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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督、湘抚电(宣统二年五月十八日)
【摘要】窃查湘省此次匪乱,损害外人财产,迭经切实调查,约需银一百余万两,现在由外议结一层,各国均已认可,将来开议时,无论如何要索,自当督饬司道与之委婉磋商,期早就范。

  窃查湘省此次匪乱,损害外人财产,迭经切实调查,约需银一百余万两,现在由外议结一层,各国均已认可,将来开议时,无论如何要索,自当督饬司道与之委婉磋商,期早就范。所有应赔之款自应由湘就地筹付,惟湘省财力本极困难,荒乱之余,更行艰窘,现虽竭力筹画,款巨期迫,断非急切所能凑齐。此起交涉关系甚重,如能仰赖朝廷威德,迅速和平了结,一切赔款断不能不立时付给;倘议成而款尚无着,更难保无别生枝节之虞。瑞澂与文鼎往返电商,非先趸款预备速了无以断绝葛藤。惟洋款既虑漏卮,华商又属无此财力,且部库及各省财政同一支绌,亦无借拨协济之方。再四筹思,惟有仰恳天恩,俯准由大清银行暂借一百二十万两,由湘省照章认真分作三年本利归还。此项借款,湘省无论如何为难,必当筹定的款,依期交付,决不愆期。拟请饬下度支部知照大清银行总监督预为措备,饬知汉口或长沙分银行就近会商,妥订合同,以便拨兑。至筹款之说,另由瑞澂等妥议专职奏明办理。谨请代奏。

  瑞澂、文鼎叩

来源:《湖南辛亥革命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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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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