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以来,基督教的再次传入中国,深刻影响了中国儒家文人看待宇宙人生的方式,他们的哲学(形上学)的和道德的认知,被烙上了深刻的宗教印记。对本文处理的主题谭嗣同的《仁学》而言,宗教认知已不仅仅是“印记”,它实际上构成《仁学》的独特认知方式。
《仁学》基于群教立论,综合各种宗教的教义和思想阐发主题,倡宗教大同,其宗教认知方式,具有多元性特点。
一、《仁学》一书的性质
《仁学》究竟是什么性质的书:宗教书(表达宗教大同理念)?政论书(针砭时弊,阐发政论)?学术书(探究天人关系)?很难一语断定。从谭嗣同论学政教之关系,以及其频繁将儒耶佛等相提并论,集中讨论取自儒耶佛三教的核心概念,阐发类似于宗教拯救的救世情怀等特点看,视其为宗教书也无不可。但这里所谓的宗教书,与佛经、圣经等之类的宗教书有不同,它是近代寻求变法图强的中国知识分子的宗教书。或者更确切说,它是一部浸透宗教原理、理念、感情,集学政教于一体的宗教书,在此意义上,可以视之为以救世(宗教救世、经济救世、政治救世、文化救世等)为目的的综合书。
如果把《仁学》视为一部综合各种宗教教说及世俗思想的综合书,那么,核心概念“仁”既可以理解为仁爱、博爱、慈爱等儒耶佛三教所倡导的宗教关怀,也可理解为社会(政治、经济等)平等理想。
《仁学》以“仁”为题,谭嗣同说:“能为仁之元而神于无者有三:曰佛,曰孔,曰耶。”这句释《仁学》题意的话,既可作为《仁学》之为宗教书的佐证之一,也可作为《仁学》宗教大同理想的佐证:《仁学》至少从佛孔耶三教教说阐发主题“仁”,挑明群教核心教义即关于爱(慈爱、博爱、仁爱、兼爱等)的教说。
《仁学》有一段资料,表明其思想来源不仅是中西古今群教统一,也是中西古今群学统一,其主题为学政教各种思想之综合:“凡为仁学者,于佛书当通《华严》及心宗、相宗之书;于西书当通《新约》及算学、格致、社会学之书;于中国书当通《易》《春秋公羊传》《论语》《礼记》《孟子》《庄子》《墨子》《史记》,及陶渊明、周茂叔、张横渠、陆子静、王阳明、王船山、黄梨洲之书。”
《仁学》多处专门论及学政教之关系。一处说:“谈者至不一矣。约而言之,凡三端:曰‘学’,曰‘政’,曰‘教’。学不一,精格致乃为实际;政不一,兴民权乃为实际;至于教则最难言,中外各有所囿,莫能折衷,殆非佛无能统一之矣。言进学之次第,则以格致为下学之始基,次及政务,次始可窥见教务之精微。以言其衰也,则教不行而政敝,政敝而学亡。故言政言学,苟不言教,则等于无用,其政术学术,亦或反为杀人之具。然而求保国之急效,又莫捷于学矣。”从这段文字看,《仁学》虽然涉及学政教三方面,但论到三者关系,教最重要。当然,谭嗣同这里所说的教之对于学和政的意义,也包含有价值观的意义,即如果没有正确的(宗教的、伦理的等)价值观指导,则学政轻则无用,重则反为“杀人之具”。
另一处从知行关系说到学政教之关系:“知者,灵魂之事也;行者,体魄之事也。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知亦知,不知亦知。是行有限而知无限,行有穷而知无穷也。……僻儒所患能知而不能行者,非真知也,真知则无不能行矣。教也者,求知之方也。故凡教主教徒,皆以空言垂世,而不克及身行之,且为后世诟詈戮辱而不顾也。耶杀身,……孔仅免于杀身,……佛与弟子,皆饥困乞食,以苦行终。此其亡躯命,以先知觉后知,以先觉觉后觉,岂暇问其行不行哉!……今之谈者,辄曰:‘吾专言学,是以学教也。’否则曰:‘我专言政,是以政教也。’或竟明言曰:‘吾不言教,是自成为不言教之教也。’……盖教能包政、学,而政、学不能包教。教能包无教,而无教不能包教。”这段文字以知为灵魂之事,行为体魄之事,而强调知重于行。所谓灵魂之事,即为宗教之事,教是求知之方。此外,就学政教关系言,教也重于学政,因为教能包政、学,而政、学不能包教。
以上论学政教关系表明,虽然《仁学》包含学政教综合内容,但谭嗣同所重者唯教,在此意义上,《仁学》可视为宗教主题书。退一步言,即使《仁学》作为学政教各种思想的综合书,其中宗教主题也非常突出。正是在《仁学》有关宗教主题的阐述中,谭嗣同表达了他独特的认知——宗教大同理念。
二、群教之公理
《礼记》之大同有两个基本含义即平等、和睦。宗教大同应指群教平等、和睦相处。宗教大同之义也应包括宗教融合,但所谓的宗教融合,并非教制和教义的融合。就《仁学》而言,宗教融合是指发掘群教之相同精神或公理,以论证《仁学》救世观。所以,《仁学》的宗教大同理念,首先是指它所概括的群教之公理或精神、宗教价值观。《仁学》归纳出群教之公理或精神大约有四:仁、灵魂、慈悲、平等。
1.仁
孔子论仁,条目很多,但其核心内容,可以归结为“仁者爱人”一语。谭嗣同《仁学》接续了孔仁的仁爱精义,扬弃了孔仁以礼释仁、仁爱差等的仁—礼结构,代之以仁通平等的仁-通结构。不仅如此,谭嗣同释仁,吸收了包括基督教在内的中外各种教说。仁在《仁学》中,既超出了儒学的范畴,也超出了单纯伦理道德的范畴,具有人性本体和价值观核心概念的意味,被视为中外各种教说的最高概念或群教之公理。这个重要的转变,表现出谭嗣同综合的认知视野。
《仁学》开宗明义,以佛孔耶三教释仁:“能为仁之元而神于无者有三:曰佛,曰孔,曰耶。”佛孔耶三家虽教说宗旨不同,但都以阐扬仁为其教说核心,为其教说的精神实质,所以,仁为三教之公理。
作为群教之公理的仁,被谭嗣同赋予了不同于孔仁的意义。大致有如下方面:首先,《仁学》在与以太的体用关系中界定仁。谭嗣同说:“徧法界、虚空界、众生界,有至大、至精微,无所不胶粘、不贯洽、不箢络、而充满为一物焉,目不得而色,耳不得而声,口鼻不得而臭味,无以名之,名之曰‘以太’。其显于用也,孔谓之‘仁’,谓之‘元’,谓之‘性’;墨谓之‘兼爱’;佛谓之‘性海’,谓之‘慈悲’;耶谓之‘灵魂’,谓之‘爱人如己’、‘视敌如友’;格致家谓之‘爱力’、‘吸力’;咸是物也。……学者第一当认明以太之体与用,始可与言仁。”根据这段描述,以太为仁之体,仁为以太之用。以太是谭嗣同引入《仁学》的一个西方基督教—心理学概念。联系《仁学》其他谈论以太的段落来看,以太是宇宙间所有物质事物和精神事物的共同本体,兼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但以太之显于用,则表现为精神原理,或宗教—道德原理。谭嗣同用各教的核心概念来描述作为以太之显于用的《仁学》之仁,具有双重意义:既表达人性本体,如孔子的元、性,佛教的性海,基督教的灵魂;又表示宗教、道德价值观的核心,如孔子的仁爱,墨子的兼爱,佛教的慈悲,基督教的博爱等。
谭嗣同也提及墨家作为一种教说,其兼爱也属作为价值观的仁的范畴:“周秦学者必曰孔、墨,孔、墨诚仁之一宗也。惟其尚俭非乐,似未足进于大同。然既标兼爱之旨,则其病亦自足相消,盖兼爱则人我如一,初非如世之事以尚俭非乐苦人也。”谭嗣同的意思是,墨家尚俭非乐,似乎抵消了其兼爱说的价值,尽管如此,兼爱之旨,仍足与孔仁相互发明而归宗于仁。句中所谓“孔、墨诚仁之一宗”,即表明谭嗣同扬弃墨子兼爱,将其归宗于仁的思路。
《仁学》之仁,作为人性本体和价值观核心概念,其不同于传统孔仁的独特之处,在于引入了佛教和基督教的宗教规定:以佛教的性海和基督教的灵魂,界定仁为人性本体概念;以佛教的慈悲,基督教的博爱,界定仁为价值观核心概念。其结果是,《仁学》之仁,成为具有宗教意味的群教之公理。
仁作为群教之公理,还在于谭嗣同以“通”释仁:“仁以通为第一义”。因此,谭嗣同说:“是故仁不仁之辨,于其通与塞;通塞之本,惟其仁不仁。”通有交通、交流、交往、畅通、通达之意。谭嗣同将通视为仁的第一义,从四方面叙述了仁通之道,所谓“上下通”、“中外通”、“男女内外通”、“人我通”。谭嗣同通过批判改造传统纲常,以天伦和友伦原则,解释了“上下通”和“男女内外通”;通过提出通学、通政、通教等,诠释了“中外通”。最后,谭嗣同论证道,“通”的范围虽然很广泛,但究其实质,乃是“人我通”。“通”的精义乃指平等,谭嗣同说:“通之象为平等”。所以,所谓仁通之道,实乃平等之道:上下平等、男女平等、中外平等,质言之,人我平等。谭嗣同说:作为仁之道的“通”,“终括其义,曰‘人我通’。此三教之公理,仁民之所以为仁也。”谭嗣同视平等为通人我之极致,仁通平等既是《仁学》的理想境界,也是群教的理想境界。
2.灵魂和慈悲
在《仁学》中,灵魂和慈悲与孔仁、孔元、孔性并列为以太之用。灵魂被用于人性的规定;慈悲被用作价值观的基本范畴,两者皆被谭嗣同视为群教之公理。
如前所述,在《仁学》叙述以太与仁体用关系的段落,谭嗣同阐述了作为群教之核心教义、群教之公理的灵魂和慈悲。《仁学》另一处直接将灵魂和慈悲概括为群教公理:“英士韦廉臣著《古教汇参》,杂陈东西古今之教,至为殽赜,有极精微者,亦有荒诞不可究诘者。然不论如何精微荒诞,皆用相同之公理二:曰‘慈悲’,曰‘灵魂’。不言慈悲灵魂,不得有教。第言慈悲,不言灵魂,教而不足以行。言灵魂不极荒诞,又不足行于愚冥顽梗之域。”所谓“荒诞”者,指与灵魂教义相关的各教(尤其是佛教和基督教)关于死后天堂地狱的说教。谭嗣同意思是,慈悲和灵魂原理,是所有宗教的基本教义,是宗教之为教的所在。
嗣同说,儒教精微,耶教诞谬(因其讲灵魂),佛教既精微也诞谬,其精微处与“吾儒”合。由此观之,似乎在谭嗣同的思想中,宗教之教的主要之点在于“灵魂”的说教,虽然他并未明确这样说,但从他界定耶教和佛教的“诞谬”来看,可以这样说。
在同一段落,他用耶佛孔三教的观念继续解说灵魂公理,意为,群教皆有灵魂教义,并把灵魂作为生命的原理揭示其生灭变化,只不过说法不同而已:“其在耶,则曰‘灵魂’,曰‘永生’;在佛则曰‘轮回’,曰‘死此生彼’。或疑孔子教无此,夫《系易》固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何为不言乎!”甚至庄子的“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张载的“太和”说,以及王船山的“一圣人死,其气分为众贤人”等说法,皆包含灵魂观念在其中。谭嗣同以耶教和佛教的灵魂教义,发明传统儒家的相关资料,将灵魂解释为三教乃至群学的共同主张。
谭嗣同从群教中概括出灵魂公理,意在阐发灵魂说的宗教教化作用,他说:“今使灵魂之说明,虽至暗者犹知死后有莫大之事,及无穷之苦乐,必不于生前之暂苦暂乐而生贪著厌离之想。知天堂地狱,森列于心目,必不敢欺饰放纵,将日迁善以自兢惕。知身为不死之物,虽杀之亦不死,则成仁取义,必无怛怖于其衷。且此生未及竟者,来生固可以补之,复何所惮而不亹亹。”他的意思是,灵魂说有助于教化愚氓,与灵魂有关的天堂地狱教义具有善恶导向作用,灵魂不死之教义鼓励君子杀身成仁取义而义无反顾(这层意思可为谭嗣同无畏人生的注脚)。灵魂说的价值导向作用,经谭嗣同一解释,竟至脱离“愚冥顽梗之域”而及于君子。
慈悲得自佛教,灵魂概念虽属传统文化中之既有概念,但坚持此世价值取向的孔子慎言之,后世鄙儒“一闻灵魂,咋舌惊为荒诞”。灵魂概念遂成为佛道教大众信仰的教义支撑。谭嗣同受基督教启发,虽仍将其视为“诞谬”之说,与“精微”之儒学比照,但明确将其纳入《仁学》思想体系,赋以普遍的价值意义,从而成就了精微与诞谬相互照应的新仁学。
3.平等
无论是把《仁学》视为宗教书、政论书、学术书,还是综合书,从某种意义上说,贯穿《仁学》的中心线索都是平等诉求。平等构成《仁学》的宗教诉求、政治诉求、社会诉求、伦理诉求。平等诉求是仁学思想体系的出发点和归宿。仁学思想体系可以概括为两个公式,可以从这两个公式理解平等在仁学思想体系中的这种地位:一个公式是仁—通—平等,所谓“仁以通为第一义”,“通之象为平等”,在这一公式中,平等可视为仁学思想体系的归宿。另一个公式是平等—通—仁,所谓“平等者,致一之谓也。一则通矣,通则仁矣”,在这个公式里,平等是出发点,天下归仁是归宿。实际上,这只是字面上的说明,其实根据《仁学》思想脉络,仁即平等,平等即仁,两个概念是二而一的。
平等无疑也是《仁学》所阐发的群教之公理,谭嗣同通过考察佛孔耶三教的产生发展及教义的历史演变,论证了这个问题。
《仁学》认为,从产生来说,三教有先后,所谓“佛生最先,孔次之,耶又次之”。从发展(命运)来说,三教也有不同,所谓“先生之教主,教反后行;后生之教主,教反先行”,“乃今耶教则既昌明矣,孔教亦将引厥绪焉,而佛教仍晦盲如故”。其原因与各教“轨道”大小,“程途”远近有关,尽管如此,三教的相同处也十分明显:“虽然,其差如此,而其变不平等教为平等则同……”《仁学》细述三教教主孔耶佛变不平等教为平等的过程,得出结论:“三教不同,同于变;变不同,同于平等。”
谭嗣同更从佛教化身和法身之关系,以及景教三一位格之关系,说明孔耶佛三教教主因为皆主张平等,所以虽然其化身或位格呈现为三位,但其法身实一。这里所谓法身者,即是三教教主皆主张平等法。他说:“众生所见者,教主之化身也,其法身实一矣。今试断章取义,则《景教流行中国碑》之‘强名言兮演三一’,可为三教之判语。”“教主之法身,一而已矣。”谭嗣同引用别人的话说,三教教主一,吾拜其一,则皆拜之矣。意为三教都主张平等,拜一个教主,就等于拜了所有教主。这里所说的平等,侧重伦常关系,谭嗣同说:“夫大同之治,不独父其父,不独子其子;父子平等,更何有于君臣?”
《仁学》从三教伦常关系中提炼出其中最能表达伦理平等关系的友伦,作为改造传统不平等伦常的共法。《仁学》有一大段文字说到这一点:“且夫朋友者,固统住世出世所不得废也。自孔、耶以来,先儒牧师所以为教,所以为学,莫不倡学会,联大群,动辄合数千万人以为朋友。盖匪是即不有教,不有学,亦即不有国,不有人。凡吾所谓仁,要不能不恃乎此。为孔者知之,故背其井里,捐弃其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之伦,而从孔游。……为耶者知之,故背其井里,捐弃其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之伦,而从耶游。……然此犹世法也。若夫释迦文佛,诚超出矣,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之伦,皆空诸所有弃之如无,而独于朋友,则出定入定,无须臾离。说法必与几万几千人俱,必有十方诸佛诸菩萨来会,而己亦不离狮子座,现身一切处,徧往无量无边恒河沙数世界与诸佛诸菩萨会,往来问答,曾无休息。……此其于朋友何如矣?世俗泥于体魄,妄生分别,为亲疎远近之名,而末视朋友。夫朋友岂真贵于余四伦而已,将为四伦之圭臬。而四伦咸以朋友之道贯之,是四伦可废也。此非谰言也。其在孔教,臣哉邻哉,与国人交,君臣朋友也;不独父其父,不独子其子,父子朋友也;夫妇者,嗣为兄弟,可合可离,故孔子不讳出妻,夫妇朋友也;至兄弟之为友于,更五伦矣。其在耶教,明标其旨曰:‘视敌如友。’故民主者,天国之义也,君臣朋友也;父子异宫异财,父子朋友也;夫妇择偶判妻,皆由两情相愿,而成婚于教堂,夫妇朋友也;至于兄弟,更无论矣。其在佛教,则尽率其君若臣与夫父母妻子兄弟眷属天亲,一一出家受戒,会于法会,是又普化彼四伦者,同为朋友矣。”
伦理平等,其实质乃是灵魂、精神平等,谭嗣同从灵魂和体魄的关系出发,进行了论证。他认为,传统名教所规定的礼与伦常,因宗法亲疏关系而成立,致世道不平等:“亲疏者,体魄乃有之。”“礼与伦常皆原于仁,而其究也,可以至于大不仁,则泥于体魄之为害大矣哉。”体魄有亲疏,从而有差等;灵魂作为以太之用,通天地万物人我,本具平等相。崇尚灵魂,可以超体魄废亲疏,建立平等新伦常。在此意义上,谭嗣同称赞墨子之兼爱“超出体魄之上而独任灵魂”,建立在灵魂平等基础之上。平等的这层意义,是谭嗣同受基督教(和佛教)相关宗教原理的启发而获得的新的认知。
三、群教之关系
《仁学》之宗教大同理念,表现出某种局限性:一方面,谭嗣同抱着宗教大同的理想,致力于发掘群教之公理,作为他社会改造、学术改造、宗教改造的总纲。另一方面,基于中国文化本位的立场,他又企图以本土化的佛教整合、统一群教,背离他宗教大同的初衷。
1.以佛教统领群教
《仁学》除了上述建设性的宗教大同理念外,在对待群教之间的关系方面,又区分各教之高低优劣,表现出欲以佛教统一各教的企图。从今天的眼光看,统一各教,使其他宗教消融于某一宗教的想法是不可行的。多元和平等,应是“大同”一词的原本意义,宗教大同意味着宗教多元和宗教平等。
如前所述,《仁学》认为,“仁”是群教的共同主张,但在“仁”的内涵是什么,为什么主张“仁”等问题上,各教有所不同;不仅如此,各教主张还有优劣之分。《仁学》说:“能为仁之元而神于无者有三:曰佛,曰孔,曰耶。佛能统孔、耶,而孔与耶仁同,所以仁不同。”意思是说,在“仁”的问题上,佛教的观念可以概括孔、耶,而孔与耶“仁”的内涵相同,主张“仁”的理由则不同。这里流露出佛教优于孔耶的意思。
《仁学》承认,耶教有天(上帝)纲,可借鉴为改造传统不平等之伦常,重建文化的纲要:“西人悯中国之愚于三纲也,亟劝中国称天而治:以天纲人,世法平等,则人人不失自主之权,可扫除三纲畸轻畸重之弊矣。”但又认为文化改造似应从文化的自我发掘和自我认识开始。《仁学》说,孔教也有天纲,如大《易》之义;不仅如此,孔教在天纲方面还有优于耶教之处:“且《易》曰‘统天’,曰‘先天而天弗违’,殆与佛同乎?是又出于耶教之上。”谭嗣同似乎认为,《易》之天纲高于耶教,虽然,他并未区分孔教之天纲和耶教之天纲的本质区别:前者为自然天,后者为人格天。
《仁学》讨论儒耶优劣的用意,在于推出佛教。在上述行文中后,《仁学》说,孔耶在这个问题上的优劣之争,最终将突显佛教的意义:“二者不相从,斯教之大权,必终授诸佛教。”就三教关系而言,论产生先后“佛生最先,孔次之,耶又次之”;论教之大小“佛教大矣,孔次之,耶为小”;论教之遭遇及大同教义,佛教“独高于群教之上”。
与康有为尊孔教有所不同,《仁学》推崇佛教,欲以佛教统领群教。他在论学政教之关系时说:“至于教则最难言,中外各有所囿,莫能折衷,殆非佛无能统一之矣。”谭嗣同从佛教教理的纯广以及佛教治世的作用论证了这个观点,他说:“佛教纯者极纯,广者极广,不可为典要。惟教所适,极地球上所有群教群经诸子百家,虚如名理,实如格致,以及希夷不可闻见,为人思力所仅能到,乃至思力所必不能到,无不异量而兼容,殊条而共贯。……佛教能治无量无边不可说不可说之日球星球,尽虚空界无量无边不可说不可说之微尘世界。尽虚空界,何况此区区之一地球。故言佛教,则地球之教,可合而为一。”也许,在谭嗣同的认识中,佛教在教理上有优于其他教说的地方,但以佛教统一群教的想法,仍表明谭嗣同在宗教大同问题上的局限性。
2.以耶教模式改造孔教
《仁学》除了以佛教一统宗教的理想外,还流露出改造孔教使之宗教化的意图。
近代以来,随着基督教思想的传入及其与中国文化的互动,知识分子开始以基督教的宗教视野批判中国传统文化,审视中国文化的现代诸问题。其中一个非常显明的观点是,以宗教(基督教)改造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是儒家文化),或者试图以基督教为蓝本改造儒学为儒教,使之具有宗教性。明末以来即已有这种尝试,如天主教三柱石等。而近代以来,这方面的突出人物乃是康有为和谭嗣同。
《仁学》将孔教与儒教(后儒之教)相区别,比照基督教批判儒教,欲使孔教成为“教”。谭嗣同认为,后儒之教,以名为教,名实分离,名所确立的不平等之三纲五伦关系,造成仁之乱,“教”因而成为贬义词。更因耶教流行及与本土文化的冲突矛盾,一言教即被视为“夷狄异端”。名教原为卫教而立,“不谓名之弊乃累教如此也!”
另一方面,孔子之教原本应为大众之教,但后儒使孔庙成为少数人之势力场,遂使孔教教化不行。孔子之道原本包罗万象,但后儒以儒蔽孔,事功学问、刑名兵陈、果报轮迴等,“皆所不容。孔子之道,日削日小,几无措足之地。”比较而言,耶教教主定于一尊,道德风俗一统,教化行于普遍,学问事功皆归美于教主,遂致庞然日大。孔教教化既不行,遂逐渐为其他宗教取代,汉以后有佛教,近代又有耶教。至谭嗣同时代,民间虽经常发生民教冲突,但对于耶教,官方则听之,保护之;而对于建孔教之举措,则禁之,严绝之。
比照基督教批判名教,反映谭嗣同重视宗教之教化作用,尤其重视宗教之教化愚贱,有益于民生之作用。但谭嗣同不似康有为,后者以耶教模式改造儒教,建立孔教,欲使孔教宗教化。而谭嗣同也以耶教模式批判改造儒教,但他最终没有着意于儒学的宗教化,他所欲达成的,是仁学的宗教化,理想的模式是佛教。谭嗣同的这个思路,从消极方面说,是因为孔教与耶教之不相从,即其时基督教与儒教的频繁冲突;从积极方面说,则是他对佛教教理的推崇:“夫惟好学深思,六经未有不与佛经合者也,即未有能外佛经者也。”
结论
《仁学》倡宗教大同,虽有以佛教统领群教的设想,但更致力于阐发群教之公理,以论证其仁—平等的理想。换言之,《仁学》的宗教大同理想体现为对群教之公理的确认,对群教之共同精神的发掘,而非各教之统一。
儒学宗教化是中国近代知识分子的学术关注之一,康有为孔教论可以视为其代表,谭嗣同虽无明确的康有为意义上的孔教意识,但《仁学》讨论孔教之命运,推崇教作为学、政的纲领和目的,阐明教之教化与救世功能,属于儒学宗教化的一个环节。不同在于,《仁学》之儒学宗教化表现为仁学宗教化,其理想模式是代表未来的佛教。
宗教大同和儒学宗教化,是近代知识分子特有的认识视野和认知方式,大异于传统,这种认知方式的形成,有赖于基督教宗教认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