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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民本思想的现代价值
作者:范晓明;徐立新
【摘要】作为儒家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民本思想经过长期的积累发展,至曾国藩而集大成。尽管曾氏以维护本阶级的统治作为根本出发点,但他却赋予了民本思想“重民、忧民、爱民、卫民”的鲜明时代特色。曾氏对民本思想的贡献,不仅在于对理论内容的补充完善,还在于身体力行的具体实践,更在于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法论。

  一、引言

  在儒家思想体系中,民本思想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战国时期的孟子即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强调爱民、重民。这是儒家思想中较早也是最为明确的关于民本思想的具体表述。此后亦有不少大儒从不同角度阐述过民本思想,如宋代范仲淹所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更是成为激励后人的千古名句和道德追求。需要说明的是,民本思想并非统治阶级的虚伪说教,而是从其长期的统治实践中获得的重要政治经验。他们清楚地认识到,只有注重以民为本并采取实际有效措施使被统治者安居乐业,才能使其统治长治久安。由此使得“民为邦本”的理念一直得以延续,并不断为后来者所传承。作为晚清重臣,曾国藩完全继承了此前的民本思想,从其“忧以终身,乐以终身”到“乐以终身,忧以终身”认识的改变就比较彻底地反映了曾氏的民本思想。尤为难能可贵的是,曾国藩还根据自身的政治实践和理解对古代的民本思想进行了丰富和发展,形成了自己对儒家民本思想的独特认识和完整体系,此即曾氏民本思想的重要内容:“重民”与“忧民”并举、“爱民”与“卫民”并重。

  二、曾国藩民本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重民”和“忧民”并举

  在曾国藩的民本思想中,“重民”和“忧民”思想是高度统一的整体,重中含忧,忧中存重,二者互为体现。咸丰元年四月二十六日,曾国藩在《敬呈圣德三端预防流弊疏》中说:“在皇上之意,以为中无纤毫之私,则一章一服,皆若奉天以命德,初非自执己见,岂容臣下更参末议,而不知天视自民视,天听自民听,国家设立科道,正民视民听之所寄也。”“黜陟者,天子一人持之;是非者,天子与普天下人共之。……必国人皆曰贤,乃合天下之明以为明矣。”此言与孟子所云“民贵君轻”之语如出一辙,充分反映了曾氏以民为本的重民思想。

  曾国藩始终有强烈的忧危意识,忧民之情是曾氏道德思想中民本思想的重要内容。曾氏的忧民有诸多具体的表现,这里仅举几例以作管窥。道光二十二年,在《致澄弟温弟沅弟季弟(十月二十六日)》的信中,曾国藩明确地说道:“六弟……所忧之不大也。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王之业,而后不忝于父母之生,不愧为天地之完人。故其为忧也,以不如舜不如周公为忧也,以德不修学不讲为忧也。是故顽民梗化则忧之,蛮夷猾夏则忧之,小人在位贤才否闭则忧之,匹夫匹妇不被己泽则忧之,所谓悲天命而悯人穷。此君子之所忧也。若夫一身之屈伸,一家之饥饱,世俗之荣辱得失、贵贱毁誉,君子固不暇忧及此也。”同治二年,针对战乱之后安徽灾民的赈济事宜,曾国藩在《批统领景防各军段道起禀请札饬皖南道府筹款发赈济食难民(八月十五日)》中表达了对安徽灾民的同情和赈济灾民难以惠及大众的忧愧之心:“皖南各属,叠遭蹂躏,百姓流离困苦,本部堂每一念及,寝馈难安。自上年来叠次饬发赈米,每县二三百石至五六百石不等。无如地方宽阔,军饷支绌,既苦惠小而不能遍,又恨力薄而不能继。……茫茫浩劫,具祸以烬,忝膺巨任,徒增愧叹耳。”同治五年,安徽发生了非常严重的水灾。在《批委办宿州查圩事务张牧云吉禀诣查圩沿途阻水延滞缘由(七月二十日)》中,曾国藩说:“今年水势过大,淮南北几成泽国,圩寨倾塌者,何可胜数。”面对灾情,对灾后地方官员为政施政必须考虑民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乱后孑黎,遭此灾厄,自顾不暇,何暇修筑圩墙?自未可催督过急。”同治六年,面对当时江南的旱灾,曾国藩尤其挂念当地的旱情,询问地方官员“该郡曾否续得甘霖?”要求地方官员“并即随时禀报”。对于当地“望泽甚殷,久祷无应”严重影响了当地民众生产生活的情况深深地对自己进行了“位高德薄,上干天和,累及斯民,忧愧无以。”的反思与自责。上述事例所表现的正是中国标准的儒家思想——只有以社会民生为重的天下思想,而没有狭隘的个人荣辱得失观念。其中,既有曾氏对自己的道德要求,更有其悲天悯人的忧国忧民思想。

  曾国藩不仅提倡重民忧民,而且非常注意将其思想不折不扣地贯彻到政治实践中去。在农业社会的中国,重农事以厚生可谓是尽到重民养民之道。曾国藩出身于耕读之家,懂得“民生以穑事为先,国计以丰年为瑞”。因此曾氏在《劝诫州县四条》一文中说:“军兴以来,士与工商,生计或未尽绝。惟农夫则无一人不苦,无一处不苦”。而这种苦况则必然会酿成祸乱,“农夫受苦太久,则必荒田不耕;军无粮,则必扰民;民无粮,则必从贼;贼无粮,则必变流贼,而大乱无了日矣!”因此他进一步强调,“故今日之州县,以重农为第一要务”,应当“重农事以厚生”。具体做法包括“病农之钱不可取,薄敛以纡其力,减役以安其身;无牛之家,设法购买;有水之田,设法疏消。”等措施,总之,“要使农夫稍有生聚之乐,庶不至逃徙一空”,使农民能够安居乐业。在直督任上,曾国藩除了清理狱讼、治理河道,还大力整顿吏治,减轻民众负担,严令各地“不准于应征钱粮之外,加派分文”,告诫各级官员要“视民事须如家事”,为民众“休养生息”创造条件,并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赈济灾荒。根据薛福成的评价,曾国藩在两江任内“劝农课桑,修文兴教,振穷戢暴,奖廉去贪,不数年间,民气大苏,而宦场浮滑之习,亦为之一变。其在直隶,未及两年,如清积讼,减差徭,筹荒政,皆有宜惠及民”。作为与曾国藩共事有年的曾幕成员,薛福成对曾国藩重民忧民的政治实践的评价还是颇为中肯的。

  (二)“爱民”和“卫民”并重

  在曾国藩的心目中,“爱民”是“卫民”的前提,“卫民”是“爱民”的体现。同治四年六月初六日,曾国藩在《批浙江处州陈镇国瑞具禀》中明确表达了对“爱民”和“卫民”的认识。曾国藩认为,“凡设官所以养民,用兵所以卫民。官吏不爱民,是名蠹也;兵将不爱民,是民贼也。”针对如何妥善处理“州县多与带兵官不睦”的情况,从“爱民”和“卫民”的前提出发,曾氏强调,“州县虽未必皆贤,然带兵者既欲爱民,不得不兼爱州县。若苛派州县供应柴草夫马,则州县摊派各乡村,而百姓受害矣。百姓被兵勇欺压,诉于州县,州县转诉于军营。若带兵者轻视州县,而不为民申冤,则百姓又受害矣。”并以自己的切身体会告知部属,“本部堂带兵十年,深知爱民之道,必先顾惜州县。”同时,曾国藩就如何处理好上述关系而切实做到“爱民”和“卫民”作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就一家比之,皇上譬如父母,带兵大员譬如管事之子,百姓譬如幼孩,州县譬如乳抱幼孩之仆媪。若日日鞭挞仆媪,何以保幼孩,何以慰父母乎?”并举了关羽和岳飞以及杨素和朱温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昔杨素百战百胜,官至宰相;朱温百战百胜,位至天子。然二人皆惨杀军士,残害百姓,千古骂之如猪如犬。关帝、岳王,争城夺地之功甚少,然二人皆忠主爱民,千古敬之如天如神。”要求部属“自今以后,当痛戒之。”如果部属“以此为法,以彼为戒,念念不忘百姓,”则所行之事“必有鬼神祐助”,遂行成功亦属情理之中。

  因此,曾国藩“立志以爱民为主”,从一开始便要求自己“以爱民为第一义”,即使“历年以来,纵未必行得到,而寸心总不敢忘爱民两个字”,告诫其弟要把“常以爱民诚恳之意、……时时与弁兵说及”。曾国藩在《批望江县周甫文禀到任由(九月初一日)》中明确指出“为政首在爱民”,任何事都要“以爱民为念”,无论作至何等大官,都要“终身不失寒士本色”。强调“用兵之道,总以不扰民为第一义。”并且现身说法,“本部堂频年教人,首重“爱民”二字。”要求带兵将领“务须与麾下将弁约束,禁止扰民,”对于初次带兵将领“苦心告诫,苦口丁宁。”认为“申说一次”,就会“有一次之益”,就会“造一方之福”。对于那些“兵勇将房屋拆毁,以作柴薪,归民捉去,为伊搬运,所有店铺被兵勇辈占据买卖,更有夫役人等借名砍伐竹木,而实搜取室物”而“致绅民怨恨”的害民扰民之徒严格进行“查明惩办”的同时,语重心长地谆谆告诫部属:“吾辈带兵,若不从‘爱民’二字上用功,则造孽大矣。千万懔懔!”

  无论是为政还是治军,曾国藩都以“爱民”、“卫民”为念。治理地方政务,曾氏首以民事为重。咸丰元年,上奏咸丰帝备陈民间疾苦,希望唤起咸丰帝的“爱民之诚”。出任封疆大吏后,曾国藩的“爱民”和“卫民”有了更为具体的体现:总督两江时,“力戒州县不可取民财,须令州县有为善之乐,故必尽革摊捐之款”。总督直隶期间,他诫饬所属州县官员要“设身处地”地为民着想,革除弊政,使“民间受福无穷”,要求州县官员“尽心于民事,是非不得不剖辨,谳结不得不迅速。……以伸善人之气;……惩恶所以安良也”。实事求是地说,曾氏的爱民思想及其政治实践是收到了较为良好效果的。

  建治湘军镇压太平天国被曾国藩认为是“卫民”和“爱民”的具体体现,因为在曾国藩的心目中,镇压农民起义就是“爱民”之举,就是“卫民”之体现,二者是一致的。这也反映了曾氏的阶级局限:他不可能“爱民”爱到赞成人民推翻现有统治的程度。咸丰八年,曾国藩在江西建昌大营所作之《爱民歌》中对此就有充分的体现。曾氏首先开篇明义:“三军个个仔细听,行军先要爱百姓;贼匪害了百姓们,全靠官兵来救人;百姓被贼吃了苦,全靠官兵来做主。”然后从扎营、行军、军容风纪三个方面对湘军如何处理好军民关系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指出“爱民之军处处喜,扰民之军处处嫌”,强调“军士与民如一家,千计不可欺负他”,要求属下必须“日日熟唱爱民歌”,认为这样就能做到“天和地和又人和”,且曾氏对自己所统率之湘军和民众的关系颇为自得和自负:“我的军士跟我早,多年在外名声好。”客观地说,湘军最后的战绩与此不无关系。

  三、曾国藩民本思想的现代价值

  从身修方能家齐,家齐方能国治,国治方能天下太平的原则出发,曾国藩强调要立志清远,以天下为己任,其所表现出来的积极人生态度和忧国忧民的思想,值得我们今人大力提倡、继承和发扬。面对当今社会的实际,忧国忧民重民爱民理念的贯彻和落实对于我们的各级政府来说就显得尤为必要。试想,一个封建时代的官员尚能如此,我们今天的人民公仆是没有理由不做到的。更值得我们今天借鉴的,是在民本思想的理念之下曾氏对身家私利的态度。在对待个人利益上,曾国藩提出了“居官以不要钱为本”。容闳评价曾国藩:“财权在握,绝不闻其侵吞涓滴以自肥……身后萧条,家人之清贫如故也。”虽不乏溢美之词,但也基本符合实际。同时,曾国藩也不允许其家人依仗他的权力牟取私利。曾氏的这些做法对于我们今天的廉政建设有着极为强烈的现实借鉴意义。

  尤为可贵的是,曾国藩不仅有自己的民本思想,而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法论,对为官爱民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那就是要求官员首先要做到勤廉。要“常以‘勤’字、‘廉’字自励”,“‘勤廉’二字,是居官之本。……案到即办,是勤于治事也;严禁需索,是廉以持己也。……即所以培养元气,但须察得细、办得真耳。”并且叮嘱其下属官员把做官和做人紧密结合起来:“惟俭可以养廉,惟勤可以生明。此二语者,是做好官的秘诀,即是做好人的命脉。临别叮嘱之言,千万勿忘!”强调“为政首在爱民”。“尚宜从‘明’字上加功。积诚可以生明,积勤亦可以生明,虽不能遽挽时艰,亦可徐培元气也。”其次,对于如何做到勤廉,曾国藩提出了明确的判别标准。指出官员要做到“勤”字必须:“切实用功。嘉平之月,词讼减少,亦收‘勤’字之效。至于‘廉’之一字,其效先见于宅门内之四项人,次见于头门内之二等人,却无明效大验见于百姓之身,挂于百姓之口。如必欲百姓颂官之廉,则不免于矜炫矫饰,反非出于自然可以持久之道。故勤可以得名,廉则不宜有名,此中最贵体贴。”再次,曾国藩提出要做到有始有终始终如一。“不然,以爱民始,以扰民终,先后判若两人,”就背离了为官爱民的本意和初衷。对此,曾国藩嘱咐下属一定要对此务必小心在意,并再三叮嘱下属不可忘记自己的告诫。第四,提出官员为政要做到躬身亲为。曾国藩要求下属官员要勤于政事,且不可假手于人、“具报窃案,不拘日期,不论何色纸张,事事亲为经理,不许书役从中阻隔。如此,则无不亲之百姓,无不破之盗案,治理可期蒸蒸日上。仰更坚持不懈,勉为循吏,庶惠政及民尤深远也。”第五,要求官员要常怀不自满之心,去骄矜之意。曾国藩多次告诫下属要“力去‘骄矜’二字。”在给其属下名将鲍超的批牍中,曾氏指出,“凡作人,当如花未全开,月未圆满之时。花盛则易落,月满则必缺,水满则易倾,人满则招损。”即使所属部将“统师日多,声名太盛,”也必须“常存一不自满之心,庶几以谨厚载福。严戒弁勇,无令骚扰百姓,此古来名将第一要务。”官员为政只有“谦以自持,严以驭下,”才能“名位久矣”。第六,曾国藩强调要忠于职事不做表面文章。对于“能于地方诸务逐一讲求”勤于政务脚踏实地的地方官员,肯定其“尽心民事。”对于下属官员所称“不忍以百姓之膏脂为书差之鱼肉”之语尤为赞赏,勉励下属要“常存此心,则闾阎造福无穷矣!”对那些不“实心办事”的将领和官员,告诫其“勿庸禀贺繁文”,“务以廉正、朴诚、任劳、吃苦、训练哨勇、抚驭军心为上”,“不必讲求文饰”。此外,曾国藩还要求官员对待百姓要像对待自己的家人一样,“爱重百姓,如待家人。”如此,则“万善毕集矣”。“地方官果勤政爱民,时时存恐惧修省之心,亦足以召祥和而消灾沴。”

  综上所述,曾国藩的民本思想及其施行的方法论于今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曾氏的民本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驭民之术,反映这一思想的爱民与仁政,也是以维护本阶级的统治作为其根本出发点。在封建社会,“民本”与“仁政”本不具有近代民主的意义,民只是作为一种值得重视和可资利用的政治资源,为争取民心而实行的“仁政”,也就成为重要的“驭民”之术。曾国藩同样不可能摆脱这一窠臼,在曾氏的民本思想中,便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对于这一点,我们今天要辩证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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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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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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