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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希龄与“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
作者:刘力川
【摘要】熊希龄(1870-1937)字秉三,别号双清居士、明志阁主人,祖籍江西丰城,后入籍湖南凤凰直隶厅(今湖南凤凰县),故人称熊凤凰。他是我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实业家、教育家和慈善家,是近代中国一位重要的历史人物。他的人生从维新变法,到民国组阁,从慈善济世,到抗日救亡,直到因操劳过度病逝于香港,始终都贯穿着“爱国”和“慈善”两大主题。

    熊希龄(1870-1937)字秉三,别号双清居士、明志阁主人,祖籍江西丰城,后入籍湖南凤凰直隶厅(今湖南凤凰县),故人称熊凤凰。他是我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实业家、教育家和慈善家,是近代中国一位重要的历史人物。他的人生从维新变法,到民国组阁,从慈善济世,到抗日救亡,直到因操劳过度病逝于香港,始终都贯穿着“爱国”和“慈善”两大主题。但是,由于他在袁世凯窃踞民国大总统期间做过一年多的热河都统(1912年4月-1913年7月)和八个月的国务总理,并在担任国务总理期间迫于袁世凯的裹胁,副署了剥夺国民党籍人士议员资格的大总统令,这些经历遂成为他的人生污点,致使以往学术界对他的研究比较冷落。令人深思的是,如果将熊希龄这不到两年的从政经历同他在辛亥革命爆发后迅速转而拥戴共和,并为创建共和所做的努力比起来,只能算作大醇小疵、白璧微瑕。更值得人们关注的是,熊希龄于1916年毅然退出政坛,隐居天津,他以这一举动表明了不愿与军阀腐败政治同流合污的决心。隐居的初期,熊希龄在给友人的信中直接表达了自己胸中的苦闷:“回思数年来受人愚弄,被人排挤,以洁身而遭侮辱,以善因而得恶果,直视政治为丑恶,社会为蛇蝎,亟欲离去一切烦恼,闭门终养,稍尽乌私,以了此一生而已。”(转引自周秋光《熊希龄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这说明对于从政时期的失误,他是有苦衷的。此后,熊希龄经过了长时间的思考,思想上发生了重大转折,确立了慈善救国的人生理想,并在后半生用实际行动矢志不渝地去实现这一理想。在他一生所从事的一系列慈善活动中,尤以创立“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最为引人注目:1932年为纪念亡妻,也为了完成自己的济世理想,熊希龄毅然做出了将全部家产捐出设立“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的惊人之举,这成为了熊希龄后半生致力于慈善事业的点睛之笔。

    1  熊希龄创立“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的背景和原因

    熊希龄于1932年10月15日捐出全部家产创立“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这在当时是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原因的。首先,熊希龄创立“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是有其时代背景的。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悍然发动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随后又步步紧逼,把侵略势力渗透到华北,中华民族的命运空前危急,人民流离失所,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熊希龄对日寇的侵略行为义愤填膺,他一边为抗日救亡奔走呼吁,一边与黄炎培、马良、朱庆澜、温宗尧组织成立中华民国国难救济会,并在“一•二八”战事发生之后表示要“集社会资力,共商抚恤遗族办法”,“其无父母之子女,则尽收入各慈幼院及其他孤儿院为之教养”(转引自周秋光《熊希龄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熊希龄对慈幼事业的关心由此可见一斑。其次,1931年底,与熊希龄相濡以沫的妻子朱其慧女士因病去世是熊希龄设立“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的直接原因。熊希龄的夫人朱其慧女士在世时不仅对熊希龄所从事的慈善事业多方帮助,而且自己也创立女界红十字会,并与晏阳初、陶行知等人创建了著名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她与丈夫熊希龄共同为中国的慈善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妻子去世后,熊希龄在悲痛之余,“深感家产私有观念甚属无谓”,为纪念亡妻,同时也为了完成二人未竟的慈幼幸福公益事业,他宣布将自己的家产全部捐出,建立以自己和妻子姓氏命名的“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再次,熊希龄自从矢志于慈善事业以来,对慈幼事业是有自己的见解的,这也是他捐出全部家产专用于儿童福利事业的原因。第一,他认为:“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小孩子是人民的基础。”对于那些已经“定规”了的成人来说,“小孩子等于一张没有被污染的白纸,只要下些功夫,把他教训好,个个都为健全国民,这是多么要紧的问题呢?所以我从这个地方下手”(转引自周秋光《熊希龄与慈善教育事业》,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二,熊希龄把儿童教育上升到“为国存种”的高度加以重视。他认为“窃维国家之强弱,视乎教育之能否完善;种族之强弱,视乎卫生之能否精密,然此皆以儿童为基础”(转引自周秋光《熊希龄与慈善教育事业》,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他还认为:“欲救贫弱,须于婴儿时代充分保育,使其身体健全,能耐苦劳,然后智慧增长,技能精炼,方可以为国存种也。”(转引自周秋光《熊希龄与慈善教育事业》,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这是熊希龄设立“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的思想原因。

    2  “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概况分析

    1932年10月15日,半生致力于慈善事业的熊希龄邀请在北京的亲友到位于石驸马大街22号的家中,在众人面前宣布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将自己的家产全部捐出用于举办儿童公益事业。他当场邀请在场亲友中的54人组成董事会。会长为周作民,副会长为陈汉第、江庸,监察董事陈振先、叶景莘、卓宣谋,执行常务董事张雪门、邱昌渭、何季寿,保管常务董事景维贤、卓定谋、罗振芳,常务董事朱庆澜、寿鹏飞、危道丰、查勉仲、顾丽江、晏阳初。担任董事的其他成员还有熊佛西、刘揆一、张君励、郑晟礼、许蔺州等36人。熊希龄的家产由董事会正式接收,宣布成立“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总社地址为北京石驸马大街熊宅,另外在熊希龄的故居湖南芷江县青云街的熊公馆设分社。下面笔者从三个方面对该基金社做基本的介绍和分析。

    2.1  “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董事会人员构成分析

    熊希龄对董事会人员的构成是有他的想法的,这一点通过对董事会重要成员的分析就可见一斑。董事会中有金融界人士金城银行总理周作民(董事长),中国实业银行经理卓宣谋。政界和前政界人士有前国务秘书长陈汉第(副董事长),前司法次长江庸(副董事长),前农商部总长陈振先(董事兼监察),实业部参事卓定谋(董事兼监察),前财政总长现任国防委员会委员叶景莘(董事兼监察),河北省教育厅科长张雪门。教育界人士有现任国画研究会会长陈汉第(副董事长),现任朝阳大学校长江庸(副董事长),现任税务学校教授陈振先(董事兼监察),前北京大学教授邱昌渭。慈善界人士有中国红十字会会计景维贤。显然,董事会中的金融界人士能够保证基金社的资金安全、高效地运行,为基金社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政界人士能为基金社的正常运行提供有效的外部保障,把社会政治动荡对基金社的影响降到最低。教育慈善界的人士则能使基金社经营的慈幼教育事业得到专业的管理,从根本上把基金社的资金效能发挥到最大。熊希龄在夫人去世后曾说过:“上年冬十一月为熊夫人卜葬西山,余之生墓亦并告成,同穴之期会当不远。”他深知自己已年过花甲,体弱多病,加之诸事缠身,为使基金社能够在他百年之后长久地运行下去以遂其志,熊希龄凭借自己的地位和影响,把一大批社会各界有影响的人士召至董事会,实可谓费尽心思,用心良苦。

    2.2  “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的资金来源及构成

    “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的资金共计有银元二十七万五千二百七十七元一角四分,银六万二千两。这在当时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那么它的来源又有哪些呢?熊希龄在“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说明书里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余幼承祖父母及父母之庭训,陶镕造就,以至于今不敢有所私利,以遗先人之羞,故自前清末以迄于民国二十年,除应得之薪俸外,丝毫未敢别有取与。统计光绪三十三四年各局差薪金一万五千余元,宣统元年至三年财政监理官、奉天盐运使薪金二万余元,民国元年至三年总统府顾问、财政总长、国务院总理、热河都统薪俸平均三万余元,民国三年至十三年煤油矿督办、总统府顾问薪俸平均十万余元。其在十年内之水灾、河工等督办,多尽义务。不领薪俸,以其为社会事业也。又民国十五年至十七年尚有两淮盐商总会会长薪俸约六万余元,中国银行、实业银行董事薪俸约一万余元。此外则袁项城总统任内赠送迎养川资六千元,靳云鹏总理任内赠送赴湘川资五千元。综计此二十五年中余所得者共二十四万六千余元。此外熊希龄还将位于上海南阳路的房产以及北京石驸马大街二十二号的住宅或捐或售,所得钱款除用于偿还债务和支付子女学费外,其余一并捐出作为基金社基金。

    综前所述,熊希龄的财产构成共分为债券、股票、房产三项。其中债券为七年期长期公债共计四万一千七百元,股票为各公司企业发行股票总价十六万三千二百元、银六万两千两,房地产总价十一万二千零七十七元一角四分。由于熊希龄是民国时期著名的理财专家,深谙理财之道,所以他将财产分别投资于债券、股票、房产等不同领域,既保证了基金社的资金安全,又能让资金有效地运转起来,按期获得派生资金,从而保证了基金社能够获得源源不断的资金。这其中无处不体现他竭尽所能为基金社倾注的一番心血。

    2.3  “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所拟的公益事业及运行情况

    基金社的基金存储于国立银行,以基金存储的利息和房地产租金用于慈善事业的运作,拟进行慈善事业十二项。在北京的有北京昭慧第一幼儿园、北京昭慧托儿场、北京昭慧民众工校、香山昭惠第三幼儿园。在天津有天津昭慧第二幼儿园。熊希龄在京津两地的慈善事业均冠以昭慧二字,依其所说:“昭者吾母吴太夫人之讳也;慧者吾妻熊夫人之慧也,故设在平津各事业均以此二字冠之,以纪念余之母妻也。”在湖南有芷江彝公图书馆、长沙南郊彝公小学校、芷江双陵第一小学校、芷江双陵第二小学校、芷江双陵第三小学校、芷江双陵第四小学校、凤凰双陵第五小学校。在湖南冠以彝公的图书馆和小学是熊希龄为了纪念他的老师朱其彝(别号彝公);而冠以双陵的小学则是“以熊之堂名为江陵,吴之堂名为延陵,所以纪念吾父母也”。熊希龄拟建立的慈善教育事业从地域上看绝大部分位于他的出生地凤凰县和早年的居住地芷江以及现居住地北京,这体现了他对这三地儿童的殷殷之情。

    基金社成立不久就在天津开办了昭慧幼儿园一所,在北京开办了昭慧小学及幼儿园各一所,在湖南芷江开办双陵小学一所。可是好景不长,“七•七”事变后,天津的幼稚园便无人主持,陷于停顿。芷江双陵小学因战事频繁,南北断绝联系不畅,遂由南方独立自办。只有北京的昭慧小学和昭慧幼稚园,虽在敌伪政权统治下,面临阻力横生、频受干扰的艰难情况,却由于留在北京的部分董事勉力支持而一直没有停办。抗战胜利后,熊希龄的夫人毛彦文女士回到北京主持基金社的工作。解放前夕毛彦文女士迁居台湾,大部分董事因各种原因离开北京,基金社事务遂无人主持。新中国成立后,在京董事决定对基金社进行改组:“董事长、监事长及董事、监事均敦请驻京人士担任,董事名额减为七人,并采取分层分工负责的办法,切实推动工作。增设干事部,选择总干事专责主持社务。”之后基金社商定对现存的北京昭慧小学和幼稚园等事业做多项完善和改造。为适应新政府的全面社会主义改造,基金会进一步决定,“待进入社会主义时期,本社全部事业及所有财产呈交政府统筹办理”。至此,“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3  对熊希龄创办“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的评价

    熊希龄从1916年6月隐退到1937年12月辞世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以慈善救国的信念,利用自己在各方的影响,凭借自己出众的能力,先后于1917年主持顺直救灾,赈济遭受水灾的灾民,兼治河道,于1920年成立闻名中外的儿童福利教育机构香山慈幼院,同年又组建北五省灾区协济会,赈济五省遭受旱灾的灾民,于1921年参与发起创立中华教育改进社,致力于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改革,于1925年10月担任慈善救济机构世界红卐字会会长,于1931年与黄炎培等人组建中华民国国难救济会,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特别是晚年,他在国家遭受外敌入侵,人民流离失所之际,做出的捐出全部家产设立“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的义举,更使世人由衷地钦佩。纵观熊希龄从事的各项慈善事业,“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的创立在其中有着特殊的意义:第一,熊希龄一生致力于慈善事业,在国家危亡之际,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体现了他的人生态度,是他个人用实际行动对慈善这一概念给出的终极答案,也是他对自己“慈善”与“爱国”人生理想的最佳诠释。第二,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可谓多灾多难,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然而,当时的上层人士却极少有人把注意力集中在社会底层上。熊希龄有着担任民国总理的显赫经历,堪称社会名流中的佼佼者,他以倾家而捐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底层人民的关注,必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震动,拷问了世人的良心,在上层社会起到了明显的示范作用,开一时风气之先。第三,熊希龄创办“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这一事实无疑体现了熊希龄崇高的品格,使熊希龄这一历史人物的形象更加全面丰满。我们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是全面的、客观的,不能以偏盖全。“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的创立在事实上成为反驳对熊希龄片面评价的有力论据,说明过去将历史人物脸谱化的做法是错误的。

    “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于1932年成立之后,熊希龄即按先前承诺,只靠基金社每月按二等公务员工资标准拨给的生活费维持生活,并且一直为慈善事业奔走呼吁。五年以后,他终因操劳过度而引发脑溢血,病逝于香港。斯人已逝,然而他的事迹和精神却未被世人遗忘。1949年10月,人们为纪念他的义举立下一块石碑,刻下了一段赞语:“先生于举世行财产私有制度时代,独倡此举,实为社会主义之先进者。勒诸贞石,用志勿谖。”这块石碑现在仍然完好地镶嵌在北京西城区新文化大街第二小学的墙上,而这所小学的校址就是“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捐建的昭慧小学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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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唐山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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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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