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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的未遂诈骗
作者:张耀杰
【摘要】1908年,正在日本留学的宋教仁,利用《间岛问题》的书稿对清政府驻日公使李家驹实施了一场未遂诈骗。这场未遂诈骗不仅使他丧失了赖以生存的留学公费,而且为他1913年3月20日的惨遭暗杀埋下了伏笔。

    1908年,正在日本留学的宋教仁,利用《间岛问题》的书稿对清政府驻日公使李家驹实施了一场未遂诈骗。这场未遂诈骗不仅使他丧失了赖以生存的留学公费,而且为他1913年3月20日的惨遭暗杀埋下了伏笔。

    一、《间岛问题》的写作

    1913年5月6日,国民党方面的第一大报《民立报》刊登署名救炎的文章《宋案勘言》,对于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遁初)遇刺案进行揭秘:

    当间岛交涉时,遁初著《间岛问题》,署名“宋錬”,驻日钦使李家驹延见遁初,阅之甚欢,遂以报告袁氏。袁电李,令遁初进京,许以不次之攫。宋故以川资不足为辞。留学生编译社遂以二百元购其稿,并未兼买版权。当时同志颇有疑遁初有二心于满清者。遁初不得已在报纸上登一告白,有“革命首领宋教仁著间岛问题一书,为某君将去印行,因原书错误太多,故自行集资再印”之语。该社经理遂指为撞骗,向日本警厅提起诉讼,后因“版权本未买绝”,当然不成罪案。应等所指骗案,盖指此事。欲利用为倾陷之具,可谓心劳力拙矣。

    这里所说的“应等所指骗案”,指的是上海国民党方面的前沪军都督陈其美的谍报科长、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的前卫队司令、陆军总长兼南京下关兵站总监黄兴的前兵站属员应夔丞,在写给北京中央政府内务部秘书洪述祖的书信电报中,以双面间谍身份谈到的用来妖魔化宋教仁的《间岛问题》诈骗案。

    间岛原名假江,是图们江北岸吉林省延边地区和龙县光霁峪前的一处滩地。康熙五十一年即公元1712年,中朝双方曾在此地勘定边界,勒石为碑。这一带原为满族聚居地,属于大清王朝的发祥地。清兵入关后被列为不准开垦的封禁之地。后来禁令松懈,临近的朝鲜咸镜北道的居民越境开垦,清政府便在此地设官管理。光绪31年即公元1904年,中朝两国官吏会订的《中朝边境善后章程》明确规定,“间岛”即假江之地,本属中国领土,准许“韩民租种”。

    1905年日俄战争之后,朝鲜沦为日本管辖的保护国,日本方面得寸进尺,开始染指“形势便利,物产丰富,于经营东韩北满大有所资益”的延边地区,企图将间岛的范围扩展到包括延吉、汪清、和龙、珲春四县在内的广大地区。

    1906年5月5日,宋教仁在日本《商业界杂志》看到一篇《鸭绿江源之独立国》,其中谈到在中朝交界处的鸭绿江、图们江、松花江发源之地,形成一个叫“间岛”的独立国。“地方与日本之九州岛等,其王曰韩登举,山东人,十余年间占据此地,清兵时来攻之,不克,遂定约每年纳款二十万金于清盛京官吏。其地富于矿产、林产、人参云。”

    同年9月24日,宋教仁查阅《满州地志》,发现韩登举盘据的地区是以他的祖父命名的“韩边外”,也就是吉林夹皮沟一带的金矿区,与间岛是邻近的两个地区。

    9月25日,宋教仁向黄兴提出赴吉林南部争取韩登举割据势力的三个方案:“理想最高则握其大权,兴教育、整实业、练陆军、行招徕、讲外交,以图远大,此须有大才而能持久者方可行之;其次则谋占其地之实业权,殖产兴业,以得经济上之富裕,此亦须有实业家才而稍能持久者方可行之;其下则直往游说运动其多金而来,以资接济,此则不须岁月,只一辩士足矣。”黄兴听了有所心动,建议宋教仁专门写一本书介绍此事。宋教仁说自己担心“狡猾之徒或乘之而去”,所以一直没有动笔。

    1907年2月24日,宋教仁通过日本黑龙会会员末永节认识了曾经在辽东马贼队伍中充当头目的日本退职军曹古河清。当天晚上,黄兴邀请宋教仁、末永节、古河清、张继到凤乐园聚餐,宋教仁谈到“运动马贼事,良久,决议古河前去,而吾党一人随之同去”。

    在宋教仁为筹措前往东北的活动经费一筹莫展的时候,此前与他一起创办《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的白逾桓(楚香),恰好掌握着湖北省天门县寄来津贴该县自费留学生的二千多元现款,并且愿意一同前往。同年3月20日,宋教仁、古河清、白逾桓与黄兴、张继等人商定,决定于23日起程至马关,由马关坐船经朝鲜前往安东县即今天的丹东市。“至满州后之策略,则联络马贼劫取通化县款项,然后大行进取之策”。

    在4月9日的日记中,宋教仁记录了写给“马军”首领李逢春、朱二角、金寿山、王飞卿、杨国栋、孟福亭、蓝黑牙的一封书信,其中以虚张声势、兵不厌诈的革命高调表示说:

    某某英雄麾下:闻公等集义辽海之间,以扶弱抑强,抗官济民为志……仆等在南方经营大业,号召徒党,已不下数十万众,欲扶义师久矣。而山川隔绝,去京绝远,欲为割据之事易,欲制清廷之死命则难。视公等所处之地,形势不及远矣。欲与公等通好,南北交攻,共图大举。特遣派某某等躬诣远幕,商议机宜。其训练士卒,编制军队,皆所谙晓,有足备公等之顾问者。若不嫌微末,而以提倡大义之事互相联合,则不独仆等之幸,亦中国四万万同胞之幸也。

    李逢春收信后,邀请宋教仁到大孤山面谈。宋教仁等人随后在奉天即今天的沈阳联合吴禄贞、蓝天蔚、张绍曾、徐镜心、张榕等人,创立同盟会辽东支部,积极筹备武装起义。为了深入调查间岛周边的人文地理环境并且与韩登举取得联系,宋教仁化名桃源宗介,假扮为日本商人在延吉挂出“木植公司”的牌子,甚至化名贞村潜入日本浪人组织的长白山会,专门收集该会为攫取中国领土而制造的假证据。

    同年8月,宋教仁、白逾桓、徐镜心、吴崑等人经过多方联络,准备在碱厂发动起义。白逾桓因为古河清的告密出卖而在碱厂被捕,身份暴露的宋教仁只好匆匆返回日本东京。回到日本后,宋教仁经常到上野图书馆查阅资料,终于从朝鲜人古山子著的《大东舆地图》中,找到了关于康熙年间中韩定界碑的准确记录,以及相关的边界地图。

    经过几个月的呕心沥血,宋教仁完成了长达6万字的《间岛问题》一书,从历史、地理、政治、文化及国际法等各个方面,充分论证间岛确实为中国领土,作为界河的豆满江与图们江所指称的其实是同一条河流,其名称源于满语音译。“间岛者,实中日俄三国势力接触之缓冲地带,而具有控引东西临制南北之潜势力之要区也。”在全书的结束语中,他以中国传统的告地状方式,郑重警告清政府当局必须力保领土完整,“勿再贻白水黑山之羞,而使鄂多里城边之鬼,不安于地下也”。

    二、宋教仁的未遂诈骗

    1907年8月24日,清政府外务部针对日本方面在间岛地区设立派出所的挑衅行为,明确表示间岛为延吉厅所属,确系中国领土。同年9月,清政府专门任命陈昭常为吉林边务督办,吴禄贞为边务帮办,率领武装部队勘查边务。1908年初,日本设立的派出所公然宣称“间岛是朝鲜领土,朝鲜人不应服从中国的裁判”,中日双方关于间岛问题的争议进一步激化。在这种情况下,宋教仁适时完成的《间岛问题》一书,对于清政府来说称得上是雪中送炭。

    《间岛问题》完成后,宋教仁通过湖南同乡、立宪派人士许孝绶,转送给清政府驻日公使李家驹(柳溪)。李家驹对此书异常重视,立即抄送给北京外务部和吉林边务督办陈昭常。陈昭常收到此书,于第二天给自己的上司、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发去电报:“昨接李柳溪星使来书,附寄日本留学生宋錬所著《间岛问题》一卷。是书详于知彼,颇足补边务报告所不及。该生既于间岛事实悉心考究,李使亦称其学行尚优,似可调来边务,籍资襄助。但昭常与李使未约密电,可否请我帅用官密电与李使商调,俾收得人之效。伏候钧裁”。

    紧接着,陈昭常又给徐世昌发去第二份电报:“又前电所称留学生湘人宋錬,昭常素昧平生,但就李柳使荐书及所著《间岛问题》而论,学识尚优,立论纯实,似不类浮嚣一派。去年到奉,被人指摘,不知是否此人。仍请我帅密电李使,详查该生平日品行,曾否来奉游历,当能水落石出。人材难得,用敢渎陈。”

    陈昭常所谓“浮嚣一派”,指的就是同盟会一派的革命党人。他身边的边务帮办吴禄贞,就是与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等人有所交往,并且曾经被两广总督张之洞记录在案的革命党人。他这样明知故问的目的,一方面是急需人才,另一方面是给自己开脱责任。

    1908年5月19日,已经调查过宋教仁的革命党身份的徐世昌,在回复陈昭常的电文中表示说:“李星使推荐湘学生宋錬一节,昨又代电询柳溪。据云该生近日颇悔悟前非,接见尚静默,故行推荐,跅弛之士,诚在驾驭等语。惟边务关系交涉,必须性情和平兼有经验者,方能得力。宋錬到彼,恐不甚相宜,应请缓用。”

    即使在知道宋教仁的革命党身份的情况下,更高层的军机大臣兼外务部尚书袁世凯和他的满族同僚那桐,还是打算重用宋教仁。在上海《申报》1908年6月29日的《京师近信》栏目中,刊登有外务部致驻日公使李家驹的电文:“前尊处送来学生宋錬所著之书,本部现有向该学生面询之处,希酌给川资,饬速来京为盼。并先电复。”

    在郭汉民编《宋教仁集》中,收录有以“学生宋錬谨禀,五月三十日”落款的《致监督星使书》,其中的抬头是“监督星使大人钧座”,正文中首先谈到自己的回国之事:“前日晋谒,面聆钧训。归后即准备一切,本拟于二十八日起程,以便乘二十九日神户出发之轮。奈赏给之川资,除稍置衣服(洋服一套十五元,及行具、衣笥六元,旅行用铺被十元外),所余无几。往返合计,不敷尚夥……又唐演处售版权金,只得百五十元,偿还宿债。此宿债亦万不能不偿者,亦不能足。”

    接下来,宋教仁谈到“间岛之证据”,说是“非仅凭拙稿及錬之口舌所能尽述,必有确实可捏出之证据物不可。而朝鲜古昔之官私著作,则尤相宜者也。幸而錬所知之日人,藏有独得之秘,可以用私人资格买收入手。此种机会不可多得”。

    这里的“监督星使”,指的是李家驹,字柳溪,汉军正黄旗人,1907年6月3日担任出使日本大臣,兼留学生总监督。宋教仁此前与李家驹当面谈论“间岛之证据”时,希望对方支付“数千金”,以便以私人名义购买“可争回土地十余万方里”的“外交上能占必胜之证据”。李家驹推脱说此事需要外务部批准,打电报请示外务部又要浪费“数百金之电资”,最好的办法是由宋教仁回到北京,当面请示外务部。宋教仁为了从李家驹手里得到他所希望的“数千金”,同时也为了避免到北京后自投罗网,便采取了固执己见以拖延时间的策略:

    又近日北京、上海各报已登载此事(外部致公之电,亦已全录),难保该日人不有所闻知。錬意以为,若不于日内将其书物买得,恐不俟錬之抵北京,而此间岛证据之不能入吾手,已早于冥漠之中定之矣。

    在这封《致监督星使书》之后,宋教仁另有一封写给李家驹的短信,其中依然强调自己之所以迟迟没有动身回国,是因为缺乏足够的旅费:“唐演处尚有未交之款百元,彼以归抵上海邮递交炼约,迄今尚未见来。炼非待此不可,故仍不能不展期。”他希望李家驹能够就间岛证据一事,给外务部寄去请示公函,他自己也给唐演寄信催款,以便半个月后起身回国。

    1908年10月12日,同盟会南洋支部在新加坡出版的《中兴报》,公开刊登宋教仁的《致李、胡二星使书》,其中详细介绍了写作并呈报《间岛问题》一书的前因后果:宋教仁费了几个月的时间写作这本书,目的是证明“该地确为中领之证据,欲以为政府外交援助”。考虑到自己是同盟会会员的“党人”身份,只好通过许孝绶转送给他的老上司李家驹。外务部得到此书稿后,在对日谈判中赢得了主动,并且通过电报要求宋教仁前往北京。当时刚好有北京友人给宋教仁写信,说是袁世凯(项城)确实有“非常之志”,正好借这个机会与他“握手”合作。宋教仁自己也有意前往北京,只是由于中日报刊公开报道了这件事情,他的仇人也想借机陷害,宋教仁便取消了这个想法;并且以政府必须“出巨款购秘密证据书”为借口,打算从李家驹那里诈骗到一笔公款用于从事革命事业。“欺诈之罪,幸未成立,尚祈原宥”。

    《中兴报》在为该信所写的《编者按》中介绍说:“湖南人宋教仁,为著名之革命党,曾在东京倡办《二十世纪之支那》。去年游历满洲,著《间岛问题》一书。清政府方与日本交涉间岛问题,非常棘手。及得此书,如获拱璧,即以各种证据反驳日使,日政府至今尚不能决答,其书之价值可知矣。袁世凯、那桐等谓宋有大才,特电驻日使李家驹,令致意宋某,使即来京助理间岛交涉,当与以不次之擢用,宋拒绝之。及新任日使胡惟德来,奉袁、那等命,力求宋赴京重用,敦促再三,宋大愤,移书李、胡二使,辞甚决绝。”

    这里的“项城”,指的是与那桐一起担任外务部尚书的军机大臣袁世凯。“李、胡二星使”,指的是正在交接之中的前任清政府驻日本公使李家驹与新任公使胡惟德。在此之前的1906年5月11日,宋教仁还在日记中记录了自己化名骗取留学官费的经历:

    接公使馆来一邮片,招余至公使馆,云有要事面商。余不解何事,下一时,遂至公使馆问之。初晤一王姓随员,问余以宋谦即宋錬否?余云是。彼遂引余见杨公使。公使问余:“你是宋教仁否?有湖南人来说,谓宋錬即是宋教仁,信乎?”余曰:“不是,宋錬与宋教仁固两人也。”公使又言:“你须有同乡会干事来说,证明你非宋教仁方好,不必多言。”余诺之,遂出……细思此事以狡诈行之如此,虽对于敌者,亦似无妨,然究恐有不是处。然思索久之,又究难于不出此方法。处事之真难也。

    这里的公使,指的是李家驹的前任杨枢。作为一名革命家,宋教仁“虽对于敌者,亦似无妨,然究恐有不是处”的道德反思,足以证明他并不具备为了某种神圣目的而不择手段的革命素质。在诈骗失败的情况下,宋教仁为了证明自己坚定不移的革命立场,不惜把自己置于生存绝境:“今某不胜大愿,恳请胡公即将此官费挖除,并革去留学生之名,以示与公等断绝关系之义,以祛公等之曲解。折子一册,已奉缴于贵署会计课,乞为检纳。”

    三、宋教仁的债台高筑

    宋教仁缴出官费留学的“折子”之后,很快便陷入债台高筑、饥寒交迫的生存困境之中。据章太炎在《自定年谱》1908年项下回忆,由于孙中山(逸仙)、黄兴(克强)等人一心一意在广东、广西等边远地区发动起义,负责主持东京同盟会本部会务的刘揆一又不能服众,留在东京的革命党人精神涣散。宋教仁更是“常郁郁,醉即卧地狂歌,又数向民报社佣婢乞贷”。章太炎得知此事后劝告说,这样做是会让日本人耻笑的。“急取社中余资周之。然资金已多为克强移用,报社穷乏,数电告逸仙,属以资济,皆不应。”当年夏天,黄兴(克强)在云南河口起义失败后回到东京,宋教仁(遁初)避而不见。章太炎劝告黄兴说:“遁初在稠人中,粗有智略。君来何不就与计事。”黄兴回答说:“人云遁初狂,下视仆辈。闻其言曰,不杀孙黄,大事不可就。是何嫉我之深也。”章太炎说:“谗间之言,何所不至。遁初诚狂,嫉君则未也。”黄兴听从章太炎的劝告,重新开始与宋教仁合作。

    1908年10月19日,日本政府禁止《民报》第24号发行,并且明令不准再刊登革命文章,《民报》因此被迫停办。随着掌握同盟会经济资源的孙中山,与章太炎、陶成章、宋教仁、张继等人的分歧越来越大,留守在东京同盟会本部的革命党人,因为失去经济支持而穷困潦倒。据谭人凤在《石叟牌词》中回忆,黄兴当时邀请各省的同盟会分会长商议,由各省分摊捐款组织勤学舍。在此期间,黄兴委托一个日本人印制准备在发动起义时使用的纸币,纸币没有印成却欠下一万元的高利贷,不得不到宫崎寅藏家里躲藏50多天。后来由谭人凤出面,向三个官费留学生借了三个折子,从放高利贷的林肇东那里抵押借款1000元钱,给黄兴和宋教仁租下位于西大久保158号的一所小房子,取名桃源寓。

    到了1910年冬天,因为欠下的债务越来越多,谭人凤实在敷衍不下去了,便把自己主持翻译印刷、宋教仁负责编辑定稿的《比较财政学》的版权,转让给林肇东。宋教仁此前也欠下林肇东1000多元的债务,这次的版权转让,除了偿还宋教仁的欠款和黄兴的利息之外,只剩余几百元钱。谭人凤便嘱咐借给他官费存折的留学生向使馆报失,从此再不向盘剥留学生的林肇东缴纳利息。谭人凤解释说,自己交给林肇东的利息早已超过本金,所以这样做问心无愧。“惟当日经历之苦况,则实难以言尽耳”。

    另据黄兴1909年11月7日在《复孙中山书》中介绍说:“弟所欠款事,刻尚无从筹得,且利息日加,今已及四千元以上矣。欲移步他去,为所牵扯,竟不能也。公有何法以援我否?……勤学舍自六月解散矣……以后复书,即请寄‘日本东京府丰多摩郡西大久保一五八,桃源寓黄兴收’为要。”

    在此之前的1908年11月27日,日本政府负责跟踪宋教仁的情报人员,在记录宋教仁的谈话之前,先对他的情况进行了简单说明:“众所周知,袁世凯曾企图收买宋教仁。让宪政考察大臣李家驹于上月去会见宋教仁,并与其谈判,但遭到宋之拒绝。”

    到了1910年12月31日,宋教仁突然离开东京经神户前往上海。秘密跟踪他的日本情报人员介绍说,宋教仁在东京期间欠下巨额债务。“仅仅作为在日本的革命党的中心,宋就需要各种费用,而且去年孙中山来日时的费用全由宋负担,自然负债不少,目前所借最多的是牛入区内的高利贷者姓冢本的,约4000元。上年除夕,已到了得不到600元左右现金就过不了关的境地。因此,筹款应是这次到上海旅行的目的。宋曾为筹措旅费而奔走,但没有得到资金。最后,串户不忍看其窘状,借给他300元。有这笔款作旅费,宋才得以到上海旅行。”

    宋教仁这次回国的目的,是打算以中介身份把湖南新化的锑矿出卖给日本商人,以便从中得到一些手续费以偿还债务。由于事情没有办成,他只好接受《民立报》主编于右任的邀请担任该报主笔。当时的宋教仁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自己为《间岛问题》一书设计的未遂诈骗,不仅害得自己饥寒交迫、债台高筑,最终还因此丢掉了性命。

    四、宋教仁案与袁世凯

    1909年9月4日,外务部尚书梁敦彦与日本驻华公使伊集院彦吉,正式签订《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日本方面完全承认间岛为清国领土,以图们江为中韩国界,在江源地方以界碑为基点,以石乙水为分界线,并承诺撤销所谓的统监府派出所。中国方面则在开商埠、领事裁判权、兴修铁路等具体事项上,对日本方面作出让步。这在中国近代外交史上,是极其罕见的成功个案,同时也是清政府的外交当局袁世凯、那桐等人,与处于敌对状态的宋教仁等同盟会会员,为了国家利益的一次特殊合作。先任吉林边务帮办后任督办的同盟会秘密会员吴禄贞,曾经带人途经敦化县、延吉厅、珲春城,沿图们江登长白山,后折到夹皮沟,历时73天,纵横2600多里考察边区的山水村寨,记载了21种图例,绘成《延吉边务专图》,并写作长达10万字的《延吉边务报告》,为捍卫国家主权作出了贡献。

    在此之前的9月2日,一直负责间岛谈判的署理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那桐,在日记中记录了隆裕太后对于这一外交事件的高度肯定:“早进内,巳正散值。召见时面陈与日使会议延吉厅交涉事宜甚棘手,现经决定,请旨定夺。奉谕:即照此定,后日签字,如此结局已为难得,断不为浮议所摇,今日锡督、陈抚电奏可以不理,签字后发一电旨宣示一切可也。圣明洞鉴万里,实为钦悚。”

    这里的“锡督、陈抚”,指的是当时的东三省总都督锡良和吉林巡抚陈昭常。在《民立报》刊登《宋案勘言》的“救炎”,显然是宋教仁案的知情人,这篇文章所纠正的,恰好是同一报纸于4月27日刊登的指认袁世凯和赵秉钧为宋教仁案幕后元凶的一系列编者按。应夔丞、洪述祖拿宋教仁有功于国家的《间岛问题》一书,充当诋毁败坏宋教仁名誉的黑材料,并且要到赏识宋教仁及其《间岛问题》一书的袁世凯那里邀功请赏,完全是找错对象的“心劳力拙”。假如洪述祖确实把应夔丞发给赵秉钧的应密冬电“面呈”袁世凯的话,袁世凯无论如何也不会做出所谓“阅后色颇喜”的低级表态的。况且这么一本小书的版权纠纷,无论如何也不足以妖魔化宋教仁这样的政治人物。

    1913年4月28日,赵秉钧在辩护通电中解释说:“查原函所称冬电,是否明电,抑系应密,洪述祖均未译呈,不知原电所指何事。其面呈总统一节,尤为虚构。各部员司谒见总统,向有该部长官带领。总统府门禁森严,一切来宾均先由传宣处登记。本总理既未领洪述祖谒见总统之事,而查阅总统府门簿,亦无洪述祖之名,其为不根之谈,显而易见。”

    5月3日,逃到青岛德国租界的洪述祖发表通电,针对自己与应夔丞来往函电中的“毁宋”等语解释说:“仅欲毁其名,并无夺其生命之意,何得认为谋杀之证据?……述祖宗旨,不过欲暴宋劣迹,毁宋名誉,使国民共弃之,以破其党派专制之鬼蜮而已。”接下来,洪述祖明确承认自己因为人微言轻,“不得不假托中央名义”,以期达到通过“毁宋”以救国爱国并且邀功请赏的目的。

    笔名“骚心”的《民立报》主编于右任,与发表《宋案勘言》的“救炎”一样,是宋教仁案的一部分历史事实的知情人和见证人。在《民立报》记者徐血儿编辑的《宋渔父》一书中,收录有骚心述意、东方笔录的《宋先生遗事》,其中介绍了袁世凯与宋教仁围绕《间岛问题》展开的良性合作:

    当间岛问题发生后,交涉者一无把握,宋先生自日本走高丽,搜求高丽之古迹、遗史,抵辽沈,又得中国及日本史迹,足以为此案之佐证者,复亲历间岛考求其地望、事实,归而著《间岛问题》。书成,日本东京之有名学者,均欲求先生此书版权归诸日本,先生不允。时袁督北洋,得此书,电召先生归国,先生因在日经营事多,不欲以政治上之一鳞一爪急得表见,故以书付袁,而卒未归。后间岛交涉,因获此书为辅佐,得未失败。袁甚德之,电驻日使酬先生以金二千元,先生不受,驻日使固强之,先生随散之留东之困乏者。且谓:“吾著此书,为中国一块土,非为个人之赚几文钱也。”

    需要指出的是,早在中日双方签订《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之前的1909年1月2日,袁世凯已经被摄政王载沣发布谕旨,解除所任各职回籍养病。袁世凯电告驻日公使李家驹为宋教仁预付回国路费是1908年的事情,宋教仁不仅收下了这笔路费,而且还想趁机从李家驹手里得寸进尺地再诈骗“数千金”用于革命事业。没有在日本东京亲历此事的于右任,对于这一历史细节的叙述,显然存在着传道听途说、以讹传讹的嫌疑。

    归结了说,以袁世凯对于宋教仁及《间岛问题》的赏识,应夔丞在1913年2月2日致赵秉钧的应密冬电中,所编造的“已向日本购孙、黄、宋劣史,黄兴下女合像,警厅供抄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的谎言骗局,只能够欺骗利令智昏的洪述祖以及他所效忠的直接对象赵秉钧,无论如何是通不过袁世凯这一关的。所谓的“宋犯骗案”假如被重新曝光,只能为成功捍卫过国家利益的宋教仁及袁世凯等人,增加国会选举中的号召力,而不可能达到“毁宋”即妖魔化宋教仁的政治目的。在迄今为止能够看到的宋案证据之中,国务总理赵秉钧与应夔丞之间能够证实的直接联系,只有一封公事公办送交密电码的亲笔短函。《民立报》仅仅依据如此薄弱的“证据”,就一口咬定应夔丞、洪述祖与赵秉钧及袁世凯之间是合谋关系,从而公开判定“真凭实据确凿不移,宋先生竟被袁、赵、洪、应诸贼杀矣”;恰恰反证了国民党及《民立报》方面对于司法机关独立办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疑罪从无的无罪推定、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的现代法理常识的既不理解也不遵守。随着袁世凯几年后的倒台死去,以及国民党方面夺取国家政权的专制训政,被写入历史的只能是国民党方面“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单向片面之辞。陈其美及上海国民党方面涉嫌犯罪的更加直接也更加确凿的证据链条,反而被人为地掩盖屏蔽了起来。

    历史的吊诡在于,在国民党与中央政府之间充当双面间谍的应夔丞,通过洪述祖向临时大总统袁世凯邀功请赏的方式方法,与宋教仁当年通过李家驹向军机大臣兼外务部尚书袁世凯骗取钱款的基本套路,几乎是如出一辙。宋教仁为《间岛问题》设计的未遂诈骗,冥冥之中为应夔丞、洪述祖所参与的暗杀阴谋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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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粤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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