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坤一,湖南新宁人,曾任两广总督、南洋通商大臣、两江总督等职,在晚清的外交舞台和重大事件中都有着重要的影响。1864年,刘坤一升任江西巡抚,正式步入晚清地方大员行列,从而揭开了其晚清政治生涯的序幕。1864~1874年,刘坤一主要从事平定辖区内的叛乱、整治地方治安、发展地方经济等工作,并未涉及晚清重大历史事件,同时也不为当局者所重视。1874~1881年,刘坤一调任两广总督,同时兼任南洋通商大臣。在这个阶段,刘坤一开始接触洋务,逐渐参与并发表对此阶段晚清重大事情的看法。而后两次被弹劾,被免职后在家赋闲9年。1890年复任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直到其1902年去世的12年间,刘坤一积极从事洋务外交,多次参与并主导一些重大的历史性事件。发生在1900年的“东南互保”事件正处于刘坤一事业的巅峰期,其外交思想成熟且对重大事件有着敏锐地嗅觉和积极参与的热情。“东南互保”是指义和团兴起之时,晚清政府与十一国列强宣战,但南方各省督抚却联合起来,公然违背清政府的旨意,与列强达成一致协议:互不作战,维持原状,共享和平。对于“东南互保”,各界学者有着不同的评价,有人认为“东南互保”对“维护南方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或“是以保全清室统治而又不得罪帝国主义为前提的”,“是一种妥协苟安的曲线自救之策,是一种均势思想指导下的以夷制夷政策。”无论“东南互保”对后世起着何种作用,作为清政府实际统治者的慈禧太后却赞扬刘坤一、张之洞等人“剿灭义和团、与洋人求和”的主张是“老成谋国之道”,这就足以证明刘坤一在“东南互保”中发挥着重大作用。研究并梳理出刘坤一在其中的作用因而显得非常有必要。本文把“东南互保”划分为三个阶段:“东南互保”的倡导、“东南互保”的促成、“东南互保”的维护,并依次讨论刘坤一在其中所起到的内外联络、上下协调、防范列强等作用。
一、刘坤一在倡导“东南互保”中的作用关于“东南互保”的倡导问题,刘坤一是否是“东南互保”的首倡者?国内学界早有争议。或是李鸿章、或是刘坤一、或是张之洞等,并没有统一的答案。但学界内对于这一点是毫无争议的:刘坤一是“东南互保”的积极谋划者与参加者。
19世纪末,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义和团运动在北方轰轰烈烈地展开。由于晚清政府的默许与支持,一时之间,“上自王公卿相,下自倡优隶卒,几乎无人不团”。这些信号充分的显示出了晚清政府欲与列强相对抗的态势,多年位居要职的刘坤一敏锐的觉察出这一端倪。从军多年的他并不相信依靠毫无战争经验的群众组织起来的团民就能战胜兵强器优的列强,清政府必然会因纵容义和团运动而遭致苦果。于是他上书清政府详陈利弊,请求镇压义和团,但是并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
在刘坤一多次上书未果的情形下,英国驻华总领事霍必澜向刘坤一建议,让英国派军舰进入长江,防止义和团运动损害英国在长江流域的利益。这一建议触发了刘坤一的警觉:究竟英国是为了保护长江流域的利益还是占领长江流域?防范于未然,刘坤一一边稳住英国,一边与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互通电报。其致电张之洞称:“北事已决裂至此,东南为财赋之地,各省若再蹂躏,无一片干净土,全局瓦解不可收拾矣。”目前“惟有稳住各国,力任保护或可暂免祸端。”“时事至此,身何足惜,保守东南,实顾大局,一涉猛浪,祸在眉睫。”此时的张之洞也遇到英国提出的这个要求,二者遂在保护东南各省的问题上不谋而合。然后,刘坤一积极向李鸿章表明了自我保护东南各省,力求不与列强发生战争的想法。此时调任两广总督的李鸿章也明确表示支持东南各省自我保护,在接到朝廷的宣战谕旨后,李鸿章首先表示不奉诏。刘坤一、张之洞紧随其后,其它各省督抚唯此三人马首是瞻,皆表示不与列强开战,自我保护各省洋人利益。至此,“东南互保”的雏形已经显现出来了。
从义和团运动到“东南互保”的雏形形成期间,刘坤一先是上书清政府力求镇压义和团,避免与列强开战。在无法避免晚清政府做出作战的决定时,他与东南各省督抚中影响力最大的李鸿章、张之洞相互联系,达成一致的意愿。在“东南互保”的倡导中,刘坤一发挥了极力谏言和左右互通的作用。这也使得东南各省督抚在“东南互保”的问题上达成一致,从而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二、刘坤一在促成“东南互保”中的作用
在东南各省督抚明确表示自保之后,久任南洋通商大臣的刘坤一了解这只是“互保”形成的第一步,要让列强承认并同意就必须与列强签订“互保”的协议,这样才能形成法律效力,符合国际公法,方能被列强所承认。如何才能签订类似的协议?通过与各国驻华领事的交流后,刘坤一觉察到各国列强也有意形成“东南互保”的局面。但在具体的接触和磋商中,英国欲派军舰进入长江协同保护,让和局的进程缓慢了一些。
在刘坤一、张之洞等东南督抚与列强洽谈之际,英国政府训令驻南京、汉口领事,表示英国政府欲派军舰进入长江协同两江总督、湖广总督保护外洋商教利益。这令刘坤一进退两难,同意就是扩大英国在长江流域的利益,从而会激化其它各国争相派军舰、军队涌入东南各省,与“东南互保”中各省自任保护的初衷相违背。如果不同意英国的要求,就必然使得英国对二位督抚产生不满,进而阻碍“互保”的进程。为了促成“互保”局面的早日形成,使各方都达到满意的结果,两江总督刘坤一与各方列强均展开沟通。为了稳住英国,防止其军舰进入长江流域,刘坤一一方面告知英国驻华总领事霍必澜,表示长江沿岸刘、张二人足以自任保护,并在长江沿岸添派重兵守护,防止英舰。另一方面,刘坤一等督抚向各国驻华总领事透漏这件事,同时电令晚清驻外国使节,让他们展开外交工作,遏制英国企图。这一举措收到了非常好的回应,各国均表态会与英国亦步亦趋。如法国明确表示:“如果英国敢这么做,法国就立即照办”;德国政府表示:“我们的任务至少应阻止英国的独占”;在东京,英国人试图对日本政府做出解释,反应同样冷淡。在东南督抚和其他列强一致反对下,英国宣布不会增派军舰进入长江。而后东南督抚与列强的谈判虽然不时出现些小摩擦,但总归是波澜不惊。在1900年6月24日,作为东南督抚代表的上海道余联沅与各国驻华总领事正式签署了《东南互保章程》(分为《东南保护约款》共九款和《保护上海城厢内外章程》共十条,两部分)。“东南互保”局面正式形成了。
在促成“东南互保”局面的形成中,刘坤一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化解了可能使“东南互保”和局中断的“毒瘤”。刘坤一身兼南洋通商大臣,负责南方各省与列强交涉事宜,久而久之,“以夷制夷”的外交策略运用得炉火纯青。在倡导和促成“东南互保”的过程中,刘坤一展现了高超的外交技巧与老道的外交经验。
三、刘坤一在维护“东南互保”局面中的作用
《东南互保章程》签订后,维护《东南互保章程》的责任就落在了东南各省督抚的身上。如果外洋商教的利益受到损害,付出那么多努力得来的“东南互保”局面就会被列强所破坏。在维护“东南互保”局面上,最能体现刘坤一重要作用的案例就是坚持赔付洋款。
在《东南互保章程》签订后的第四天,晚清政府向刘坤一发来电报,要求刘坤一停付一切应赔洋款。这道旨意使刘坤一左右为难,执行的话就是直接撕破“东南互保”协议,与列强决裂。后果就是北方战事更加惨烈,同时南方也不能偏安一隅。拒不执行就是违抗圣旨,这更为晚清士大夫们所不容。刘坤一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各项洋款,系关税、厘金作抵,若不还款,各国必以兵力据海关、厘局,并扰边省,处处受敌,防不胜防,军火亦难为继,战事断无把握,且兵连祸结,伏匪乘机四起,天下骚然,商贸停歇,洋税既无可收,常税厘金亦有名无实。”这些可能性对时局皆无任何好处,为了避免上述状况的发生,刘坤一联合张之洞、李鸿章上书朝廷,有所侧重的详陈利弊,请求朝廷撤销原旨,继续按先前的合约要求赔付洋款。最终,清廷同意了三人的奏折。此事也落下了完美的句号。
可以说,刘坤一在这件事上做得相当完美,既化解了自身艰难的处境,又保证了“东南互保”的和平局面。其南洋通商大臣的特殊身份使得他在很多事情上都要有所承担、有所作为,必须发挥出重要作用。在维护“东南互保”局面中,刘坤一犹如“救火队员”,哪里有出现火苗就扑向哪里,力求和局。坚持赔付洋款只是刘坤一“救火”中的一个代表作,其它比较有名的案例还有“衢州教案”等。
四、结语
研究刘坤一在“东南互保”中的作用的意义在于,不仅“东南互保”本身在晚清历史中非常重要,而且这也是最能体现刘坤一外交思想、政治眼光的一个重要历史事件。“东南互保”是一件发生在晚清的重要历史事件,是《辛丑条约》签订的铺垫、前奏,对晚清末期产生了重要影响。刘坤一在其中能发挥重要作用的原因在于:刘坤一与李鸿章、张之洞在“东南互保”中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促使了晚清政府、列强对“东南互保”的重视;刘坤一身处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要职,南方各省督抚皆奉刘坤一为“诸侯长”;刘坤一与列强相交多年,深谙列强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制衡之外交要谛,加上其熟练的外交技巧与外交策略,受各列强所信任。晚清政府签订停战协议之后,对刘坤一、张之洞等人的行为进行了极为肯定的褒奖。“东南互保”改变了晚清的政治格局,延续了晚清的历史,而刘坤一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足以标榜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