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临近清明,岳麓山,黄兴、蔡锷墓前,松柏愈加青翠,山岭默默无语。登山路上,总能遇到几个人,在黄兴、蔡锷墓碑前放一束鲜花,静静站上一会儿。
98年前的4月,岳麓山曾有过与今天截然不同的景象。1916年10月31日,黄兴在上海病逝,一个星期后,蔡锷在日本病逝。1917年4月12日至15日,两位将军魂归故乡,归葬这座山峦。
那几天,长沙人倾城出动,在东长街,在南正街,在大西门码头,护送两位将军灵柩,走向岳麓山。
两场葬礼震撼人心,其规格之高,谓之国葬。他们不仅开创民国国葬之先例,还在走过的街道上,留下基因—东长街变为蔡锷中路,南正街更名黄兴南路,为这座城市赋予新坐标。
背景:蔡、黄为何选择葬在岳麓山?
蔡锷、黄兴两位民国元勋相继辞世,引发举国上下一致哀悼,并促成1916年12月18日,北京政府出台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国葬法》。当时,《国葬法》起草者左右为难。
蔡锷临终前口述遗愿四款,第四款即为“锷以短命,未能尽力民国,应为薄葬”。其家人亦表示待蔡锷灵柩返国后,“运返原籍安葬,不受国葬之隆典”。
政府方面考虑:“若行国葬,恐亡者心有未安”,但“若行薄葬,又无以对元勋而慰先烈”,思量再三,认为国家应举行国葬,同时顾及家属对于逝者的感情,国会提案中规定,墓地也可由死者遗族自行择定茔地安葬,私茔与国葬完全可以“并行不悖”。
由于蔡锷家属一开始便决意扶柩回湘,卜地安葬,蔡氏灵柩自12月5日自日本抵沪后,于14日出殡,由专轮将其灵榇护送运回湖南长沙,准备葬于岳麓山。
而在上海给黄兴主丧的朋友,曾计划将黄兴就近葬于杭州西湖边万松岭敷文书院旧址,但黄兴亲友多在湘中,要求取消前议,归葬湖南。
黄兴回湘葬地,有主张在岳麓山者,有主张在昭山者,有主张在近城一带,如陈家垅附近之沈家山地及北门之龙洲者。但湘江浏阳河口的龙洲,系冲积沙层,地势颇低,发大水时,沙地在水线之下,作为墓地不宜,被否决;长沙东郊陈家垅地势枯寂,没被看中;昭山,为黄氏宗族祖山,但由于宗族不同意而放弃,最终确定在岳麓山。
蔡锷
大雨滂沱,送葬人数达千人致无法撑伞
黄兴、蔡锷虽然不是同年生,却是同年死。两位将军死后不久,1916年12月18日,北京政府制定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国葬法》,在此指导下,他们葬在同一座山上,都享受了国葬待遇。
1917年4月,营葬事务所送葬办法,各军民长官、各部院、各省代表、各团体均须护送至葬地,由于岳麓山在长沙城之对岸,黄兴、蔡锷灵榇及送葬人等均“由官船护送过河”。
湖南警察厅先行向商民公布两位将军出殡之布告,在黄兴、蔡锷国葬的这两天,各居民店铺、住宅一律下半旗;各居民停止嫁娶;各戏园停演戏剧;各经过街道于禁止人力车及轿马通行;各酒馆停止燕会;各妓户禁止弦歌,以“隆重国勋,用志哀悼”。
1917年4月12日,是为蔡锷举行国葬典礼的日子。这天,虽大雨滂沱,但送葬队伍仍达千人以上。街道上送葬的人太多,伞具无法撑开,所有人都淋得一身湿透。
中华民国正、副大总统,全国参议院,美洲国民党,粤汉铁路局,宪法研究会,中国大学等单位,都派出了代表送葬。送葬队伍从藩后街出发,经东长街(蔡锷中路),过贡院东街、贡院西街(今中山路)等街道,最终进入水陆洲,转小河,从牌楼口登岸。
时任湖南省督军的谭延闿奉政府之命前往致祭。现场庄严肃穆,遗像两旁摆放着数以百计的花圈和挽联。孙中山在致蔡锷的挽联上写道:“平生慷慨班都护,万里间关马伏波”。
下午二时,灵柩运抵墓地,由谭延闿领首,举行了隆重的下葬礼仪,礼毕,在十七声葬炮和哀乐鞭炮声中,蔡锷灵柩降下墓内,予以安葬。
在长沙为蔡锷举行国葬典礼的同时,北京政府还要求在北京及各省省城设位致祭,以相呼应。蔡锷是辛亥革命以来国葬第一人,故史称“民国之有国葬,实自松坡始”。
黄兴
毛笔、指挥刀陪葬,英美日官员送葬上山
3天之后,4月15日,黄兴以同样的国葬之礼安葬。《长沙通史》记载称:“唯因雨停转阴,故送葬者较蔡锷为多。”
黄兴葬礼,省外会葬代表与蔡锷相同。华侨也派了代表前来会葬。
上午十时,黄兴出殡队伍由学院街出发,经南正街等街道,出大西门至中华汽船公司码头,送葬队伍分别从几个码头乘轮过江。黄兴灵柩仍由南咸轮拖运,船上行绕水陆洲后,再进小河下行二里许,在岳麓书院附近码头依次上岸,渡河送葬者达六千人以上。英、美、日三国官绅,大多数送葬上山。
下午二时,灵柩安全运抵岳麓山顶黄兴墓地,随即,以谭延闿首领主祭,各部、各省、各处、外国来宾陪祭。礼毕,鸣炮十七响,哀乐声起,黄兴灵柩徐徐降下墓内,予以安葬。里面随葬的是他生前用过的几支毛笔、任战时总司令的指挥刀。
因遵从逝者遗族之意愿,黄兴出殡与蔡锷出殡有两个不同之处:一是黄兴遗族所穿乃是黑色礼服,而蔡锷遗族所着为旧式孝服;二是黄氏灵榇由用红、黄、蓝、白、黑五色布包裹,而蔡氏灵榇则用红缎绣花围幔,此外各项均无甚出入。在礼仪上,二人葬礼致哀仪式采用戴黑纱、三鞠躬、九鞠躬等致哀方式,出殡时用军乐队奏乐。
蔡、黄两位将军的葬礼,启发了新的哀礼形式,新哀礼开始在全国成制度地推行,并成为时尚。政府也编定了《新丧礼》和新式祭礼方案,以期推行全国。
影响:对长沙城——平民不准进葬岳麓山,灵柩路过街道改名
蔡锷、黄兴国葬岳麓山,让长沙城多了一项重大文物保护单位—岳麓山。
1917年,湖南省督军谭延闿应黄兴、蔡锷二公营葬事务所呈请,特别发布命令:“非奉有国葬明令者,不能进葬岳麓山”。官方解释称,岳麓为湖南第一名山,以往并没有在山上建墓的先例。现在民国建立,暂时予以开放墓地。然而现在国葬法已经颁布并规定,如果没有名山就不能举行国葬。“倘此后漫无限制,自由进葬”,必然会导致坟墓越来越多,岳麓山就不能“表尊荣而兴瞻仰”,名山价值就打折扣。加以限制十分必要。
这一命令似乎为后来诸多政府所遵守,岳麓山上几乎没有平民之墓。直到今天,黄兴墓与蔡锷墓依旧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位将军墓地的规制各具特色。
蔡锷墓地外围为麻石挡土护坡,辅以石砌围栏,周围筑有围墙,墓的正下方是花岗岩圆形墓座,墓座上面立有棱形墓塔,正面嵌以“蔡公松坡之墓”碑,围栏上刻有湖北、湖南、吉林等各省省长、督军献赠铭文及民国六年(1917年)4月26日建墓亭志文,墓区空旷,庄严肃穆。
黄兴墓区中建有四棱形墓塔,高10余米,由整块花岗石雕琢而成,状如一柄浩气纵横的丹心碧剑,东面的中央嵌有“黄公克强之墓”的紫铜墓碑。墓碑四周建有护栏,由于墓地地势高峻,安睡的英灵和醒着的墓碑,正好遥对古城长沙。
而长沙城内,蔡锷、黄兴灵柩分别行经的街道—东长街与南正街,也在他们死后较长一段时间内,被改名蔡锷中路、黄兴南路,以另一种方式持续影响长沙人。
对民国政局——国葬成一些政治人物死后追逐的盛典
蔡锷与黄兴的国葬,挠动了其他人的心痒,也给民国政争落下诸多口实。
1919年12月28日,北京政府前代理大总统、直系军阀领袖冯国璋病逝。直系军人师景云、陆锦等请求给予国葬。但遭到死敌皖系把持的安福国会的反对,国会认为冯国璋虽为代理大总统,并非正式,且又非死于任内,不宜于国葬。但随后冯国璋葬礼在亲直系总理靳云鹏的斡旋下,咨请了众议院,举行了国葬。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于北京,葬礼采用何种规格,在当时也曾引起争论。
临时执政段祺瑞发布恤令,称颂孙中山“倡导共和,肇我中夏”。3月14日,北京非常国会通过决议,以孙中山“有大勋劳于国家”,按照《国葬法》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应行国葬。
但国民党方面有人认为此时广东大元帅府尚未取消,若受执政府之命令举行国葬,无异于“自行取消广州政府”,所以认为执政府没有对孙中山举行国葬的权利,如果要举行国葬,也应当由未来的正式政府举行。否则当由国民党举行“党葬”。
直到1929年孙中山正式安葬紫金山期间,报章在报道葬礼时也没有提及“国葬”二字。景泰蓝公司请求安葬日在紫金山前发售纪念章,被勒令不准使用“国葬纪念”字样。
由于国葬令从未发布,孙中山葬礼性质目前似乎尚无定论。
直到1930年9月22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谭延闿病逝于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为其举行国葬,并随之颁布了新的《国葬法》。
又一名湖南人影响了一部法律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