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百熙(1847—1907),字冶秋(一作野秋),湖南长沙人,号潜斋,谥号文达。清同治十三年进士,曾受翰林院庶吉士、编修、侍讲、侍读及南书房行走,并曾任山东、四川、广东等地学政或主考官,入朝后历任国子监祭酒、内阁学士和管学大臣等要职。张百熙一生热心教育事业,是晚清教育改革中的关键人物,也是中国近代教育的重要奠基人。
一、张百熙的主要教育实践
张百熙一生所从事的教育实践较多,早在1897—1900年担任广东学政期间,他就把“亟亟以开民智为第一要义”,与两广总督谭钟麟、巡抚陆传霖一起改革书院,奏办广西学堂,改革学堂课程,办理学务卓有成效。后来,他参与恢复和发展京师大学堂、制定我国近代学制等教育活动,对我国近代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1.恢复和发展京师大学堂
京师大学堂创立于1898年,是北京大学的前身,也是戊戌维新运动的产物。由于戊戌运动的失败和八国联军的入侵,经许景澄呈请,清廷于1900年停办了该大学堂。后迫于压力,清政府于1902年又恢复了京师大学堂,并任命张百熙为管学大臣,主持大学堂事务。
受命之后,张百熙“悉心考察,夙夜构思。一面查勘现在情形,一面预筹将来办法”,并上奏朝廷:“从前所办大学堂,原系草创,本未详备……今值朝廷锐意变法,百度更新,大学堂理应法制详尽,规模宏远,不特为学术人心极大关系,亦即为五洲万国所共观瞻。天下于是审治乱,验兴衰,辨强弱,人才之出出于此,声名之系系于此,是今日再议举办大学堂,非徒整顿所能建功,实赖开拓以为要务,断非因循守旧、敷衍外观所能收效者也。”首先,他修葺学堂,筹措办学经费,并将原属外务部的同文馆、属中央官学和国子监管辖的宗室学及八旗官学等“均并入大学堂办理”,京师大学堂粗具规模。对于办学经费,张百熙“请饬下各省督抚,大省每年筹二万金,中省一万金,小省五千金,当年拨解京师大学堂”;同时还奏请将中东铁路利银拨充大学堂经费,清廷皆准。
其次,他对京师大学堂的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第一,淘汰了思想陈腐的教员,重组了学堂官员,尤其注重对总教习的选用。张百熙认为,“大学堂之设,所以造就人才,而人才之出,尤以总教习得人为第一要义,必得德望俱备,品学兼优之人,方足以膺此”。他对桐城派泰斗吴汝纶仰慕之至,认为吴“学问纯粹,时事洞明,淹贯古今,详透中外,足当大学堂总教习之任”,所以“奏加冀州知州吴汝纶五品卿衔,总教大学”。吴汝纶坚持不受,“百熙具衣冠拜之”,并对吴说:“吾为全国求人师,当为全国生徒拜请也。先生不出,如中国何?”吴汝纶感其诚,遂任大学堂总教习。第二,变更教学内容,以求实用。在参考十余所国外大学教材书目之后,他大力缩减了教材中经学课程的比重,增加了西学课程。他主持拟定了《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对大学堂的办学纲领、科系设置、课程安排、招生办法、规章制度、教师聘用等均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由此,京师大学堂的面貌焕然一新。
再者,他派遣留学生游学东西洋。他奏陈:“京师大学堂宜派学生出洋分习专门,以备教习之选。计自开学以来,将及一载,臣等随时体察,益觉咨遣学生出洋之举万不可缓。诚以教育初基,必从培养教习入手,而大学堂教习尤当储之于早,以资任用。”清廷令他“择其心术纯正、学问优长者,详细考察,分班派往游学”。张百熙遴选31名学员赴日留学,并“亲至站送诸生登车”。
随着京师大学堂的恢复和发展,当时社会对张百熙的诽谤也日益增多。“忌嫉者众,蜚语浸闻”。在此情况下,清政府遂“增命荣庆为管学大臣”,牵制张百熙。张百熙受反对派的阻扰,虽未能尽酬其志,但其功绩足可彪炳史册。
2.制定新学制,推动废除科举制
1902年以前,中国尚无统一的学制,中国近代教育史上首次出现的统一学制即为1902年张百熙奏请朝廷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该《章程》包括《京师大学堂章程》《考选入学章程》《小学堂章程》《蒙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和《高等学堂章程》六件,因公布时的1902年为壬寅年,故称为“壬寅学制”。“壬寅学制”在形式上是比较完备的。张百熙对当时的各级各类学校从办学宗旨、入学年龄、学习年限、功课教法、学堂规章直到学堂建置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为中国近代教育制度的确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清政府内部对于该学制的看法不一,所以“壬寅学制”并未实施。
1903年,在“壬寅学制”的基础上,张百熙、张之洞、荣庆等一起又奏请《奏定学堂章程》,得到了清政府的批准。因1903年为癸卯年,故该章程被称为是“癸卯学制”。从纵的方面来看,“癸卯学制”把整个学习过程分为了三段七级:第一段为初等教育阶段,其中包括蒙养院、初等小学及高等小学三级;第二段为中等教育阶段,其中只有中学堂一级;第三段为高等教育阶段,其中又分为高等学堂或大学预备科、分科大学及通儒院三级。除蒙养院半属家庭教育,因而是非正式学堂外,儿童自7岁入小学到32岁通儒院毕业,合计学历年限为25年。从横向来看,除直系各学堂外,另有师范教育及实业教育两系。师范教育分初级及优级两等,合计学历年限为8年;实业教育除艺德学堂及实业补习外,分初等实业、中等实业和高等实业三等,合计学历年限为15年。另外,还在京师设译学馆及方言学堂,修学期限约计5年;还设有进士馆,是专为新进士学习新知识而设立的;还有仕学馆,是为已仕官员学习新知识而设立的,修业期约计13年。后面的这些学堂或学馆,因其不是由中小学层累而上升的,所以未被列入学堂系列之内。新学制中规定要开设一些“西学”课程,目的是让学习者学习科学知识。在制定“癸卯学制”的过程中,张百熙等人还上奏朝廷,建言应逐步废除科举制度。科举之废与学堂之兴,张百熙功不可没。
二、张百熙的基本德育思想
张百熙这位晚清重臣,“也是任职时间最长、建树最多、而遭诽谤与争议最大的晚清中央教育行政主管”。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德育思想。
1.“以忠孝为本”的德育观
张百熙认为,“外国学堂于智育体育外,尤重德育,中外固无二理也”。通过制定“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他建立起了一套完备的包括蒙养院到大学堂在内的德育体系,提出了他的关于“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为基”的立学宗旨。为了贯彻这一宗旨,他在初、中等学堂均专设了“读经讲经”和“修身”课程,并规定了具体的授课时数,其他各级学堂也设有“修身”课程。他强调,“家庭教育、蒙养院、初等小学堂,义在使全国之民,无论贫富贵贱,皆能淑性知礼,化为良善”。“初等小学堂为养正之基,各国均为国家之义务教育”。
2.强调德育方法的实用性
张百熙注重儿童的德育,认为对儿童来说,要从小“定其心性,正其本源”。同时他还认为,“中国礼教政俗,与各国不能尽同……然亦有中国向有之学,为各国所无,应加习者;有各国所重,而与中国不宜,应暂从缺者”。他认为,应从实际出发来实施道德教育,同时也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来安排德育课程,“皆计日量时以定之”。他认为,“只在功课有恒,则每日并不多费时刻”。在德育课程的讲授上,他强调,“凡教授之法,以讲解为最要,讲解明则领悟易”,所以“不可紊其次序,误其指挥”,“须尽其循循善诱之法,不宜操切以伤其身体,尤须晓以知耻之义”。
张百熙还认为,“理学宜讲明,惟贵实践而忌空谈。……既专设品行一门,严定分数,又于修身读经著重,是处处皆以理学为本”。
3.重视师资队伍建设
从前文介绍的张百熙选用京师大学堂总教习一事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教职员工的道德品行是十分看重的。以德为重的思想贯穿于张百熙选人用人的始终。在选择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过程中,他要求要“择品学兼优,通达时务者任之”。他还要求,学校教员和管理人员要多看书、多实践,提升自己的德行。他还要求所有教员均不能染嗜好;对于外国教员,他要求,不得在课堂上讲宗教。他强调教员在德育过程中地位和作用,指出“为教员者,于讲授功课时务须随时指导,晓以尊亲之义,纳之于规矩之中。一切邪说破词,严拒力斥,使学生他日成就,无论为士为农为工为商,均上知爱国,下足立身”。
他还很重视对教习员工德行的考察。在主持京师大学堂期间,他要求“自副总教习以下,教课勤惰均由总教习按照章程严密稽查,年终出具考语,报名管学大臣查核”。在后来制定的“壬寅学制”与“癸卯学制”中,他也在其中贯穿了这一思想。
4.重视德育环境建设,加强对德育的管理
德育环境包括软环境和硬环境。张百熙尤重德育硬环境的建设。张百熙认为,环境会对学生的身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他要求“大学堂规模宜求完备合法,各省学堂建造须合规制……一为益于卫生,二为便于讲习,三为便于稽查约束”。
德育需要管理,张百熙是很重视德育的管理的。除了前面提到的要求要对教习员工的品行进行考核以外,他还强调“各学堂尤重在考核学生品行,造士必以品行为先”。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育人。因此,张百熙要求教习要按时记载学生的日常品行情况,加强对学生品行的考核。他认为,“天下之事,人与法相维,用法者人,而范人者法”。按照张百熙的要求,各级各学堂都制定有效完备的规章制度。
三、几点思考
张百熙在中国近代史上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作为地主阶级的一员,他致力于教育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培养忠于清政府的人才。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磨灭他对中国近代教育做出的突出贡献,他的教育思想,尤其是他的德育思想对我们今天的德育仍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全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德育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现阶段我们的德育仍存在许多问题。我们的德育,效率低,效果差,其中既有现实原因,也有历史原因。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我们应从我们的前辈那里汲取养分,使之服务于我们现在的道德教育。
1.关于“忠孝”教育
“孝”是中华民族文化中的重要内容和特征之一,“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忠是对孝的延伸和扩展,是更高一层意义上的孝。“忠孝,恩义,一理也。不忠则非孝,无恩则无义,并行而不相悖”。
很明显,张百熙的“忠孝”中所体现的是一种愚忠和愚孝。今天我们有必要强调“忠孝”吗?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当前,在大学生中,自杀事件时有发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那些随意毁伤自己性命的学生,他们在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是否曾想过自己的父母亲及家人对此的感受?郑筱萸、李宝金、陈良宇等这些所谓的“人民公仆”可曾记得他们对党的誓言?所以,我们完全有必要在道德教育中加强“忠”与“孝”的教育,以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
当然,在进行“忠”与“孝”的教育时,我们必须赋予其以新的意涵。在“孝”的教育方面,我们应强调,对于父母亲而言,其子女与他们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所以应强调相互之间的权利与责任的对等性,强调自然亲情,从而培养善良的品质,培养人们之间相互关怀的情感,培养人们敬畏生命、善待生命的生命观。“忠”与“孝”是统一的。在“忠”的教育方面,我们应该进行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国家的教育。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国家,这是一种大孝,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国家,要体现在为人民服务上,体现在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上,体现在热爱祖国、勇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上。
2.关于德育方法
现阶段,我们在德育过程中过分地注重灌输,过分地强调理论上的说教,并且有些理论还是脱离实际的,这就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从上述张百熙的德育思想中我们不难发现,德育方法的选择要符合实际,德育工作者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德育观,应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特点选择适合于他们的德育方法。要重视实践的方法,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
3.关于德育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的表率作用对于德育效果的取得是十分重要的。目前,关于德育过程中师资队伍建设的理论上的研究并不少见,但实际上对德育师资队伍建设仍重视不够。张百熙的教育实践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启示。首先,重视德育必须重视德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其次,在选用德育教师时,对其道德品行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再次,在日常教学中也应该加强对教师的德行进行考核。当然,选聘和考核只是一个方面,在进行考核的同时,学校还应重视对教师的培训,使教师的能力与水平能逐步提高。
4.关于德育管理
德育管理是当前我国德育实践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在张百熙的教育实践中,他对德育的管理也是很重视的。张百熙重视德育管理的一些做法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首先,必须要有一定的德育设施。德育设施是保证德育能得以有效实施的物质基础。《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德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合理确定德育方面的经费投入科目,列入预算,切实保证。学校要为德育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其次,必须树立科学的德育观。科学的德育观要求我们在德育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对德育中的各要素作全盘思考和统筹规划,解放思想,尊重规律,着力营造一种有利于实施德育的环境,同时加强管理,确保德育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