,“將來勢必旋得旋失,功不掩過”。

左宗棠對於李氏的某些言行,自然也有所聞,其反擊李氏的範圍雖然沒有李氏攻左範圍的廣泛,但其絶不留情之處,亦略相仿。左氏首先痛攻李鴻章蓄意把持淮軍,而且只顧目前,稱“淮軍以詐力相當,合肥(李氏)又以牢籠駕馭爲事,其意在取濟一時,正慮留毒無底”;又痛攻李鴻章、郭嵩燾等對於中外大局瞭解淺薄,其所謂“海防”、“洋防”,不過,是想占奪全國的財力,以養其不戰誤國的淮軍而已。左氏於光緒元年(一八七五)致函陝西巡撫邵亨豫雲:

“某公(似指郭嵩燾)鄉評不高,於海國情實,素本無所聞見,乃竟侈口而談,當事(指李鴻章)録以入告,蓋欲籠沿海之餉,養洋槍隊耳。朝廷以閣江總督授劉(坤一),頗非其心所樂,恐利權不屬,不能長養此不戰之兵,實則蠹國已久,未嘗收一割之效”。

左宗棠最蔑視李鴻章在日本侵臺的交涉中所持軟弱的立場,認爲“海上用兵以來,於剛柔之節,總未適當其可,此次雖以柔道牽之,然柔過或反多事也”;又攻李鴻章辦理洋務,而多引據西人或上海報紙之所言,實如撲風捉影,認爲“洋務壞於主持大計者,自翔洞悉夷情,揣其由來,或誤於新聞紙耳。此等繆悠之談,原可閉目不理,無如俗士惟怪欲聞,輒先入爲主”。左氏並屢次攻擊李鴻章之所謂外交,專顧目前,以便他自己把持淮軍重餉,其稱“洋防一節國是未定,實由主持者專顧目前,恐不免雪泥致寇之失”;又説:“時局欲籠的餉,歸之洋防,英人虛聲恫嚇,當事藉以把持重餉,並成一談,可嘆”!此外,左氏對於李氏在與英使威妥瑪(Thomas F.Wade)談判雲南殺害英使館參贊馬嘉理(A.R.Margary)一案時,未能力拒英使的額外要求,也表示極大的不滿;在致友人函中稱:

“論者(李鴻章)但冀目前無事,曲意允從,彼亦悟其非誠,更相恫喝,未審將來如何歸結也。伯相擅淮軍自雄久矣,既謂天下精兵無過淮軍,又謂淮軍不敵島族,是天下古今有泰西、無中國也。淮軍首推劉銘傳,七八年來戰績可考,虚糜至艱之餉約及千萬,朝廷亦嘗大度處之;以此輩當島族,勝負之數,洵未可知!此外如無可恃,又何以防?何以剿?淮軍又何以雄天下乎!”

此外,左宗棠也認爲李鴻章請放棄新疆及對英外交軟弱的立場,實係妄自菲薄,“明於權而未達於理”,其後果將“並目前亦難敷衍,正恐西邊必倒,東邊亦未能扶也”。他在致署兩江總督劉坤一的函件中説:

“〔雲南馬格裏案與西征新疆二事〕,譬如久病之人,精氣銷靡,危证迭出,亦意中事。天下無不辦之事,無不可爲主時,朔雪炎風,何容措意,亦惟有阻勉從事,慎以圖之。時論多妄自菲薄,謬以解事相誇,實則明於權而未達於理,不可語於謀國之忠也”。

作爲湘軍系統的另一領袖,劉坤一也附合左氏的説法,認爲李鴻章所辦的日本侵臺的交涉,“〔付費〕雖以撫卹爲名,終是苟且將就”;對於雲南馬格裏之案,劉也指摘李鴻章“暮氣所乘”,“始誤於敷衍,終誤之於畏葸遷就”。劉氏並支持左氏西征新疆之舉,認爲“新疆決無可棄之理,乃或持異議,亦以師勞餉絀,俾南北洋各省海防悉委之李、沈兩公,殊屬任大責重”;又認爲如果放棄新疆,“我棄人取,中國十八省將悉爲大小科斯,不獨閩浙無安枕之日。蓋前代車師、烏孫諸國,力敵勢分,不過侵我邊陲,尚易鉗制;今若爲俄所有,則强鄰偪處,兩大豈能并存”。

我們現在回顧這場“海防”與“塞防”的大辯論,可以很明顯地看出,李鴻章之所見,確如左宗棠所稱,太著重於目前,又將海防的嚴重性看得過重,反認塞防爲緩,又認新疆爲無用之地,絶難防守;他實在是將外人土地侵略的緩急次序,錯誤性的顛倒了(這點左氏已清楚點出)。左宗棠則目光如炬,所見遠大,不只明確地指出海防與塞防可以兼顧,兩者並無絶對的不可并存的衝突;而且也認定,塞防的問題並不因我國之放棄新疆而消失,反而將更爲嚴重;而目前之收復新疆雖然將暫費巨款,實際則將節省未來巨額的塞防的開支。何況新疆爲祖宗勞苦開闢之地,尺寸何能讓人!左、李兩人之所見,其優劣高下,自事後而言,是再明顯不過了。所幸左氏的論點,得到了清廷軍機大臣吏部尚書文祥的强力支持,又獲得了慈禧太后的諭可,因此乃有光緒元年(一八七五)三月旨命左宗棠爲欽差大臣督辦新疆軍務,所有西征的軍事、兵餉與運輸等事宜,均歸一手督理。左氏奉命後,也能不負眾望,謀定後動,決定了“先北路、後南路”與“緩進急戰”等戰略之後,即於光緒二年(一八七六)四月,調派老湘營劉錦棠部爲主力的西征部隊,大舉出關,在五個月之內,即攻復烏魯木齊、瑪納斯等城,將新疆北路完全戡定。光緒三年(一八七七)三月,並攻克吐魯番、托克遜兩城,打開了進向新疆南路的通道。由於當時庫倫大臣志剛奏請停止向南疆進攻,而將其“眾建以爲藩籬”;英使威妥瑪也爲阿古柏(Akoo Beg)之子伯克伯裏(Beg Kuli Beg)緩頰,請清廷勿進兵新疆南路。左宗棠則極力反對,因此乃在光緒三年(一八七七)六月十六日所上的一件奏摺中,發表其精闢透澈、鏘鏘有聲、直到今日仍然相當適用的“邊防論”,其中雲:

“竊維立國有疆,古今通義,規模存乎建置,而建置因乎形勢,必合時與勢通籌之,乃能權其輕重,而建置始得其宜。伊古以來,中國邊患,西北恆劇於東南,蓋東南以大海爲界,形格勢禁,尚易爲功,西北則廣漠無垠,專恃兵力爲强弱,兵少固啓戎心,兵多又耗國用,以言防無天險可限戎馬之足,以言戰無舟楫可省轉饋之煩,非若東南之險阻可憑,集事較易也。周秦至今,惟漢、唐爲得中策,及其衰也,舉邊要而捐之,國勢遂益以不振,往代陳迹,可覆按矣。……我朝定鼎燕都,蒙部環衛北方,百數十年無烽燧之警,不特前代所謂九邊皆成腹地,即由科布多、烏裏雅蘇臺以達張家口,亦皆分屯列戌,斥堠遙通,而後畿甸宴然;蓋祖宗削平準部,並定回部,開新疆軍府之所貽也。是故重新疆者所以保蒙古,保蒙古者所以衛京師,西北指臂相連,形勢完整,自無隙可乘;若新疆不固,則蒙部不安,匪特陝、甘、山西各邊時虞侵軼,防不勝防,即直北關山亦將無宴眠之日。而況今之與昔,事勢攸殊,俄人拓境日廣,由西而東萬餘裏,與我北境相連,僅中段有蒙部爲之遮閡,徙薪宜遠,曲突宜先,尤不可不豫爲綢繆者也”。

左宗棠因此主張爲長治久安計,中國自應乘勝進復新疆南路,“方今北路已復烏魯木齊全境,只伊犂尚未收回,南路已復吐魯番全境,只白彥虎率其餘黨偷息開都河西岸,喀什噶爾尚有叛昇逃軍,終煩兵力;此外各城,則方如去虎口而投慈母之懷,自無更抗顔行者”。對於安集延、布魯特等部落,左氏則主張聽其自立,“等諸邱索之外,聽其翔泳故區”。進兵南疆的決策爲清廷批準後,光緒三年(一八七七)七月,秋季大攻勢隨即展開,南路八城相繼爲左軍一一所光復,在四個月內的同年十一月,地處極西邊界的大城喀什噶爾,亦重歸我國所有。整個新疆地區,除北路的伊犁之外,均完全恢復爲中國的統治。

但在左宗棠全力籌備西征新疆的各項措置時,李鴻章卻仍在盡力設法阻撓其進行。他首先想破壞左氏借洋款以濟緊急軍用的計劃,甚至曾授意海關總稅務司英人赫德,破壞了左氏想自英商借款的打算。後來因新任兩江總督沈葆楨在奉旨籌議此事時奏駮了左氏擬借洋款一千萬兩的原案,改請由各省關移緩就急接濟西征軍費,李鴻章大爲高興,除去函沈氏稱許外,並請其出面勸阻左氏放棄西征,“免因西北而牽及東南”;李又慫恿其一手提拔的親密部屬前江蘇巡撫丁日昌出而反對借洋款。但清廷內部支持左宗棠西征的人,仍然很多,並不會完全聽從沈、李兩人的阻撓,只將左氏擬借洋款的數目,從一千萬兩減爲五百萬兩,原訂西征的方案也仍照舊實施。李鴻章又屢次聲稱新疆爲“人所不爭之地”,駡左宗棠的西征爲“不顧國家全局”。

及左軍在新疆北、南路的大攻勢凌厲進行,湘軍聲威揚名塞外,大軍迅速直搗叛回的最後巢穴喀什噶爾之時,李鴻章則大唱低調,於光緒四年(一八七八)正月七日致函沈葆楨稱:“湘軍直搗喀城,捷書當至,但白〔彥虎〕、喀〔什噶爾〕兩首不投俄人,便歸浩罕,終無了期。左相議敢設疆吏,分置戌兵,端緒甚大,經緯需才,窮天下之力,猶慮莫彈,其究病在無人,而用人又未盡得法,可慨也”。李氏並反對左氏新疆設省的計劃説:

“新疆敢設行省,財力實有未逮,三面切近强隣,恐亦非尋常文吏所能制駁。左公老矣,貽累後人,未敢許爲經國遠謨;但舊物既經光復,擺佈殊不易耳”。

這些話,一方面固可表現出左、李兩人自始至終對於新疆的政策上的殊異——一者積極,一者消極(甚至堅決主張要放棄新疆),另一方面也可看出李鴻章絶無政治家的風度,不肯坦承自己政策性主張的錯誤。從上述的許多文件中,我們也可看出李鴻章對於國家大政敷衍目前的心理極重,而且具有極深的派系成見,不惜以私害公;其在公忠爲國,肯爲國家全局設謀的品格與識力上,較之左宗棠實在是相差很遠很遠。

  (三)

左、李才識品調之高下與他倆所代表的湘、淮軍係勢力的衝突,在光緒五年(一八七九)八月因署盛京將軍崇厚擅與俄國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利伐第亞條約(Treaty of Livadia),引起了中俄關係的極度緊張,而再度使左、李之間達到了另一政策性與意氣性的衝突高潮。由於崇厚所簽條約的內容,所喪利權過臣,而且後患無窮,因而引起清廷朝野內外激烈的反對,而崇厚在返回北京後,即被革職拏問,並擬稍後即予正法。俄國駐華公使則認爲中國有意侮辱其國家,一再威脅要下旗回國,俄國海軍的鐵甲船也有東來對付中國的消息。中俄之間的關係,一時甚爲緊張,不絶如縷,雙方大有訴之一戰的極大可能。而在此戰爭危機中,我國方面最具關鍵性和影響地位的發言大員,即爲手握重兵,身處大西北對俄前線的左宗棠與統率淮軍精鋭負責京、津防務的李鴻章了。

左氏主張强硬,李氏主張退讓。左堅決主張拒絶批準崇厚的條約,主張在軍事實力的支持下,重新與俄國就收回伊犂問題舉行新的談判,如果新談判一旦失敗,則不惜爲伊犂問題與俄一戰,所謂“先之以議論,委婉而用機,次決之以戰陣,堅忍而求勝”。他並劍及履及,在清廷決議改派曾紀澤前往俄國重新談判新約之後,即在新疆前線大舉備戰,作爲曾紀澤對俄談判實力上的後盾,但左氏決不是一個盲目的主戰論者,他只是作雙方最後攤牌的必要準備。所以,他最看不起李鴻章不敢堅持原則、“心懷恐懼”、“舉棋不定”的主和態度,曾在致友人函中痛予攻擊説:

“〔對俄〕主戰固以自强爲急,而主和亦不可示弱以取侮,譬之奕棋,敗局中亦非無勝著,惟心有恐懼,則舉棋不定,不勝其耦矣。海上用兵以來,其始壞於不知洋務之人,不知彼己真實情形,儌幸求勝;其繼壞於自負深悉洋務之人(指李鴻章),不顧大局長久,苟且圖存,以致愈辦愈壞,無所底止。又款與戰,本是兩事,大計決之,朝廷見機宜速。西人狡詐,每於倉卒之際,乘吾猝不及詳之時,危辭迫促以要之,鮮不墜其度內;則款戰未定之際,宜定計於先,而從容暇豫出之,廼期允協”。

左宗棠也攻擊李鴻章所主持的海防,“斷不可恃,鐵甲船徒滋糜費”而已。

李鴻章則主張接受喪權辱國的崇厚條約。他在所上奏摺中,雖然也主張在中俄换約時,將“界務商務酌議更改”,其實這只是敷衍話,他真正的意思是,即使該條約不能更改,清廷也應予以批準,“以示大信”;另外,則以立法和用人等行政措施,來預防其中商務各條可能産生的弊端。他的這項基本主張,除去奏報慈禧太后之外,更曾數度專函實際主持清廷大計的慕親王奕訢,認爲中“西北〔左軍〕軍心不固,外强中乾,請依崇約,早日了伊犂事”,又認爲“中國實力不敵,與俄人應及時轉圜”。李鴻章顯然對於與俄作戰的後果,正如左宗棠所指摘的“心有恐懼”,所以,才極力歪曲左宗棠的原意,誣稱左氏領道一批大言炎炎、不知彼己的京官,主張對俄作戰,不顧國家的安危,認爲“即其西路調度,不過爾爾,把握何在?將來俄國不必遽動大兵,止令所屬哈薩克、布魯特、安集延及白彥虎之眾,入境肆擾,數十萬人可一呼而至,左氏即首尾不能自顧”,可爲懸心。李氏顯然在可能的對俄作戰的計劃中,完全忽略了俄國的一些弱點,而且只知防守,不知進攻,重犯了他在海防、塞防之爭時所犯只知敷衍目前、絶不顧及將來貽患的錯誤;所以,他才極力主張中國如爲了數百裏“空地”的伊犁而與俄國作戰,實爲不值。他在致曾紀澤函中曾明確地表明此點:

“〔崇約〕分界所稍喫虧者,將伊犁南邊兩山之間一帶空地約數百裏,讓給俄人,內有通南八城之路,亦被包阻;此左公期期以爲不可,京朝官羣吠力爭,英法人詫異譏誚者也。竊謂英俄嫌惡甚深,聞俄得地,又南八城貿易之途,慮爲中阻,足以譏訕交作;法俄之情尚固,乃亦隨聲猜疑,殆不可解。…其實〔伊犁〕即久假不歸,於大局亦無甚關礙,今成蛇足,進退兩難,左公意在主戰,未免不知彼己,不顯後艱”。

李鴻章更由於其淮軍大將、當時家居調養的劉銘傳,竟也向應左宗棠對俄備戰的主張,專函促其勿專主和,大發牢騷,覆函痛責劉氏説:“左相擁重兵巨餉,當新疆人所不爭之地,飾詞欲戰,不顧國家全局,稍通今古者,皆識其姦僞,而來函亦欲鄙人傚顰,未免有違素志”。

顯然地,左、李兩人對於伊犁問題的爭議,在可能面對强敵俄國的情況下,不同政策性的考慮居多,意氣性的湘、淮之爭則較淡。所以新任兩江總督、湘軍宿將劉坤一頗調停兩者之間,一方面主張中國應主動減免崇厚的懲處,另方面則鑒於中國無力抗敵俄國,主張堅持和平解決此事。但劉氏也反對李鴻章所持無原則的主和,尤反對李氏“暫依崇約,且請姑讓於俄,以〔在琉球問題上〕取償日本”之説,曾在天津與李氏爭執甚烈。劉氏更支持左氏“先與講款,不妨委曲以期於成,亦既交兵,必須堅忍以待其勝”的基本策略,認爲係“不易之論”。此後事實的演變,也再度有力地證明瞭李鴻章主和示弱的對策的錯誤,並證明瞭左宗棠備戰求和的策略,確是目光如炬,高李氏一等。因爲奉清廷之命赴俄重新談判伊犁問題的曾紀澤(已故湘軍首魁曾國藩之長子),不只順利地將崇厚原簽的條約,作爲廢紙,並在七個月之內完成了新條約的談判,收回了絶大部份的伊犁,並改正了崇約所喪失的許多商務性權利。這固然是由於曾紀澤才能的卓越,也再度證明瞭左宗棠任事之堅毅耐苦與在情理兩方面公忠謀國的精神,實遠較李鴻章苟且圖存、心懷恐懼的策略爲高明。

  (四)

洲、淮軍係、政係之間的衝突,在光緒九年至十一年(一八八三——一八八五)中法戰爭期間,又再達到一個高潮——雙方不只在廣西與越南邊界和臺灣等前線地區,發生明爭暗闘,而在備戰狀態的前方地區如廣東及高階層的李鴻章(直隸總督北洋大臣)與左宗棠(先任兩江總督,後入京任軍機大臣,旋改任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之間,彼此衝突,也甚激烈。所以,在中法戰爭後期,實際幕後主持清廷政務的光緒皇帝親生父的醇親王奕訢,即曾大發牢騷説:“〔臺灣〕湘、淮分門别類,殊太悶人,此刻恪靖(左宗棠)援軍,有孫開華(湘人,霆軍出身)在彼,不患牴牾;將來瑗(淮軍出身之龔照瑗)到換璈(湘軍出身之劉璈),必亂一陣,斌(湘軍巨頭之一楊岳斌)到必與銘(淮軍大將劉銘傳)齟齬一番;炳(程文炳)雖淮而所部乃楚,將帥愈集,事權愈歧,功必互爭,過必互諉,是不可不預爲區劃”;可見雙方互不相讓的一般情況。

中法對於越南問題的衝突,係由於法國想借直接與越南訂約的方式,排除中國對越的宗主權,並實行兼併北圻(即越南北部),以建立並有整個越南爲其殖民地的體制。中國對此的反應,初以駐英法大臣曾紀澤最爲積極,主張自否認法越之間所簽的條約爲入手,先確立中國宗主國的地位;另並主張遣派華軍南下,據有北越的紅河流域,或幫助越南保持紅河流域的統治權。粵、桂、滇等沿邊督撫也多主張增軍入越,暗助天地會餘黨、後爲越南招撫官任越南三宣提督之職的劉永福,爲抗法之前鋒。光緒七年(一八八一)十一月,廣西提督淮軍出身的黄桂蘭,因此親率軍隊入越,駐紮於河內以北的北寧一帶。但法國則不理會中國之各項威脅,於光緒八年(一八八二)三月再度攻佔河內,以脅迫中國退讓,惟劉永福在入越桂軍、滇軍之精神與物質的支援下,奮勇進攻河內,竟於光緒九年(一八八三)四月的一次激戰中,一舉擊斃法軍統將李威利(Henri L.Riviere),再度恢復河內爲越有。因此,法國爲保持顔面計,不得不再派大軍前赴北圻,表面上雖以驅除劉永福爲名,實際則著眼於消滅所有駐紮北越、暗助劉軍的桂軍與滇軍。因此,中法之間的直接衝突,除去一方退讓之外,已成爲難以避免的事了。對於這樣的一次即將到來的國力的考驗中,作爲洲、淮軍的第一號當權人物的左宗棠與李鴻章,所見仍然是南轅北轍,前者主張强硬,不惜一戰,後者仍一貫主張和平,認爲中國應該退出越南北部的漩渦,以免愈陷愈深。

兩江總督左宗棠認爲中國應持對法强硬的態度,並極力援助劉永福抗法。他在一項函件中這樣説:

“法虜驕横,謂越南非我屬國,竟圖傾國從事,而不顧其後,劉永福以一健卒爲越捍邊,力挫虐燄,似亦人所難能;但孤立無援,勢難持久,吾華將有唇亡齒寒之慮。南洋以兼籌邊防爲責,豈能袖手旁觀!”
左氏并排除派系的觀念,願接濟赴越南對法作戰的淮軍的軍餉,説“兩江萬難,惟亦不能不勉”,並派遣老部下前福建布政使王德榜回湘募軍八營,前往桂、越邊境屯紮,以爲對法作戰的預備。對於在湖南退休家居的前駐英法大臣郭燾嵩屢次發表論議,指朝野人士囂然主張對法强硬爲“南宋議論”,左氏非常不滿,致函郭氏反駁説:

“尊論謂南宋識議無足取,予以今日人才衡之,似南宋尚勝一籌,以彼國勢日戚,遑言長駕遠馭之規,茲則金甌無缺,策士勇將,又足供一時之需,乃甘心蠖屈,一任凌夷,如此之極,洵有令人難解者矣!”

不過,左宗棠此時已經是高年七十二、三歲的人了,身體又常多病,所志所事雖然意境高超,見事明確,但已經到了力不從心的暮年,對於清廷的實際決策的影響力不大。

李鴻章則自始即不主張中國陷入越南的泥沼過深,不願與法國爲越南問題而兵戎相見,只要法國願意在中越宗屬的禮儀上,或者在實際的利權上,稍予中國以體面,他是很願與法國談判放棄越南的。他基本的立場是對於劉永福缺乏信心,也缺乏對法贏得戰爭勝利的信心,深恐一旦被法國打敗後,“後日之要盟彌甚,各國之窺伺愈多,其貽患更不可言”。但這種“避戰求和”的政策,並無實效,因爲法國真正的意圖是要完全清除中國在北越的一切勢力,以兼併越南全境;所以,無論李氏與法公使寶海(Frederic A.Bourée)在光緒八年十月所簽訂的“李、寶協約”或此後李氏與法使脫爾古(Arthur Tricou)在上海與天津的談判,都只是法人用以欺騙李鴻章以掩護法國在北越作戰的外交騙局。李氏主和的擬議,除了答應中國全面退出北越與放棄對越宗主國的地位之外,實無何真正的討價還價的可能性。所以,至光緒九年(一八八三)七月,法人强迫越南簽訂了一項法越順化條約之後,越人已被迫自己承認變成了法國的保護國,而將中越宗屬的關係一筆抹殺,清廷因此大爲不滿,更傾向於備戰。光緒九年八月廿二日,乃旨命湘軍宿將彭玉麟前往廣東,會同淮軍宿將兩廣總督張樹聲辦理海防,左宗棠、李鴻章則分以南、北洋大臣的身份辦理南、北洋防務。

張樹聲是淮軍人物中文韜武略最爲出眾,最能獨立判斷而不囿於派系成見的有數的幾位大將之一,一向甚爲曾國藩、左宗棠所稱許;而在此次中法衝突的期間,他自始即持對法强硬的態度,與李鴻章有所不同:首請派遣滇、桂軍入越,稍後,又建議“存越綏邊,經畫北圻”,一面命令現駐北越的桂軍進駐越南各城,代越防守,一面由駐越廣西提督黄桂蘭與劉永福聯絡,互爲策應。這些建議,都經一一實行,張氏並專函劉永福,鼓勵他堅決抗拒法人的進侵。不過,張氏在廣州與湘軍宿將彭玉麟(欽差大臣兵部尚書會辦海防)也常多有意見扞格之處,而彭氏的湘淮成見一向很深,而又慣於傲岸自是,以老前輩自居,兩大相處,衝突不少。對於廣州省城的防衞,張氏因兵力不敷分配,主張扼據要衝防守黄埔,彭氏則因禦敵以從遠布置爲佳,主張扼守虎門附近的沙角、大角砲臺。張樹聲又以法軍有將攻佔海南島的傳説,奏請自己擔任廣州省城的防守,而以彭玉麟移師坐鎮瓊州(海南島北部重鎮)。後因這樣對於彭氏不無大才小用的顧忌,而廣州將軍又電留彭氏駐紮廣東,才改派道員王之春率湘軍二營前往瓊州防守。不過,張、彭二人都是正派的君子人,衝突雖然常有,但相處既久,彼此卻能日趨融洽,私人關係也並未進一步惡化。

光緒十年(一八八四)二月,張樹聲所一手推薦的淮軍將領廣西提督黄桂蘭部桂軍五十營(此數係合廣西道員趙沃部合計),在法軍的進攻下,竟不戰而潰,軍火、槍砲與餉銀卅多萬兩皆告喪失,爲中法非正式戰爭以來華軍最大的一次挫敗。張樹聲憤恨成疾,引咎辭兩廣總督之職,奏請仍留廣州專治軍事;清廷雖然對張氏優容,僅予以革職留任的較輕處分,惟張氏旋即病卒。此後,廣西對越前線的軍事,即改由淮軍大將新任廣西巡撫潘鼎新負責,潘氏所部爲真正的淮軍部隊蘇元春(廣西提督)部;其他所轄的軍隊,則以湘軍王德榜(一度被任爲廣西提督,但王氏力辭不就,只以前福建布政使的名義率軍作戰爲主力。其後自廣東增援、集中桂、越邊境一帶的華軍,則有粤軍(包括馮子材的莘軍與王孝祺的“勒軍”)滇軍(楊玉科)、桂軍(陳嘉、方友昇)、鄂軍(魏綱)等部。

北寧戰後,清廷軍機處全部改組,慈禧太后一度傾向於和,李鴻章因得於光緒十年(一八八四)四月與法海軍艦長福祿諾(Francois Fournier)訂立“李、福簡約”,實際放棄了中國對越南的宗主與實際的權力,以换取和平。但因駐紮越邊諒山華軍撤退的問題,雙方因發生爭執而衝突,法軍死傷近百人,法國因此要索賠款二億五千萬法郎。因雙方談判不協,光緒十年六月十五日,法艦乃砲轟基隆;七月初三日,甚至突襲我在福州的艦隊,揚武等七艦被擊沈,馬尾船廠也被轟毀。我國舉國憤慨,清廷甚至下詔向法國正式宣戰。軍機大臣左宗棠奉旨以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主持福建方面對法全面作戰事宜;淮軍宿將劉銘傳則被特旨宣召,以巡撫銜督辦臺灣軍務,專負防守臺灣之任。大致而言,在此中法戰爭的高潮期間,主要負責方面作戰的戰將,爲湘、淮各半:在桂、越邊境地區是淮軍(潘鼎新)爲帥,湘軍(王德榜)輔之;在廣東則淮,湘不分上下(粵督張樹聲,欽差大臣彭玉麟;樹聲死後,則由原晉撫張之洞繼之);在閩、臺地區,則前者係左宗棠一手包辦;後者名義上是劉銘傳負責防務,實際劉氏兵力之所及,只是限於臺北地區,其臺南省城的中南地區,則爲湘軍出身的臺灣道劉璈所控制。而湘、淮軍衝突最巨烈的地區,即在桂、越邊境與臺灣兩前線地區。

  (五)

就桂、越邊境地區而言,廣西巡撫潘鼎新一向是淮軍將領中派系意氣最盛的一人;早在其於光緒二、三年(一八七六—一八七七)間擔任雲南巡撫之時,即曾與湘軍宿將雲貴總督劉長佑齟齬互劾,爲清廷所罷任;而王德榜也是一位性情剛愎、自負湘中老將、自視甚高而輕視淮軍的難處型人物。所以,兩人自相處之初,互相衝突之處即多,而彼此互不相讓,而王德榜在致友人函中,曾大發牢騷,自稱“爲人所惡,諸事掣肘,勢成孤立,侯相(左宗棠)前不便直言,恐成是非,有礙大局,隱忍從事,以至於今”。潘鼎新甚至對於滇軍老將曾在雲南剿回立有大功的楊玉科提督,視之如裨將,僅令其統率桂軍數千人,而對於其嫡系淮軍部將在資格上最爲後進的提督蘇元春,竟命其負責總統指揮各軍。

光緒十年十二月,法軍大舉進攻諒山。當時中國防軍屯駐諒山附近的,達二萬五千人至三萬人之眾,包括淮軍蘇元春、湘軍王德榜、桂軍陳嘉、楊玉科、方友昇等部。但戰闘一開始,潘鼎新所部直轄的淮軍(鼎軍)總兵葉先祥,即畏死領先潰退,潘氏自己也聞砲棄諒山北逃,先退廣西境內的憑祥,很再退至龍州;其他各軍因此相率潰退,羣集於邊境鎮南關一帶。當戰闘緊急時,王德榜因潘氏處事不公,曾連次不理會潘氏的調令;而潘氏也明顯地偏袒自己的淮軍,甚至在諒山戰敗之時,仍揑稱蘇元春軍連日戰勝,有巴平之捷;因此,各軍統將不服,於蘇軍在諒山附近的谷鬆之役遭受挫敗時,皆坐視不救。潘鼎新因此奏劾王德榜以“催援不至”的罪名;王氏也借其他的途徑揭發潘氏虚報戰績、偏袒自己嫡系軍隊等事實,清廷因此將潘、王兩人皆予革職處分。這也是對湘、淮軍不和的一次最嚴厲的處罰。

潘鼎新被黜後,在繼任桂撫李秉衡的主持下,桂、越前線各軍包括仍留駐前線的湘軍王德榜部在內,彼此合作的關係大爲增强;加之兩廣總督張之洞所派的援軍馮子材(“萃軍”)、王孝祺(王氏爲淮軍出身而統率粵軍,號稱“勤軍”)等趕扺戰場,邊防實力增加不少。光緒十一年(一八八五)正月,法軍北向進攻鎮南關,與屯紮於關外十五裏文淵的桂(滇)軍提督楊玉科交戰,楊氏奮勇中砲死。當時戰闘的序列是,萃軍九營扎駐鎮南關前十裏之地,勤軍八營則緊扎其後;王德榜的湘軍八營(實際二營爲湘勇,其他六營爲桂勇)爲左路,署廣西提督蘇元春爲右路。二月初七日,戰事再度展開;法軍直攻鎮南關,並大量應用砲火,所用大小炸砲據説不少千門之多,馮子材的萃軍與王孝祺的勤軍死戰不退,老將馮氏尤奮勇無前,往來於所築的壘墻之上,督軍奮戰。王孝祺也親自督戰,嚴令所部堅守不退。不久,蘇元春軍援至。次日(二月初八日),雙方再戰,馮、蘇軍在關內,王孝祺在右,桂軍陳嘉等部在左,王德榜軍則自關外掩攻法軍後路,我軍全部總兵力約二萬至二萬五千人,大戰連續三晝夜,法軍參加作戰的總兵力約爲四千人,傷亡者包括真正的法國兵千餘人,殖民地軍數百,我軍大獲勝利。二月十三日,我軍乘勝南進,將文淵州與諒山一舉克復,在馮子材、蘇元春的統率下,並籌議南下收復北寧,肅清所有河內以北的法軍,以恢復光緒十年四月北寧戰役之前的態勢。此次對法作戰的勝利,粵、湘、淮、桂各軍的通力合作,實爲一重要的因素。

在臺灣前線上,督辦臺灣軍務、巡撫銜(旋昇任福建巡撫)的劉銘傳於光緒十午(一八八四)五月廿四日趕扺基隆,四天後,進駐臺北。但其所率領而來的淮軍舊部只有六百人左右,其原統百戰勁旅的銘軍,此時正分駐於京幾(劉盛休部十營)、江南(唐定奎部八營)與廣東(吳宏洛部五營)。他來臺灣之前,只能自劉盛休軍中挑選了統將與步隊、砲隊、水雷等教習一百多人,另外所携來的軍火包括毛瑟後門槍三千支及子彈,上海機器局撥給的前門砲十門,金陵機器局撥給的後門小砲二十門及水雷數十個等,集中基隆防守。原駐臺灣北部的防軍,爲署福建提督(原任漳州鎮總兵)孫開華部三營及曹志忠(福寧鎮總兵)部六營。孫氏爲湘人而出身霆軍(鮑超)者,治軍嚴整而勇敢任戰,曹志忠亦霆軍宿將,惟所部多爲當地召募的土軍“練勇”,不只人數不足,軍器窳劣,平時訓練也不嚴,士兵紀律亦差,甚至多有染烟癮者;而合計淮、湘、土軍總數最初尚不到四千人。其後因兩江總督曾國荃派來的援軍劉朝祐部千人及軍火等扺達淡水,實力才稍稍增加。而湘軍系統爲左宗棠多年舊部的臺灣道劉璈,則座鎮臺南(臺灣府),擁有防軍卅一營約一萬六千人,另並在中、南部各縣組織團練,以爲防軍的臂助。不過,臺灣的南北兩部份,劉璈與劉銘傳名義上雖然南屬於北,但實際則涇渭分明,因爲二劉都是素尚意氣、派系觀念極重的人,而又各不肯屈己從人,所以自始兩人相處即極惡劣;劉璈對北部的協餉,前後雖然支助有卅萬兩之多,但在兵力上則絶少支援。

光緒十年六月十五日,法艦四艘砲轟基隆,擊毀了附近的砲臺,附近的煤礦也爲了預防法軍的進佔而由我軍自行破壞。稍後,法艦又數次砲擊基隆;但登陸的法軍則爲劉銘傳親督淮軍章高元、曹志忠等部擊退。一直到八月十三日,由於法艦集中達十一艘,利用猛烈的砲火掩護法軍四、五千人登陸,劉銘傳因我軍死傷甚重,始下令作有秩序的撤退,在破壞了基隆煤礦的機器,燒毀了存煤一萬五千噸及將基隆砲臺所裝置的兩門四十磅大砲埋葬於地下,並將傷兵及所能搬運的物資南運之後,基隆港始爲法軍所佔據。此後,基隆方面的法軍曾數度南下進向臺北,並在開花砲、九節砲等新式武器的支援下作戰,但在淮軍及當地練勇林朝棟部等的猛烈扺抗下,法軍始終無法越過五堵、六堵一線,劉銘傳并親駐六堵督戰。

同年八月廿日,法軍千餘人(一説約八百人)在八艘軍艦掩護下,在滬尾(今淡水)登陸,爲提督孫開華及章高元、總兵劉朝祐等部猛力反攻,並以肉薄相拼殺,法兵被擊斃者據説有三百人,墜海溺死者有七、八十人(法方紀載則稱法兵死者九人,傷者四十九人,被俘者八人),而我軍傷亡亦達百餘人;爲基隆失守以來的一項大捷。此後,法軍即未再進攻滬尾,只宣佈以海軍封鎖臺灣,並於光緒十一年(一八八五)二月佔據澎湖。

左宗棠此時正以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的名份,負責警備閩海、支援臺灣的任務。他自中法衝突之始,即認爲應持强硬的態度對法,主張延緩議和而大力備戰。於李鴻章與福祿諾的“李、福簡約”簽訂之後,更親撰“時務説帖”,主張中、法在越南應該“劃疆分護”,“法人保護南圻,吾華保護北圻”,又極力反對該簡約中第三條所稱“中國宜許以毗連越南北圻之邊界,所有法越與內地貨物,聽憑購銷,商約稅則,務於格外和衷,期於法國商務極爲有益”等語,認爲對法“非決計議戰不可”。此後因諒山衝突事件發生,法人要求大量賠款,左氏站在軍機大臣的地位更主强硬對付,認爲如其以賠款付法國,不爲利用此款以與法人周旋到底。

法軍艦在福州突襲我福建艦隊,又破壞了左氏艱難創辦的馬尾船廠,是最使他感到痛心疾首的恨事,所以,於奉命來福建之後,即急於與法軍一戰,以復此仇。但他究竟已經是七十三歲高齡的人了,而又體衰多病,所以,直到奉旨後的三個多月之後(光緒十年十月底),才遲遲扺達福州。左宗棠在福州共事的主要官員,爲湘軍宿將會辦軍務楊岳斌、閩浙總督楊昌濬與福州將軍穆圖善等,或爲過去左氏親密的同僚,或爲他多年的僚屬,指揮如意;而清廷對於左氏尤爲優渥,曾專撥戶部餉每月十萬兩,以濟其軍;此後,各方面陸續調集福建沿海的兵力,總計亦達一百多營約五萬多人。

當時由於劉銘傳軍在臺灣北部,人數過少,而法軍進攻甚猛,情勢非常緊急;清廷曾多次下令左宗棠接濟劉軍,左氏也全力注意於此,先僱英籍輪船“平安號”載運劉璈所募的湘勇七百餘人渡臺;又再第二批載運原覊留澎湖的湘勇七百多人至臺灣本島,其後並擬陸續將其直隸的親軍“恪靖良營”,運臺作戰。這批扺達臺灣的生力軍,雖然武器窳劣,所用步槍尚多爲前膛槍,但士氣旺盛,在道員王詩正、陳鳴志等的統率下,及時趕到臺北戰場,在五堵一線與法軍鏖戰,曾奪回重要據點的月眉山。湘軍老將楊岳斌并親率精兵一百人,乘坐“平安號”輪船渡過臺灣海峽增援臺南府城,湘軍一營亦於南臺灣的布袋嘴登陸。此外,兩江總督曾國荃也派遣南洋水師總兵吳安康親率剛自德國購買的快船南琛、南瑞及其他南濟、澄慶、馭遠等五艦南下增援臺灣;但在舟山附近爲法艦所邀擊,澄慶、馭遠二艦爲魚雷所中而沈沒,南琛等艦則爲躲避敵人,於鎮海港內,不敢復出。總而言之,福建援臺軍在兵力上雖然不大,但對於劉銘傳軍的士氣的鼓舞,卻發生着很大的作用。

不過,臺北劉銘傳與臺南劉璈在公務與私人的關係上,早在左宗棠扺達福建之先,即已趨於極度惡劣。劉銘傳曾於光緒十年(一八八四)十月,專折奏劾劉璈。惟劉璈爲左宗棠多年最得意的部屬之一,在左部湘軍諸後進將領中向以“將才”著名;在左氏扺達福州之後,對劉璈之諸多維護,當在意中,而劉璈在左氏之前,也必多次函訴劉銘傳的各項令其不滿的言行,也是意料中的事。加之左宗棠對於劉銘傳一向深惡痛絶,嘗詛之爲“五代藩鎮之流”。所以,在基隆失守與滬尾之捷之後,左宗棠即專折奏劾劉銘傳軍中駐紮滬尾的營務處知府李彤恩,説他在滬尾之戰時,臨陣張皇,連發三函請劉氏自基隆以南的防線撤兵增援,“不審敵情,虛詞搖惑,基隆之陷,厥惟罪魁”,請求將李“即行革職遞解回籍,不準逗留臺灣,以肅軍政”;清廷因旨準辦理,惟需“聽候〔楊岳斌〕查辦”。此時已受任爲福建巡撫的劉銘傳則專折上奏,爲李彤恩辯護,不只否認李在滬尾之戰時曾經三函請援,并且説李曾經函告劉氏應該增兵防守臺北;而我軍自基隆之撤退,係爲集中兵力起見,前後進行均係有秩序、有計劃的行動,而李彤恩對於臺北的防守,實爲有功。此一事件使湘、淮在臺灣的衝突昇高至高階層的層次;光緒十年(一八八四)十一月廿六日,清廷甚至旨命閩浙總督楊昌濬(湘軍)與劉銘傳通力合作。

光緒十一年(一八八五)四月廿七日,中法在天津簽訂條約,雙方的戰闘行爲迅告結束,十多天後,法軍撤出基隆。劉銘傳在法軍撤出基隆的三天之後(五月十三日),即迅速發動對劉璈報復,向清廷奏劾其犯有貪污、向法國洩密資敵及任用私人等罪名。十三天後的五月廿六日,並再度專折補述一些所搜集到的有關劉璈劣績的見聞,以加强第一折中攻擊劉璈的一些論據。在此兩次奏摺中,劉銘傳列舉劉璈貪污的事項,包括吞沒每名傷病士兵每月應發的貼補銀二兩;任命其親戚主管臺灣鹽厘,因此鹽厘的月入遂自前道員時的十七萬兩減至十三萬兩;臺煤售賣所得每年約有七萬餘兩,而劉璈呈報則爲年入一萬二千兩;劉璈曾勒令洋藥商三人年付龍銀五萬兩,以爲專辦的規費,但劉則將此款沒入私囊,並不呈報;而其子回湘募勇,所支運費每勇實支約爲八、九兩,劉璈則虚報爲每勇十三、四兩。劉銘傳又稱劉璈在戰爭期間曾親告英國駐臺灣領事,透露法海軍對滬尾的封鎖,鬆懈無效,顯係洩露軍事機密以資敵等等。清廷因此嚴命將劉璈革職拏問,查抄家産,並旨派刑部尚書錫珍與江蘇巡撫衛榮光赴臺灣查辦此事。左宗棠則挺身出而爲劉璈作側面辯護,上奏痛攻劉銘傳在戰爭中失守基隆之罪,較之前桂撫徐延旭與前滇撫唐烱在北越失事之罪更大;這當然是明顯的派系傾軋,因此,慈禧太后覽奏後,即將左氏原折擲還。左宗棠此時已是風燭殘年,而又體衰多病,已無法爲其多年的部屬設謀與淮軍相抗了。是年七月,他即病卒於福州。

劉璈被劾之案,經過錫珍與衛榮光的查辦,證明劉璈確有納賄貪私的事實。清廷因此旨命追還劉所侵吞的公款二萬六千兩,劉之家産充公,劉璈本人則發往黑龍江將軍處效力。湘、淮軍在臺灣的權利性與意氣性的衝突,淮軍大爲得手,湘軍則全居下風了。

在中法戰爭期間,湘、淮軍係之間合作最好的一個例证,是兩江總督曾國荃(湘軍)與浙江巡撫劉秉璋(淮軍)之間的相處。劉秉璋爲淮軍人物中氣度最佳的一位,曾爲湘軍劉坤一譽爲李鴻章麾下惟一的一位“國士”型人物。他在浙江與湘軍出身的浙江提督歐陽利見(曾紀澤之舅兄)相處亦佳,無任何爭執的事件發生。劉氏的風範,確與其他湘、淮軍大員中負氣不肯相忍爲國的人,有所不同。

  (六)

中法戰爭結束之後,中國開始大治海軍,新置的海軍事務衙門名義上雖然爲醇親王奕譞所總理,實際則爲李鴻章以會辦大臣的名義總攬一切軍政與軍令的大權;而在迅速擴充中的新海軍中,李氏自始即完全排斥過去湘軍水師系統的人員,而重用新學堂出身的“學生”。表面理由是“兵船統將須日住船上,常在海中”,而湘軍水師各宿將如彭王麟、李成謀等則“皆有本任應辦之事”,“無論其不知西學,即僅調閲練操,亦尚不足副統領之實”,實際則想另起爐竈,排除湘軍舊傳統的干擾,當無疑義。而湘軍係中眾望所歸才能出眾的領袖人物,自左宗棠去世後,無論是兩江總督曾國荃,兵部尚書(未到任)彭玉麟,或稍後東山再起的兩江總督劉坤一,在才識、能力、權變與意志等方面均難與李鴻章相比侔,加之李鴻章利用其在海軍衙門與直隸總督的權力和地位,不只挪用海軍巨款建築頤和園等宮苑,以討好慈禧太后,而且苞苴苟偷,以公然賂賄的方式,交結京中諸王公權貴,下及宮監宦官與臺諫御史等人,而在把持權力和占奪自强新政的利權上,他是堅決而不遺餘力。所以,光緒十一年(一八八五)之後,淮軍與其支裔的新海軍,在我國國防的新式武力中成爲一支獨秀,完全壓倒了煊赫一時的湘軍了。

不過,以李鴻章爲中心所建立起來的淮軍與新海軍,實建立在實用的、個人貪私與派系利益的基礎上。李氏在所主持的各項自强要政上,最爲看重他個人的權利,而且重“治器”而不重“治人”(當然“器”也並非絶對的注重),又無良好的鞏固的制度與長程的計劃,爲之基礎(湘軍亦同);其軍隊管理的腐敗,以爲“裝飾”和對內鎮壓之用則可,一旦遭遇到真正勁敵的挑釁,其必爲棄甲曳兵、損兵折將的敗局,是早在多年來某些瞭解內情的西方觀察家如英人弋登(Charles G.Gordon)、道格拉斯(Robert K.Douglas)及北華捷報(The North China Herald)諸編輯的預料之中的。中國在甲午戰爭中戰敗的悲劇,也正反映出李鴻章與其淮軍的這些基本缺點。這與左宗棠在西北治軍時所堅持的剛廉耐苦、嚴軍律、慎擇將的一貫作風,實有很大很大的不同。

一九八○年四月十五日脫稿於新加坡大學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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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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