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源《诗古微》的宗旨是发明三家《诗》的微言大义。从历史上说,在《毛诗》学之外,最早注意到三家《诗》说的是南宋的朱熹,其后,王应麟著《诗考》,首次辑录三家《诗》佚说。王应麟在《诗考序》中说:
诸儒说诗,一以毛郑为宗,未有参考三家者,独朱文公《集传》,宏意眇指,卓然千载之上,言《关雎》则取匡衡,《柏舟》妇人之诗则取刘向,……《宾之初宴》则取《韩诗序》,“不可休思”……皆从《韩诗》,……一洗末师专己守残之陋。
据《汉书》,匡衡为《齐诗》学者,而刘向为《鲁诗》,则朱熹《诗集传》已采三家《诗》为说,以纠独守《毛诗》之失。王应麟自称《诗考》一书,就是秉承朱子之意而作。但是,朱熹并未有以三家《诗》为主,王应麟也只是辑录三家《诗》佚说,其后虽有涉及到三家《诗》的著述,如清儒范家相的《三家诗遗说》等,却都未有以发明三家《诗》的微言大义为主。《诗古微》则是《诗经》学史上第一部以发明三家《诗》微言大义为主的专著。而魏源所要发明三家《诗》微言大义的核心,就是所谓周公、孔子所制定的四始说。
一、四始为周公所制、孔子所特定
汉代四家《诗》皆有四始说,但是,魏源以为三家《诗》的四始说,不同于《毛诗》以正变、美刺为义的四始说,蕴涵着周公、孔子深远神圣的意义。三家《诗》的四始说,可与《周礼》的六诗说相媲美:“《周礼》太师以六诗教国子,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而六义与焉。故季札观乐,已分风雅颂之名,其体宏用博矣。汉儒以四始之说媲之,鲁诗一说,韩诗一说,毛诗一说,齐诗一说,后人无一能析之者。”《周礼》的六诗,在《毛诗》中被称为六义,六义说是历史上对《诗经》训解最有影响的学说。西汉三家《诗》的四始说的影响尽管远远不如六义说,甚至一直没有得到正确的解说,但魏源以为《诗经》的微言大义就集中体现在四始说,所以,《诗古微》要对其予以详论。
魏源的四始说主要依《鲁诗》、《韩诗》为说。根据《鲁诗》的说法,魏源以四始说就是以《关雎》为风始,《鹿鸣》为小雅之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故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表面看来,似乎四始说不过是以十五国风、大雅、小雅、三颂的第一篇为开始,魏源以为这不仅仅是以谁为首的排列,在其背后有着深刻的含义,值得深入的去探究;
盖当深求其故,而知皆三篇连奏,上下通用之诗,皆周公述文王之德,夫子所特定,义至深,道至大也。
就是说四始说所说的《关雎》为风始,《鹿鸣》为小雅之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并不是只指《关雎》、《鹿鸣》、《文王》、《清庙》一首诗,而是包括其后的二首诗,即言《关雎》必连《葛覃》、《卷耳》,歌《鹿鸣》固兼《四牡》、《皇皇者华》,这其中蕴涵着周公所称述的文王之德,也是孔子所特定之义,有着至深至大的圣人之道。可见,四始说虽然出于西汉三家《诗》,但是却源于周公、孔子,是二位圣人制定的微言大义。而四始说的《关雎》为风始等说,并不是指《关雎》一篇,而是包括三篇诗篇。但要完全穷尽四始说之义,三篇诗篇还不够,还应该包括三篇后面的七篇诗篇,即十篇诗篇,只有将《关雎》、《鹿鸣》、《文王》、《清庙》与后面的九篇诗篇相联系,即以《关雎》、《鹿鸣》、《文王》、《清庙》为始的十篇诗篇同观,才可以完全理解周公、孔子制定四始之义。故魏源说:“吾言三家诗之四始也,故先言《关雎》之三,《鹿鸣》之三,《文王》之三,《清庙》之三,以起其信,究而极之,则必言《关雎》之什,《鹿鸣》之什,《文王》之什,《清庙》之什,而始备其义。”[2]665十篇并不限于一定是十篇,也可能是十一篇,甚至是十四篇,所以,三家《诗》的四始说并不是只以三篇为始,也不是一定仅以十篇为始,魏源依《韩诗》为说:“是知《韩诗》以《周南》之十一篇,为风之正始;《小雅•鹿鸣》十六篇,《大雅•文王》十四篇为二雅之正始;《周颂》当以周公述文武诸乐章之为颂之正始。其《鲁诗》论四始,但举首篇者,犹《毛诗•周南》、《召南》故训传,举首篇以统全国之风,非但以三篇为始,但观于首三篇而知以下周公文王之诗,皆同正始之例,韩义即鲁义也。”也就是说凡是风、颂、小雅、大雅四个部分的诗篇,凡与文王、武王有关的诗篇都属于四始之列。故魏源在《四始义例篇》一再申言,《诗经》是“专以周公述文武者为正雅”,“二雅正始皆周公述文武之德,而无成王诗,并无前人后人所作之诗”。二雅如此,风与颂为正始者也必为周公述文武之德的诗篇。以上论说表明,魏源的四始说是综合《鲁诗》、《韩诗》之说,即以《诗经》四部分开首为四始,而四始诗的数目上则不限于开首一篇,而是至少包含三篇甚至十余篇,而所以被称之为正始是因为四始为周公、孔子所制定,包含有至深至大的圣人之义。
历史上早有孔子删定《诗经》之说,说《诗》的四始编排定于孔子,容易为人所接受;虽有周公制礼作乐之说,但无有以《诗经》的四始编排出于周公之说。所以,魏源在《诗古微》中对四始出于周公从各方面进行了反复论证;
……故四始者,周公达孝之极思,仁至义尽之作也。不然,周人尊后稷以配天,追太王王季,《豳风》当先于《周南》,《思文》之颂当先于《清庙》,《大雅》当首《生民》,次《公刘》、次《思齐》,曷为皆以文王之诗冠之哉?故知六义本于《周官》,而四始则定于夫子。
《豳风》之豳为周之祖先公刘的居住地,《毛诗正义》引陆明德说:“周公遭流言之难,居东都,思公刘、大王为豳公,忧劳民事。”则公刘、太王皆为豳公;《思文》为歌颂后稷的诗篇,《生民》亦为推尊后稷的诗篇,按周人尊后稷以配天的观念,及其公刘、太王为文王祖先的关系来看,这些诗篇都应该编排在文王诗篇前,作为风、雅、颂的开始诗篇,而实际上都被列于文王的诗篇之后,而出现了风、小雅、大雅、颂四个部分都是以文王诗为开始的排列,所以,魏源认为四始的编排完全是出于周公,表现了周公对文王的极思达孝。
为证其说,魏源还从四始《诗》作于周公的角度予以论证。他说:
周公咏文王之德,而作《清庙》为颂,首见于王褒、刘向之言,与夫《尚书大传》之述,象舞之为文王,见于季札所叹,《维清》之为象舞,则有《小序》明文,而《诗谱》疏言文王之德莫重于《清庙》,故为颂首,次以《维天之命》者,言文王德于天同溢,周公收其道,以制法告太平于庙,盛之次也,是则笙歌冠象之诗,尚有疑义乎?
这里引用刘向等人的说法,证明《清庙》作于周公,是无可怀疑的。《清庙》为祭祀文王之诗,作于周公摄政制礼作乐之后,秦汉典籍如《尚书大传》等与四家《诗》均无异说,但是,《清庙》是否出于周公却无明说。魏源以《清庙》为周公所作之说,并没有提出什么可信的证据,难以令人信服。所以,魏源又从《周颂》的其他诗篇也多是周公所作给予证明;
《周颂》多作于周公,而不尽作于周公,其作于周公者,又有东都之颂,有西都之颂,其作于东都者,又有周公摄祭之颂,有成王主祭之颂,其事与《孝经》、《召诰》、《洛诰》相表里;其不作于周公,而作于召公者,则有成王之颂,并有康王以后之颂,其事与《书•大传》、《逸周书》相表里。
《周颂》皆周召二公所作,然二南同合乡乐,而《周南》歌于堂上,《召南》歌于堂下;周召并在大雅,而周公为正始,召公不为正始,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召公不敢以其制作并周公,……尤为可哂者,皆以《周礼》说《周颂》,不知《周礼》成于周公制作之后,《周颂》造于周公营洛,未制作之前。
《周颂》有周公之作,也有召公之作,但是,周公之作与召公之作在用于乐章时是不同的,一歌于堂上,一歌于堂下,说明只有周公才有制礼作乐的资格,召公是不可以制作与周公相提并论的。故魏源在《四始义例篇》的第一、四篇中,都有“故周公作乐以歌文王,以为后世法”之说。魏源借用人们评介鲁史的《春秋》与孔子所修的《春秋》的经史关系,来评说太师采诗与周公以四始说编定《诗经》的关系,“夫太师旧第不过以邶鄘卫王东都之地为一类,豳秦西部之地为一类,郑齐一类,唐魏一类,陈桧曹小国一类,取其民风相近,初非有大义其闻,所谓其文则史也”。太师采诗只是以地域相近为类的区分,这时的《诗》只是史文,还不是可以垂法后世的经,只有在周公以四始之义贯注在其中之后,《诗》才成为可以垂法后世的经典。
周公制礼作乐后,由于周道衰落,礼崩乐坏,《诗》的雅颂不得其所,直到孔子正乐时,《诗》的四始说又才得以固定下来。魏源说:
而四始则又夫子反鲁,正乐正雅、颂,特取周公述文德者三篇冠于四部之首,固全诗之裘领,礼乐之纲纪焉。
(孔子)凡赞《易》、删书、修《春秋》、正礼乐,罔不奉以周旋,而《诗》则始之以四始,终之以豳、王、鲁颂,盖欲法文王而不可得,则于周公制作中求之,欲行周公之道于东周而不可得,则寓之空文以垂来世云尔,《诗》亡然后《春秋》作,文似元年,武似春,王似正月,圣之与圣,犹规之相周,矩之相袭也。
孔子正乐的雅颂各得其所,就是恢复周公的以述文王之德的三篇冠于四部之首,完全再现了周公的四始说。孔子正是通过周公,而得以实现了宪法文王。所以,魏源以为《诗》中的文王与《春秋》的元年,《诗》中的武王与《春秋》的春,《诗》中的成王与《春秋》的正月,完全是相通的。这既可以说明周公与孔子的一脉相承,也可以说明孔子所定五经内容虽然各不相同,但是,所阐发的圣人之道则是完全一致的。
二、二南的证明与四始说的实质
魏源所论四始说,于颂、大雅、小雅三个部分,皆以三部分的首篇或前三篇、或前十篇(取整数为说)为正始,但在风的部分,却以二南各十一篇相配,以为它们都是正始的诗篇,都兼有文王之义。而风、颂、大雅、小雅四个部分,唯风采自民间,即使是二南亦为“周国民风,其诗必作于国人”,若能证明原本是国人所作的二南也有文王之义,可以说是对《诗》有四始说的最好说明。故魏源专门著有《二南义例篇》,以明其义。
在前人对二南的解说中,最流行的说法莫过于据《周南》、《召南》之名,而以为分别是歌颂周公、召公之诗,反映的是周公、召公之化,或以为一为王者之化,一为诸侯之化;或以为一为圣人之化,一为贤人之化。魏源认为,这些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也是造成二南一直得不到正确解释的原因所在。他说:
……是二南皆作于周召未分陕以前,其诗皆以文王风化为义,不以周召风化为义,其分系周召者,以所采之地,不以人也。
据魏源的考证,二南作于分封周公、召公之前,故与周公、召公的教化无关。“以二南为二公之化,实为诸谬说之根本”。以周公、召公之化论说二南,掩盖了文王风化之义,是造成各种谬说的根本原由。
魏源有一段话表明他对二南的总体性认识;
故知二南以地为别,不以诗为别;以文王风化为义,不以二公风化为义;以二公所陈为区别,不以二公所化为区别。惟主于文王之风化,故《召南》皆《周南》之应,以其为丰镐本国之风,有文王后妃之什焉。尊为四始,冠于《召南》,不亦宜乎?然诗虽作于文王,陈于武王,而其被诸管弦,用为房中乡国之乐,则实定于周公制作之日,故四始又皆以周公所定为义。
二南原本为周国的民歌,作于文王之时,后被周公、召公所采入,陈于武王之时。二南的分别是由于采诗的出处不同,只与地域有关,而与诗无关。到周公制礼作乐,编定《诗经》时,二南被置于十五国风的最前列,而成为兼有文王之义的房中之乐。所以,二南是主文王之义,而非以周公、召公为分判。
为明二南皆主文王之义,魏源还从“义例”的角度,总结出二南的三条义例。第一条为:“《关雎》至《麟趾》十一篇,皆房中之乐,兼有文王之义。……二南各十一篇以备乡乐房中之乐,故篇章相对,节奏相当。……《召南》多《周南》三篇,此三篇皆别为一例,……其不入于王风者,采于陕以西,旧畿之地,不可入东都王城之风,故从其地,从其类,而附于《召南》也。以是为正风之变,变而不失其正也。此二南之例,而人未知之者。一矣。”就是说《周南》的十一篇与《召南》的前十一篇,都是体现文王之义的诗篇,全为风诗的正始,故可以一一相配。第二条,魏源以《关雎》为正后妃之诗,《草虫》与《采蘋》等为正大夫妻之诗,故《毛诗》以《草虫》先《采蘋》,虽与《齐诗》异,但“可见二南相应,齐与韩、毛大同小异,而人未察者。二矣。”就是说作为风始的二南诗篇,其内容都以正后妃、大夫妻为义。第三条,“故诗皆主于妇德,义实推本刑于,不嫌其咏后妃,而遗文王,……乐章之义,以后妃贯二南,不嫌其遗文王,而人未察者。三矣。”“刑于”是《诗经•大雅•文王之什•思齐》的“刑于寡妻”的省略,魏源以为《思齐》一诗是“美文王之德,格人神,贯内外”,故“刑于寡妻”是美文王之德在夫人身上的体现。故二南各十一篇虽无称文王,但通过赞美后妃,实已包含着文王之化。通过这三条义例的发明,魏源也就说明了二南是以正夫妇之道为义,为文王德化的诗篇,是周公所定四始说的体现,而齐、鲁、韩、毛四家《诗》均大同小异。
周公、孔子所制定四始说的微言大义,在魏源看来是由七十子得以传承,所谓“七十子传其微言”。而西汉三家《诗》又得七十子所传,只是由于三家《诗》的历史衰落,才使周公、孔子所制定的四始说被淹没千余年。魏源的发明四始说,显然带有发明与接续失传千余年的圣人微言大义的历史承担。而魏源四始说的微言大义,名义上是所谓文王之义,实际上不过是儒学传统的夫妇君臣父子的伦常大义;
故《周南》首《关雎》,《召南》首《鹊巢》,以明事之当重,无过于此。《关雎》之言夫妇,犹《鹿鸣》之言君臣,歌之房中燕飨,俾人知君臣夫妇之正焉。乐章之用广矣,非指一人一事之为之者也。
《关雎》、《鹊巢》皆言夫妇之道,《鹿鸣》言君臣之义,周公、孔子四始说的这些大义,具有适合于天下所有人的普遍性,所以,魏源说是“非指一人一事之为之者”。而维系夫妇君臣父子的伦常规范的孝与仁义等,也自然成为四始说的内容,这就是前面所引的“四始者,周公达孝之极思,仁至义尽之作也”。而君臣夫妇父子的伦常及其规范,就是儒家所说的礼乐制度,故魏源说:“盖自四始之例明,而后周公制礼作乐之情得,明乎礼乐,而后可以读《雅》、《颂》;……礼乐者,治平防乱,自质而之文,《春秋》者,拨乱返治,由文而质。故《诗》之道,必上明乎礼乐,下明乎《春秋》,而后古圣忧天下来世之心,不绝于天下。”知晓四始说,才可理解周公的制礼作乐,明白礼乐的意义。就魏源从君臣父子夫妇的伦常规范及其礼乐来论说四始说的微言大义,其实仍是二千余年一直被视为与天具有同等地位的不变之道,并未超出庄存与以来发明微言大义的水平,都是以等级制为核心的政治伦常学说,关注的是王道政治的得失。
魏源发明四始说,并不都属于大义的一面,还有微言的一面,这就是刘逢禄所发明的《公羊》学的三科九旨的微言。魏源较为强调的是其中的三统说:
夫子删《诗》、《书》,修《春秋》,通三统,据鲁新周故殷,运之三代,于《鲁颂》、《宋颂》(魏源以为《商颂》实《宋颂》)之附《周颂》见之矣。
孔子自卫反鲁,正礼乐,修《春秋》,据鲁、新周、故殷,运之三代,是以列鲁于《颂》,示东周可为之志焉,次商于鲁,示黜杞存宋之微权焉。合鲁商于周,见三统循环之义焉。
君子读三颂,而知圣人存三统之谊。
《诗经》中的三颂,商与周都是王朝的称号,而鲁只是周王朝下面的诸侯国,从等级名分来说,鲁是不可以与商、周等量齐观的,但《诗经》的颂却以周颂、鲁颂、商颂的顺序排列,魏源由此以为这其中就有《公羊》学所说的三统循环之义。但是,《公羊》学的三统说是王鲁、新周、故宋,王鲁是孔子借鲁国之史来为新王寄托一王大法,这个一王大法是对周代之制的改变,周为文,故孔子改制是改文从质,魏源则不以王鲁为说,而以据鲁为说,并以为据鲁就是“示东周可为之志”,“观周道吾舍鲁何适”,仅仅是孔子为东周之志的体现,而不是改变周之文弊,立一王大法。没有了为新王立一王大法,就不能构成三统循环,这就失去了《公羊》学的三统之义。讲三统循环就不能说据鲁是为周道,说据鲁为周就不是三统循环。所以,魏源虽然用的是《公羊》学三统说的名词,但其含义却并不完全合于《公羊》学。这种不协调是由魏源一方面以三统说发明《诗经》的微言,另一方面又将微言限于文王之义所造成的。而从魏源谈孔子微言讲三统循环,而不言《公羊》学带有渐进发展的三世说,表明魏源的历史观带有循环论的特色,三代盛世尤其是文武之治仍是他的最高政治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