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務部呈 大總統奉交據熱河都統熊希齡電稱報館漏洩秘密事件應請懲戒等情業已分别令咨轉飭京外各報館嗣後外交軍事一概不計登載請鑒核文並 批
爲呈覆事三月十四日準大總統府秘書廳函開奉 大總統論漏洩機務國有常刑外交軍事本國人民理應嚴守秘密前據熱河都統熊希齡電稱昨閲北京中國公報三月七號内載有熊都統防蒙三要電根據江電而發此種關係軍務要電由齡擬稿密令乞憐保正清譯發其他署中各員尚無知者未悉係由北京何署漏洩實於軍事上大有危險若不預爲防範並禁各報登載實無异爲庳匪作偵探應請鈞座嚴令查明痛加懲戒方足示警云云已諭令該管官署查明懲辦在案查近日京外報紙多方刺探外交軍事漏洩登載者不一而足實於國家政務大有妨礙現有行報律載外交陸海軍事件及其他政務經該管官署禁止登載者報紙不得登載違者處該編輯人以二百元以下二十元以上之罰金等語例禁森嚴豈容玩視應由内務總長諭令京外各報館嗣後對於外交陸海軍秘密事件一概不許登載違者依例嚴懲等因相應函達遵照等因到部除訓令京師警察廳並咨令各省都督民政長熱河察哈爾都統轉飭所屬各報館一律遵照外理合呈覆 大總統鑒核謹呈
批據呈已悉此批
大總統印
中華民國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國務總理 内務總長 趙秉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