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纱厂是在甲午战后清政府转变产业政策伊始,由近代著名的民族资本家张謇创办的江南地区较早的近代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张謇在创立过程中的艰辛,已为人们所熟知,但是,倘若提到那时清政府在江南地区的当政者——两江总督刘坤一与该厂创立的关系,可能人们就知之甚少了。其实,刘坤一在该厂的创立过程中,是根据清政府“恤商惠工”的新产业政策,对之以自己的方式予以“调护”的。如果我们将上述过程冷静地放在甲午之后的历史大势及客观情况中进行考察,就会发现刘坤一的“调护”在大生纱厂的创立中不无促进作用,而且,通过这种考察还能从一个特定的视角,审视甲午战后清政府与私人资本主义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决定这些关系的多种矛盾因素及一定的走向。
一
为了考察刘坤一对张謇创立大生纱厂的“调护”,有必要首先对甲午战后清政府产业政策的转换,以及刘坤一这时的基本认识进行阐述。
众所周知,甲午战争之前,清政府在近代实业方面,采取的是通过官督商办、官商合办等方式,对轮运、纺织和主要的矿业等重要行业由国家直接控制的政策,即实际上采取的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产业政策。无庸讳言,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一个继起的近代化国家来说有其必然,它在一定的时期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意义。这一阶段若离开清政府的支持,许多大型的竞争型企业都难以创设或难以维持。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产业政策却到了必须改弦更张的地步。这是因为:
其一,这一企业政策模式中封建主义的官与资本主义的商的内在矛盾,构成了近代企业难以进一步发展的障碍。这其中,且不说那些垄断性的专利权,对民营近代企业创立的限制,所形成的整个近代实业发展的极度不足,就是在那些已设立的国家资本主义的企业中,由于清政府的扶持与控制互为表里,因而封建官府的横加干涉与管理的腐败愈演愈烈。如随意按插人员领取干薪,随意调拨款项和剥夺商股等,严重侵犯了商人的利益,引起了强烈的不满和反抗。特别是管理上的混乱与腐败,已使这些企业举步维艰。
其二,甲午战后残破的国家财政已难以维持原有的产业政策。甲午战前清政府产业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给近代实业以相当数量的资金扶持,即国家财政予以负担,这当然要求国家财政有较好的状况。但实际上,自太平天国起义发生后,为了镇压太平军和其他少数民族起义,及应付其后的边疆危机和维持日益膨胀的官僚机构,清政府的财政就一直处于艰难之中,而在稍许好转后,皇室又大兴土木,以致甲午战争爆发后,为了支付庞大的战争开支,捉襟见肘的清政府向商人乞贷了“逾千万之数”,才“洵于军兴用款不无少补”。但很快,战争之后的巨额对日赔款,又使清政府陷入了空前的财政危机之中。这样,不仅难于维持原有的企业,更难于面对必须大力发展近代实业以求富救亡的这一巨大的历史需求,因而寻求一种新的产业政策来大量发展近代实业已迫在眉睫。
其三,《马关条约》的签订,确认了外国在华的设厂权,清政府实际上失去了对产业的控制。这样,面对即将到来的列强在华设厂,以及洋货进口数量和品种的增加,若仍一味实行大企业的官办官督,其结果必然是作茧自缚,即不能禁外国的经济侵略,反而限制了本国近代实业的发展。
这就是说,当历史的车轮转到甲午战争结束之际,清政府原有的产业政策已难以为继,它必须而且只能做的是开放厂禁,利用民间资本创办民营近代实业求富,从而维系自己在近代世界中的地位。正是在这一历史态势下,1895年7月15日,深受民族危机刺激的光绪皇帝在“叠据中外臣工条陈时务”要求变革的促进下,在对这些条陈“详加披览后”,提出了中国今后的出路,是“以筹饷练兵为急务,以恤商惠工为本源。”即今后的急务,是以筹饷练兵达到自强,而这种自强,必须放在“恤商惠工”的基础上,而所谓“恤商惠工”,就是要体恤扶持商人办实业。这表明,清政府的产业政策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换,已从国家资本主义直接控制企业,转而允许并扶持民营企业,即实际上鼓励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如此,为了贯彻这一新的产业政策,同年,光绪皇帝采纳了御史王鹏运的意见,为了“官商一气,力顾利权”,决定“沿海各省会应各设商务局一所”,要求是官为设局,一切仍听商办,但“责令督抚专政”,商董们议定“补救整顿之法”后,要“禀督抚而行之,事关重大者,督抚即行具奏。”这就是新产业政策的运作方式。
显然,在清政府这一在一定程度上体认到了近代经济领域中的客观需求,并适时出台的新产业政策及运作模式,把继起的近代化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政府所需发挥的职能,基本上放到了地方政府,这虽然不乏清政府在国家财政上的无奈,乃至于将发展商务的职责推到地方的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在全国范围内倡导民营近代实业这一新产业政策在组织管理上的要求。这其中,能否将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的可能转为现实,则主要取决于一个地区地方督抚的认识和魄力、地方财政状况,以及该地绅商的思想状况和财富的多少等多种因素。从是否推行及在多大程度上推行新产业政策的角度看,地方督抚处于十分关键的地位。
就那时整个社会条件看,素来商务发达的江南地区,无疑是新产业政策能取得一定实效的地区之一。洋务运动兴起后,以上海为龙头,更一直是近代工商业发展的前沿之地,绅商们较其他地区更有财力和近代投资意识。当然有不利因素,即江南历来又是清王朝赋税最重的地区,特别是这时要归还战争中的息借商款和承担相当部分的巨额对日赔款,地方财政空前窘迫与危机。在这有利与不利交织的状况下,当政者刘坤一又如何呢?作为洋务派的后期代表之一,刘坤一一直对近代实业有兴趣并做过一定实践,这样,待光绪皇帝有关新产业政策的谕令下达后,他即在奏章中明确提出说:“若复狃于官督商办之说,无事不由官总其成,官有权而商无权,势不至本集自商而利散于官不止。招股之事叠出,从未取信于人。即招商、织布等局,成效可见,究之经理归官,利又无几,于商情终形膈膜。今铁路若归官办,或由官督,必从招股入手。先声既坏,将何求以广招徕?”这虽然倒不一定是明确意识到以往产业政策的内在矛盾,但尖锐的指责却抓住了官督商办模式的弊端,表明他对新产业政策有较深的理解和认同,并开始谋求新的操作方法。这样,在从甲午钦差大臣回返两江任后不久,他即根据江南地区的财政状况和民营近代企业的发展要求,提出了一个发展江南商务的地方政府的新政务模式,对自己如何推行新产业政策进行了定位,此即官在这一过程中的“应尽之责”,就是“盖商民之情难于谋始,不得不官为调护,以图厥成。”就是说,要通过官的“调护”,帮助商资商办的民营近代企业创立。
可以说,正是在上述新的产业政策出台后的历史需求和氛围中,依据对这一政策的理解与认同,刘坤一开始了向江南地区推行光绪皇帝“恤商惠工”的政令,对以张謇的大生纱厂为代表的一批近代民营企业进行了他设定的“调护”。
二
接下来,对刘坤一“调护”张謇创立大生纱厂的过程进行较具体的考察。
江苏的通州地区(今江苏南通地区)素为棉花产区,但本地却无近代的纺纱业。显然,若能在当地设厂纺纱并充分利用长江运输的便利,将是极有经济价值的。于是,1895年冬,颇有眼光且有开拓胆略的署两江总督张之洞决定在此设厂。根据光绪皇帝“官为设局,一切仍听商办”的谕令,委派了时在家乡通州的在籍翰林院编修张謇筹办,定名为大生纱厂,并奏报朝廷。无疑,这是一个结合实际的开拓之举,且可以说就是新产业政策的产物,因此,对新产业政策颇有认识的刘坤一对此十分称赞。从1896年初返两江任伊始,他就与张謇商议如何兴办的具体问题,并要求尽快将纱厂建成。
按议定,大生纱厂为商办,资金来源为在通州、上海两地各招股30万两,总计为60万两。但到了1896年10月,在通州,由于当地风气未开和商人财力有限,入股者寥寥;在上海,因纱业已连年不景气及以往官督商办的恶劣影响,也难以招股。这样,整个招股几无进展,纯粹商资商办已不可能,张謇即向刘坤一求援。恰在此时,原先由张之洞为湖北南纱局订购的“官机”40800枚纱锭,已估价97万余两转到南洋经费下,而这批“官机”堆放在江边码头已整3年,“锈烂者十之三四”,刘坤一正急令上海商务道台桂嵩庆贱价出卖。如此,双方一拍即合,于11月达成协议,把“官机”作价50万两作为大生纱厂的股金,另招商款50万两,共100万两开办纱厂,大生纱厂也相应地改为某种形式的官商合办。因而,张謇的筹办因获得了官股而解决了部分资金,并因有了现成的设备而使工厂的设立进程大大迈进了一步。
然而,张謇招收50万两商股仍无进展,深感难以为继,于1987年年中再次向刘坤一求援。这时的刘坤一,“既虑外人暗夺利权,又恐机器久搁锈损”,对“通厂之设,急盼有成”。他深知“商股寥寥”以及张謇本人靠状元名望办厂而并无财力支撑的实况,觉得或许请有财力的人接办才有出路,故一度嘱目于这时控制了轮、电、铁路,并接办了汉阳铁厂和大冶铁矿的盛宣怀。但张謇办厂业经张之洞奏明,且张謇本人仍在积极努力,刘坤一因之要求张謇到南京面商纱厂出路。张謇抵宁后,经与桂嵩庆、盛宣怀多次筹商,议定了“绅领商办”的方案,即将作价50万两的“官机”对半平分,由张謇和盛宣怀“合领分办”,在通州和上海各设一厂,这样,大生纱厂可以减少筹集股金25万两,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的紧缺。刘坤一认可了这一“绅领商办”的方案,乐观地认为如此大生纱厂“厂务便可定局,舍此别无办法”。为了促其成,他还令洋务局拨银1万两,海州分局拨银1万两,令桂嵩庆提钱3万串,统交张謇使用,同时根据张謇的要求,分电向两淮盐务督销局等处商借款项。
刘坤一上述拨款借贷对开办一个20400枚纱锭,需招股25万两的纱厂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到了1898年初,随着兴建厂房,张謇的资金又陷入危机,不得不第三次求助于刘坤一。此次刘坤一的“调护”只是令属下拨款并“分途电催”,即只是下行政命令而已。不过,从张复刘的函中称“月初在省,公私获赐甚厚”来看,当是不无收获的。但是,大生纱厂的创办可谓艰难至极,至该年底,就在厂房即将建成,机器装置过半的关键时刻,由于各项开支激增,特别是修补锈蚀的机器花费“七万有奇”,结果不仅不能正式开工,连日常用度也难为继了。本来在“绅领商办”之际答应代筹资金6万两的桂嵩庆和允诺“助筹新活股本”的盛宣怀均不践言,倡设纱厂的张之洞亦避而不应,走投无路的张謇只得把希望寄托在刘坤一身上,在14天内发了5封求助函。然刘坤一的反应较年初又退一步,张謇说是:“新宁委厂不顾”。这时,张謇已是刘坤一委任的江南商务局总办,他在信函中对刘坤一予以尖锐指责,并以辞厂辞局务表示抗议。在此态势下,刘坤一一面对张謇“答委蛇慰留”,一面饬通州知州同知协募,最终集款4万余元,让张謇暂渡了难关。
1899年4月23日,大生纱厂正式开车。此后,经过张謇持续不断的艰苦努力,加之所纺之纱在通、海地区畅销,工厂终于站稳了脚跟,给经济落后的长江北岸注入了一股新机。对此,开拓者张謇自然充满了胜利的欢悦,而“调护”者刘坤一也由此自感履行了光绪皇帝“恤商惠工”的谕令而自得。
三
通过上述的考察,似不难发现:
第一,刘坤一对张謇创立大生纱厂的“调护”,基本倾向是扶持。这种扶持除了委派张謇为该厂的创办者并为之倡外,最为重要而直接的就是给予一定数量的资金借贷资助。虽然在“调护”过程中,他对张謇的要求并非时时有求必应和应如所求,但基本上是在张謇的推动下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并将这种支持贯穿于大生纱厂创立的几乎全过程中,之所以如此,一个关键就是他对新产业政策的认同,是他自甲午以来整个思想发展的必然。
与此相应,必须提及的是,有这样一种看法,即从研究张謇入手,在展示了张在创办大生纱厂的曲折与艰难后,认为刘坤一将“官机”折价作官款转入大生纱厂乃至其后将这些机器交张、盛两人“合领分办”,是急欲将机器出手,是空头人情,刘将破烂的机器推卸出去后便撒手不管了,等等。但从上述的考察中不难发现刘将“官机”交张謇有推销积压之意,但应该说这不是问题的全部,必须注意到,这批机器以官股转入大生纱厂对张謇来说,不仅可以少筹股金25万两,而且客观上等于借贷到了一笔价值25万两的设备,这实际上等于两江从财政中拨款购机支持张謇办厂了。诚然,张謇为修这批机器花去了7万余两,但这是承担张之洞官僚主义造成的损失。所以,将“官机”折价交张謇办厂,正体现了刘坤一对大生纱厂的特殊形式的扶持资助。至于所说的撒手不管,显然与实际有出入。
因此可以说,刘坤一所称的“大生厂事,时刻在怀,唯望即日告成,于官于民均有益”并非虚言。正因为此,张謇与他才有了交谊,才会在戊戌到庚子这一动荡时期不断向他献计献策,助他渡过了一个个政治难关。张謇之子对此事的评论是:“兴办纱厂,虽然是和“张公之洞开其端绪,然而竭力的促成,全仗着刘公推心置腹”。这虽不免过誉,却也不无道理,它表明,清政府的新产业政策在一些地区,特别是某些重要的商务之区,通过地方督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实施。
第二,刘坤一对大生纱厂创立的“调护”,虽然在对企业予以资金上的帮助上,与甲午之前清政府对官督商办等近代企业的做法有相似之处,但实际却有着明显的差别,反映着新的矛盾及其走向,这至少可从下述两方面看出:
其一,如前所述,大生纱厂是作为纯粹的民间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开始筹办的,只是由于招股无着,才不得不接受了价值25万两的机器作为官股,改为官商合资的“绅领商办”。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这时的刘坤一已较清醒地认识到了以往官对近代企业干预的种种弊端,所以他在对该厂注入了25万两巨款后,虽然此作为官股已占了该厂资金总额的一半,但他没有去谋求对企业在人事和经营管理上的控制权,只是到期领取“官利”而已。概而言之,在“绅领”后,注重和施行的是“商办”,大生纱厂从创立起,就不存在官商双方在企业内部“共事”的关系,注定了以后也只能靠内部积累,来实现资本主义性质的扩大再生产,而不是靠超经济的官府权势来求得发展;而就张謇而论,作为该厂的最高当权者,虽然他在创办开始曾一度具有官的身份——江南商务局总办,但在大生纱厂正式开工前就已辞职,而是以商的身份,代表商股的利益来完成筹办和经营的,官股在企业中并没有实际掌权的代理人。这表明,大生纱厂虽然与纯粹商股商办的私人资本主义还有所不同,但它从创立起就与以往的官商合办、官督商办企业有本质的差异,它是在特定条件下形成的官商合股,但基本上却是民间企业的近代纺纱厂。而这种情况的出现,正在相当程度上与刘坤一将它视为民间企业,只是在它“难于谋始”后进行“调护”,而不是谋求控制有关。刘坤一的这一“调护”,与甲午之前清政府的那种既扶持又控制乃至横加干涉的对近代企业的做法有明显的不同。
其二,刘坤一以资金为内容的对大生纱厂创立的“调护”,与上面曾提到的甲午之前李鸿章奏拨大批款项资助招商局、织布局等相较,是极有限的。之所以如此,就社会环境而论是整个国家的财政不足,以及素有财富之区称谓的江南较之以往是危机万分。而就需扶持的对象而言,是民间私人资本主义企业而非以往的官方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即他不能也不必给予数目巨大的自始至终的资金扶持。此外,实际上随着清政府新产业政策的出台,众多的近代民营企业已开始兴办,这在江南地区尤其如此,所以刘坤一需要去“调护”的,也就不只是大生纱厂,这时他还在资金上扶持了苏州丝厂、苏纶纱厂、苏经丝厂、无锡纱厂等,从而加剧了本来就有限的资金的分割,注定了投入每一个厂扶持资金的有限。
上面的分析,可见刘坤一对大生纱厂“调护”这一模式的基本倾向与内涵,与那时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的一致性,因而对大生纱厂的创立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同样不可忽略的是,恰恰是这一“调护”模式所给定的对民营企业有时间和数量限制的支持,又与历史发展的另一个客观需求有相当的距离:
历史的发展是这样的错综复杂。当清政府终于开禁让私人大办近代实业并予以鼓励之际,历史却没有完全提供必需的条件,其中比较明显而重要的就是资金。这里,不仅国穷与民贫是互为表里的,民间资金十分不足,而且由于社会认识的欠缺,特别是以前官督商办等企业中封建专制造成的恶劣影响,使得那为数不多的社会剩余资金的招徕十分困难,民间集资办近代实业就不能不步履维艰,大生纱厂的创办就是鲜明的例证。这也就意味着,像大生纱厂一类的民间企业在其创立乃至运转中,需要相当数量的政府借贷扶持,即中国的私人投资者仍如甲午战前一样,虽然不愿受政府的控制和剥夺,但当他们面临外资压迫、封建体制、传统经济以及传统意识等的阻碍时,却希望得到官府的扶持,从而在甲午之后民族危机空前加深的岁月中,诸多创立中的民间近代实业反而以资金等为纽带,使清政府难以放手了。但是,财政残破的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并不能满足这一历史需求,如上面分析的,刘坤一对大生纱厂创立的“调护”,在基本趋向上就不包含应张謇不断的需求去解决大批资金的努力,等等,因之与客观的历史需求构成了矛盾,产生了距离。
此外还必须指出,刘坤一对大生纱厂创立的“调护”,在去除了官方对民营近代企业的控制与横加干涉的同时,却也包含着能为官方无视这一类企业发展需求开脱的内容。因为这一“调护”的施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即官对发展私人资本主义企业有十分清醒而深刻的认识。然而恰恰在这一点上,这时的情况不容乐观,即便是刘坤一,尽管他是较早有所认识之人,但显然也缺乏历史发展所需的那种对民间企业的发展相应的热情与持续不断地关怀,这在他对大生纱厂创立的“调护”中有明显的反映。至于他的属下所为,就更令人难以容忍了,如通州知州汪树堂就是极鲜明的一例:开始时汪对大生纱厂的筹办不闻不问,当刘坤一应张謇的要求令他提拨一些地方公款以救燃眉之急后,因认定这触犯了通州地方官吏的利益,虽不敢与刘坤一对抗,却设法与张謇作难,故意令“签役四出”,使之丑化成强征苛捐的模样,引起当地民众的极大不满与疑虑,使张謇不得不请求停止这种有害无益的“劝募”,甚而,又偏偏指定挪用津贴本地秀才、举人应试的费用积存1万元,结果引起了当地300多秀才的反对,不仅联名呈抗议,而且还准备在明伦堂召开大会。这样,人为地加剧了大生纱厂这一近代企业与传统社会与文化的对立。
总之,刘坤一对大生纱厂创立的“调护”,有符合历史趋势的一面,对大生纱厂的创立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一“调护”以致清政府的新产业政策又与客观历史需求有距离,加之人为因素,使大生纱厂的创立在艰难中更见艰难。推而论之,唯其如此,中国近代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才走上了一条艰辛而漫长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